第二十二章 强敌
居然是阿九,而她似乎没有关注到林景阳,只是携着于莎莎的手,“莎莎,你怎么在这里?” “额……我……”于莎莎看着林景阳,像是求助一般。 林景阳上前揽住于莎莎的肩膀,“我们只是出来玩的。” “哦,原来林少是你的男朋友?”阿九说着挑了挑眉毛。 “你认识我?”林景阳看着于莎莎,他这个人比较脸盲,即使对于美女也是这样。 “当然,waiting酒吧就是我的。”阿九还是保持着微笑。 于莎莎打量着她,蓝色条纹的v领衬衫配上白色的直筒牛仔裤,脚上一双白色乐福鞋,随性却又不失大方,长长的头发只是轻轻一挽,姣好的面容配上清淡却不失精致的妆容,走在那里都是别人关注的焦点。相比之下,自己不过是个幼稚的小孩子。 她有些不开心,觉得自己真的就这样被“情敌”比下去了,所以只是咬着嘴唇不说话。 “不如一起吃饭吧。”林景阳看二人都不说话了,气氛有些尴尬,所以想调解一下。 于莎莎此时是希望她说不去的,没想到她一口答应,“这自然是好的。” 三个人在餐厅点了不少吃的,阿九也丝毫没有客气,只是若无其事地说,“真不知道你们俩是一对,真是太有缘分了。”说完掏出一盒红双喜,“不介意吧?” “不不不。”于莎莎摆摆手,咧出一个微笑,看着丑死了。 “来不来一根?”阿九把烟递给林景阳,甚至已经抽出来了。 “嗯……算了吧。”林景阳看出于莎莎的不满,打算拒绝,但是阿九还是塞给他,“莎莎都说没事了,这么妻管严啊。” 两个人烟雾缭绕地抽了一根,阿九冷不丁来了一句,“真不知道你们俩一对啊,以前也没听说过啊。” 于莎莎心里暗想,“这话是不是说给我听的?是想说林景阳在外面没提过我这个妻子?” “我们很低调,结婚也是小部分人知道。”林景阳握了握于莎莎的手,“那时候不认识你,要不就请你喝喜酒了。” “啊?你们都结婚啦?”阿九好像很惊讶的样子,其实行内都知道林少早就结婚了,娶得是盛天的千金,也不知她是真的不知事还是假装什么。 “对啊,我们五月份就领证了。”于莎莎很少这样抢着说话,果然还是少女心,一点也藏不住。 “虽然有点晚,”阿九举起酒杯,“还是祝你们新婚快乐。” “谢谢。”三人碰杯,却是各怀鬼胎。 吃完饭已经快天黑了,于莎莎出于礼貌问了一句,“要不要送你?” “不了,我住的很近。”阿九握了握于莎莎的手,“有缘再见。”但是走出去没两步,她又回过来,“去酒吧转一圈?” “不了,我们打算回家了。”林景阳微笑着,“我感觉莎莎有点困了。” “那下次吧。”阿九还是礼貌地点了点头,然后一个人转身离开。 “她一个女孩子不安全,我们送送她吧,况且她还那么漂亮。”于莎莎嘟着嘴,虽然有些不爽,但秉持着人道主义,她还是不忍心丢下美女一个人。 林景阳只是刮了一下她的鼻子,“你呀。”然后牵着她,叫着已经快走远的阿九。 “我们送你吧。”林景阳只是下意识拍了拍她的肩膀,没想到她顺势就倒在了林景阳的怀里,他本来不想接,但是作为一个男子汉,他只能顺势蹲下,任由她靠着。 很快阿九就醒过来,有些弱弱地说,“对不起,我可能今天太累了,有点低血糖。” 林景阳把她扶起来,“以后多注意啊。” 站在一旁的于莎莎有些负气,看来这个强敌还不好对付。 把阿九送回酒店已经很晚了,一路上于莎莎都不怎么说话,她越来越感觉这个阿九的敌意,虽然她很善良,但这并不代表她傻。 林景阳对于女孩子心中所想也是一知半解,虽然从小到大,追求他的女孩子很多,但他还是相信一见钟情才会一往情深,所以对于没眼缘的阿九,并没有察觉出什么。 回到住所,于莎莎只是呆呆地坐在床上不说话,林景阳蹲在她面前,看着她丧气的脸。 “你说阿九是不是喜欢你。”于莎莎语气闷闷的,看出来是很不开心。 “不能吧?”林景阳攥住她的手,“别多想了。” “你知道吗?”于莎莎突然抬起头,“我曾经看过日本一个案子,一个女人的男朋友出轨了,她就把他吃了,因为这样……他们俩就分不开了。” 林景阳感觉后背一凉,“我不会的啊。” 此时他的脸突然被于莎莎捏住,“这也不是很好看嘛,怎么会有人来抢。” “于莎莎,我看你现在胆子越来越大了。”林景阳把她的手拿下来,放在嘴边吻了吻,然后把她压倒在床上,“要不是那个阿九,早就吃上你了。” “干嘛啊?”