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今夕何夕,遇此良人
于莎莎对于寺庙有一种油然而生的喜爱,喜欢那里的宁静自然,相反,林景阳比较喜欢声音,所以对寺庙并不喜欢。 普尔寺有一堵姻缘墙,情侣们都用红色的牌子,写上愿望,挂在姻缘墙上,算是一种祈祷。 林景阳拿着牌子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什么,只好递给于莎莎,“你是文科生,这个你擅长。” 于莎莎想了想,在牌子上写下“但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 他歪着头看着牌子,“还是你厉害,要是我肯定想不起来这个。” 二人把牌子挂在最高的地方,林景阳揽着我,“莎莎,我们会一直像现在一样的。” 于莎莎看着他阳光逆向打在他身上,一瞬间,她觉得他是天使。 姻缘墙旁边有很多情侣在抽姻缘签,大家都说这里的姻缘签很准,耐不住好奇,二人也抽了一张。 暗红色的签木上只写了一句话—“今夕何夕,见此良人。” 于莎莎把签子递给林景阳,“怕是你就是我的良人?” “那可不。”林景阳笑着把签子扔回签筒,“虽说这些我是不信的,但这次我信了。” 于莎莎挽着他,“反正我是信了。” “傻样!”林景阳拍了拍她的脑门,于莎莎却顺手抓住他,“不许拍我脑门,不傻也被你拍傻了。” “怎么样,就拍。”林景阳仗着身高的优势,捉弄着于莎莎,两个人打打闹闹一番,好像一天过得总是那么快。 几家欢喜几家愁,身在a市的张木子,虽然只上班不久,却连好好休息都没有过,有时甚至连喝口水都是一种奢侈。 吃饭的时候,她都会看一眼手机,白臻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联系自己了,“他可能现在很快活吧,没有自己的打扰。”张木子想着,心头泛起一丝苦涩。 而她想念的那个人,也没有多好,最近白臻总是神情恍惚,可能那个女孩子已经彻底放弃了吧? 两个人倔强到谁也不联系谁,直到有一天,白臻接到了一个电话,说是张木子在医院昏倒了,而她的手机里只有两个电话号码,其中一个便是他。 马不停蹄来到医院,此时张木子已经在休息室醒过来了,她很瘦,好像比上次见到她还要瘦,穿着白大褂样子甚至有些滑稽。 “你是张医生的男朋友吧?”一个小护士像是质问的语气,“刚才李医生看过了,说是低血糖了,最近可能太累了,你要好好照顾她啊。” “卿卿,别乱说,我们就是朋友。”张木子挣扎着要坐起来,却被白臻扶住,“你还是躺下吧。” “没关系的。”张木子动了动手上的输液管子,“他们都还是医护人员呢,大惊小怪的。” “我替你请假休息两天。”白臻说完,转身要走,张木子拽住他,“不用了,最近挺忙的,我休息一会就好了。” 白臻看她有些苍白的脸,手腕的骨头突出明显,手掌上的青筋根根分明,她真的太瘦了。 “你躺好,我去去就回。”白臻冲她笑了笑,出去了。 请好假,白臻过来接张木子,此时她的吊瓶已经打完,两个人便一起回张木子的住处。 张木子有些不好意思,因为此时她家里都是酒瓶和烟头,乱的很,这两天太忙了,她也没来得及收拾。 果然,看到这一幕的白臻有些吃惊,但是下一秒,他便恢复了淡定,反而一脸发现了什么秘密的神情,“没想到啊,你这是又抽烟又喝酒的,就差个打麻将了。” “偶尔。”张木子打算收拾东西,一低头,眩晕感又来了,白臻扶着她,“你先休息一下,我去给你弄点吃的。” “啊?”张木子有些吃惊,两个人虽然认识很久,但是这是白臻第一次给她做吃的。 “去吧。”白臻推着她进了卧室。 不知睡了多久,张木子觉得,这是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她睡得最好的一觉了。 她轻轻推开卧室的门,眼前的一幕让她有些感动,那个她一直心心念念的男人,正穿着一件淡蓝色的围裙,好看的手正拿着一个大号的勺子在锅里搅着,那种尽收眼底的温馨,是张木子久违的感觉。 “醒了?过来吃饭吧。”