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胜战计之瞒天过海
《孙子兵法》中说到如果两军相当,则胜之的关键之一在于“诡道”(两军不相当,劣势一方当然也可以使用“诡道”,但是要是非常之诡,否则谈不上取得胜势,顶多持平或时不时稍占优势),《三十六计》大概属于“诡道”之一,所谓诡计:诡计也。 其实,从某个角度来说,《三十六计》应属于“糟粕”一类,因为除非具备了《孙子兵法》中的“实力”,否则,用这个那个计甚至乱用或滥用这个计那个计则轻者可以说是自我幻想甚至妄想狂,重者甚至可以说是**和骗子,自会受到来自于自身的惩罚和社会法则法规的惩罚,而就算具备了真正的实力,不到不得已甚至万不得已,一般不要使什么计,因为使计许多是在战争或竞争已经进入你死我活的残酷阶段而放出的胜负手(即其结果大多非胜即负,当然也有不成功但是谈不上负,成功而又谈不上胜的,这仍然和本身实力相关,如果实力相当,实力越接近则使计越接近于相对于双方的胜负手),所以就算使计,其风险也是双方的,并不是一使计即“擒来”,而当然也有可能使计一方反受其害。而使计更有利于甚至是大利于哪一方,说到底还是“智”在起作用,所谓以计对计,计中还有计,乃至计之相生相克,计之循环,重点是被用计对象是否合适,计是否正确,能否施行。 这里六六三十六,正好将三十六计分为六套,六六也合六六大顺,大概意即如果能将此三十六计应用自如甚至应用如神的话,一切皆可“大顺”之意,当然,“顺”的只是“之意”,不一定或说当然不一定或甚至肯定不一定是“之实”。 第一套是“胜战计”,即用此计是一举要取得胜势的,否则,如果没有取得胜势,不算百分之百的用全此计,而只是试此计而已,可能有些许效果,但显然不能“声称”用了此计,否则“对不起”或说“有辱”此六计的“深厚”和“本质”,所以,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三十六计》也有理想化之嫌,也是不要乱用计的一个旁证。 第一计是“瞒天过海”,四个字很是大气,重点在“瞒”字,因为“瞒”的不是他人,正是“老天”,连“老天”都瞒过的,那就一定要出乎“老天”的“意外”,即实施瞒天过海首先要知道甚至通晓所有“老天”能知晓的“非意外”,一定是很多的,因为是“老天”,所以甚至可以说它知晓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九,而只有百分之零点零零一是它所不知的,而且这百分之零点零零一还不是固定的,可能是随环境随时间而变化(因为对方“老天”也会有自我调整,但人无完美,老天也并非十全十美,在本身和各种条件的变化下定有所强和弱的变化),所以可见要“抓住”这百分之零点零零一而瞒住“老天”之难度,而如果一旦抓住,“回报”也是巨大的,因为象“徒步飘然过海”这样不可能的事都可以完成(这也正是“瞒天”之目的)。用于社会用于历史,这“老天”可以指皇帝、主帅、主将甚至世人,“瞒”他们的目的也不外乎出于政治、军事乃至更不可告人的甚至是违背所有人类人性本性之事,因为以上三种情况历史上太多,而且大多非道德而普遍具有非人性的残忍的破坏力甚至极大巨大的破坏力,所以基本已被引以为戒,所以现代更常用或说更实用的大概是商界,但是也仍然只是构成商场的某一部分,即属于正当竞争的一部分,否则,反遭其害,甚至大害。 上面说到实施的难度,而要防备“瞒天过海”其容易度等同于实施的难度,不过经常听人说或许多人心里说“瞒”了这些那些,好象也不难,但那些不是瞒天过海,乃是“瞒人过溪”,甚至不用瞒都可以过去的,或者说甚至就算瞒了却什么也没有“过”,而且如果瞒的那些可能正是被瞒之人无兴趣知道的或者知道也无所谓的,那可能就更滑稽了,所以不要轻易使用“瞒”字和“瞒”计,许多事顶多是不想让别人知道,并没有什么“瞒”之意,这里也说明了“瞒天过海”的“瞒”的有意和主动性和甚至进攻性。 而因为这里“三十六计”主要用于战争,不妨就专门针对战争来说这三十六计,其它方面愿意的大概可以以此类推,当然,套句老话,如果乱用滥用,后果自负。 战争中要做到瞒天过海,是要视敌方知晓的程度或者说“智”的程度来施行,做个量化的话,比方说敌方知晓百分之九十,则就有百分之十的空间来施行瞒天过海,而如果这百分之十只有百分之一甚至更低是用于战争目的来使用“瞒天过海”的话,则只有百分之一甚至更低能够用于来施行“瞒天过海”,所以敌方如果是个高手或说智者,则瞒天过海难以施行,而如果敌方如果不是高手或说智方面有漏洞,则便相对易于施行。 其实这瞒天过海在现代战争中挺象瞒敌“过海”登陆而一举扭转战局,所以这里又推出某些特例,即概率问题,即,甲方也知道乙方有此“过海”之举,所以其实并没有瞒住甲方,但是由于某些原因,甲方经过细算后“算出”乙方行此“过海”之举的概率大概只有百分之十甚至更低,所以,他甚至可以说赌了这一把,但是如果是“赌”的话显然胜率不高甚至很低,因为对手正是抓住了这看似“百分之十”的可能性却是“百分之九十”的胜率来进行“过海”,自然其实也就成就了“瞒天”之实。 还有一种情况是对方就算知道但是也已经鞭长莫及,则此“瞒”在战争开始甚至战前就已经埋下或说“瞒下”,而战争开始后或进行的关键之时,就算对方已经甚至稍早就已经知道,但是也已经晚矣。 还有一种情况是双方从一开始都知道,但是在争取时间争取战机方面一方处于了劣势,虽然没有“瞒”但达到了“过海”之目的。 所以,这里一定要抓住的“中心”是“过海”的大目的,再考虑有无“瞒天”之可能,而“瞒天”其实又分为以上各种微妙或说奥妙之处。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是一方怀疑另一方有些“瞒天”之意,但却抓不到其实,或对方其实根本并无“瞒天”之意之实,虽然也许可以说无论可能性大小,总之存在瞒天过海之所谓“可能性”,但是这样也会导致不加区分地怀疑下去而容易患上疑心病,一旦发作起来其破坏力也是可以达到很大的。 而且,如果这里再加上假装被瞒甚至假装瞒的情况的话,那就更趋于复杂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