于莎莎蒙住林景阳的眼睛,“不许看我。” “为什么不能看?”好听的声音灌入耳朵,于莎莎知道,自己又死定了。 原来两个人在各方面都是要相互配合的,包括这个,才能乐在其中,于莎莎现在算是深切体会了。 而此时的张木子,刚刚结束了一台心脏搭桥手术,整个进行了7个小时,她有些站不稳,连脑子也有些不清醒了。 “张医生。”护士卿卿叫住她,冲她使了个眼色,远远的,她看见在走廊靠椅上的白臻。 “来了有多久了?”她看着他手里的保温桶,“等着急了吧?” “没有啊。”白臻伸了个懒腰,“我提前打了你办公室的电话,他们告诉我手术的大概时间了,所以没等多久。” “去我办公室吧。”张木子起身要拉他的手,觉得不好又缩了回去。 两个人来到办公室里屋的值班室,有一张小床和一张桌子。 白臻把保温桶放在桌子上,小心地打开,“给你煲了鲫鱼豆腐汤,还好没有凉。” 香味瞬间弥漫整个值班室,张木子拿起勺子尝了一口,“果然还是熟悉的味道。” 喝了两口,张木子抬起头,有些奇怪地问,“今天怎么想起来找我了?” 正在翻看她的记录本的白臻有些不知所措,“就是……想……”那个“你”字说什么也没说出来,变成了,“就是想做点吃的,做多了就给你送来了。” “撒谎!”张木子看他用手指碰鼻子的样子,就知道他说的不是真心话。 “一会送你回家吧。”白臻赶紧转移话题。 “我走不了。”张木子喝着汤,“病人需要观察,我们走不开。” 灯下,看着这个穿着白大褂的瘦削女子,白臻止不住的心疼。“不睡一会?” “看看有没有时间吧。”她喝光了汤,“现在还有时间,可以跟你说说话。” 她现在有很大的黑眼圈,虽然上了粉却还是没有遮住,看样子应该是这两天没休息好。 “你怎么会想当医生呢?”白臻有些好奇,“像你这样的女孩子,应该会喜欢艺术什么的。” “不瞒你说。”张木子笑着,“我就是在人骨边长大的。”确实是,父亲是业内有名的外科专家,人称“行走的手术刀。”而她从小耳濡目染,对这些也产生也浓厚的兴趣,学医是自己的意愿,也是想挑战父亲,甚至是战胜他。 “回来这么久,没回去看看你父亲?”白臻这话一出,他瞬间就后悔了,这不是直接往她的伤口上撒盐吗? “没有,我不想看到他。”张木子语气淡淡的,就像是在说别人家的事。 小时候,她是很骄傲的,父母亲拥有令人艳羡的美满婚姻,二人曾是大学同学,毕业便携手组建一个家庭,母亲放弃了自己的医学梦想,第二年便诞下了爱情的结晶,也就是她。 不同于于莎莎的娇憨可爱,她聪明智慧也很懂事,大家都很喜欢她,就这样长到18岁,一个女人的出现彻底打破了她的生活。 她从未想过这个挺着大肚子趾高气昂的人居然是父亲的小三,比母亲年轻却真的没有母亲漂亮,但是年轻就是最好的资本。 痛恨父亲的出轨,她抱着母亲说要做她的依靠,面对母亲的潦倒憔悴,她已经做好了和母亲相依为命的准备,但是母亲却突然离世,她感觉自己的世界轰然倒塌,没有给自己一丝一毫回旋的余地。 毅然决然地放弃高考,出国留学,她四年没有跟家里联系,只是从于莎莎的口中,知道父亲和那个女人结婚,生下了她弟弟念梓,过上了即使没有母亲和她也依然很幸福的生活。 她每天浑浑噩噩,终日醉酒,直到有一天,她在出租的小屋爬起来,是后半夜两点,看着外面漆黑的天,她终于体会到什么是被世界遗弃的感觉。 从那以后她开始努力学习,兼职养活自己,而父亲打的钱,被她存在一张卡里,现在里面的数目,足够她在a市买一套房子。 她以为自己不会再相信爱情,就像心里被戳了一个窟窿,怎么也填不上,直到白臻的出现,让她有了心中的阳光。 以前她是为了仇恨而活,现在她想为了他,也为了自己而活,她努力想让白臻靠近自己,是因为她觉得他们是那么像,都像是曾经被上帝忽略的孩子,现在的白臻,虽然外表看起来是那么好,其实内心,他们是一样的。 张木子看着白臻,灯光照着他好看的侧脸,她情不自禁地摸上他的脸,白臻下意识躲开了,“你干嘛?” “不干嘛。”张木子坏笑着,“只是觉得你很好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