白臻一边说着,一边把碗放在桌子上,“你们家怎么什么都没有,害得我要下楼去买,随便做点,不知道好不好吃。” 张木子洗过手,坐在餐桌前,有她最爱吃的糖醋排骨和红烧口蘑,海带汤和虾仁西兰花。 白臻夹了一块排骨给她,“你多吃点rou吧,你太瘦了。” “我可不瘦,我有100斤呢。”张木子缓缓夹起那块排骨,汤汁浓郁,唇齿留香,原来他还有这个手艺。 “好好吃。”说完,她又夹了一块,回想起,自己好像好久没认认真真吃个饭了。 “你慢点,我还给你煮了碗鸡蛋羹。”在白臻的眼里,张木子居然读出了溺爱。 小小的一碗鸡蛋羹,光滑软糯,入口即化,白臻看着她,自言自语道,“好长时间没做了,我还担心自己的手艺退步了。” “你可真是深藏不露。”张木子看着他,“要是我能天天吃你做的就好了。” “想得美。”白臻拿出手机看了一眼,“一会吃完我就走了。” “那我慢点吃。” 一句话击碎了白臻心底最柔软的地方,他看着面前这个清瘦却好看的女人,像个小孩子得不到心爱的玩具一样委屈。 “你要是想吃……”白臻转了转眼睛,像是掩饰什么一般,“以后我给你送到医院去。” “真的吗?”张木子的眼睛突然亮了,闪着兴奋的光芒。 “我不过是……怕你不吃饭又晕过去,还要找我来。”他语气温和,灯光打在他的身上,餐厅里的气氛刹那间变得温馨且美好,让张木子有了久违的安全感。 她曾以为她贪恋他身上那种神秘和不可得,现在她更喜欢他身上的烟火气。 —— 美好的清晨,于莎莎迷迷糊糊醒来,一摸身边却没有人,“景阳,景阳,”她叫着,却没人应。 刚要下床,有人推门而进,语气是温柔的,“醒了?” “嗯……”于莎莎打着哈欠揉了揉眼睛,眼神落在他手里那碗粥上。 “在酒店食堂打包的,我看着还热,正好给你带回来。”林景阳把粥放在床头柜上,低头吻了吻她的脸,“你可真能睡。” “你喂我好不好。”于莎莎蹭着他的肩膀,慵懒地说道。 “我都喂你三天早餐了,你今天自己吃。”林景阳将靠枕放在她背后靠着,“你不要像没骨头一样。” “那你先抱我去厕所。”于莎莎还黏在他的身上,“去了厕所之后我就吃。” “好好好。”林景阳拖住她两条腿架在腰上,于莎莎顺势搂住他的脖子,就这样去了厕所。 回来后,于莎莎一轱辘爬上床,钻进被窝耍赖起来,“我不要吃饭了。” “乖,现在赶紧吃,要不都凉了。”林景阳拍着被子里的于莎莎说。 “不不不,我不要。”于莎莎带动着被子扭动,“除非你喂我。” “可以可以。”林景阳无奈地把她从被窝里捞出来,扶起她的上身,端着碗舀了一勺,吹了吹喂给她。 “烫不烫?”林景阳替她擦了擦嘴角,小心翼翼地问。 “不烫。”于莎莎摇了摇头,殷切地张开嘴。 “你可真是我祖宗!”林景阳看着怀里的女娃娃,“我发现你真是越来越放肆了!” “谁让你喜欢我呢?”她吐了吐舌头,“所以你要宠我啊。” 可不是,自己找的媳妇,跪着也要宠啊。 总算是吃完饭,上午已经过去大半,两个人出门时,已经快接近中午了。 好在丽城不大,虽说是古城,但因为近些年的商业化侵蚀,现在已经算是比较地道的旅游城市了。 于莎莎挎着单反,穿着碎花的长裙子白帆布鞋,颇有一点文艺女青年的特质。 两个人走走逛逛,互相拍照片,享受着生活的慢节奏。 “真是不想走,想一直在这里生活。”于莎莎看着没有污染的蓝天,眼睛里闪烁的是幸福。 “好。”林景阳从后面按了按她的头,“等你老了,我们就搬到这里住。” “说定了。”于莎莎握住他的手,“可不能反悔啊。” “呵。”那人只回了她一个冷漠的表情,但是于莎莎知道,这就是答应了的意思。 古城里有很多小情侣模样的人,手牵手,样子幸福又甜蜜。 于莎莎知道,自己也是其中的一员,羡慕着别人,也被羡慕着。 走了大半天,她的肚子终于开始抗议了,她有些无辜地看着依然性质勃勃的林景阳,可怜巴巴地说,“我饿了,我们吃饭去吧。” “天天就知道吃。”林景阳虽然是这么说,但还是牵着于莎莎往小吃街的方向走去。 正当他们准备去一家小店吃饭的时候,有人叫住了于莎莎。 回头一看,不禁吃了一惊,她怎么会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