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二五章 耕者有其田
李宗仁易帜,范国璋接受改编,冯焕章被逼下野,剩下福建的李奎元也孤掌难鸣。不得已,李奎元也宣布下野了事。好在蒋志清还是遵循了北洋军阀混战以来的潜规则,对于宣布下野的将领也没有为难。北洋时期的军官们,战场上打归打,私下里,都留着分情面,那怕是兵败被俘,也很少杀人。甚至有两家男人在战场上两军对阵,家里的的夫人们在麻将桌上也在喜笑晏晏的对阵这种事情。 但不管怎么说,这对蒋志清来说,都是意外之喜。他终于可以腾出手来,专心的对付农民军了。唯一有点不舒服的是刘湘也倒向了北方特区,只是想到刘湘的小叔刘文辉是杨寰宇的得力干将,心里除了惋惜,也没什么好抱怨的。本来他在知道刘湘挥军进藏后,他也打算着怎么处理藏区问题呢,这下,没他什么事了,明摆着,刘湘进藏,是得到了杨寰宇的授意而为。那么,藏区的事,杨寰宇还会容许他插手吗? 最郁闷的当属共产国际代表米夫了,冯玉祥的下野,直接导致他大把撒出去的钱和军火全都打了水漂。原来还盘算着在掌握了冯玉祥的部队后,在华夏南方形成一个数省之地的红色苏维埃,这下倒好,不但加速了冯玉祥的倒台,还让蒋志清借势搞定了南方宣布**的几个省份。这下,所谓的军阀混战没了,湘赣一带的红色苏维埃倒是更加形势严峻和险恶了。 蒋志清手头一下子多出来了十几个师的可用兵力,对付农民军的兵力一下子就充足起来,他开始按照李石曾给他的建议,在农民军控制区的外围,组织起封锁线,然后再层层推进,稳扎稳打。 在这样的变动中,最高兴的无疑是杨寰宇。刘湘的加入,使得北方特区的控制区人口,一下子增加了五千多万,这才是他觉得得到的最大的好处。在孙宝琦和张昭德前往四川,与刘湘协商后,开始在四川招募人员向北方各省迁徙。在这个招募过程中,土地,无疑是最具诱惑力的。 在秋收以后开始,在整个北方特区范围内开始推行的“耕者有其田条例”,对一些大地主来说,是痛苦的。虽然北方特区政府采取的是收购土地的政策,但对这些地主们来说,依然感到吃了大亏。对北方特区向他们开放的工业企业的股份,实话说,他们并不看好。土地的收益,只要土地能租出去,那就是稳定的收益。 可随着配套“耕者有其田条例”一起颁布的“375减租条例”却让他们的收益直线下降,以往,他们的土地出租,是不管有没有天灾,每亩土地都能收到大约一石左右的粮食,价值约在八至十元,家有万亩良田,就能有大约十万元的收益。可随着“375减租条例”的实施,他们每亩收到的粮食最多也只有原来收益的六成左右,加上遇到天灾,还要视灾情轻重,酌情减免。相当于现在有万亩良田,年收益也不过五至六万元,遇到灾年,或许还要减半。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租种土地的人家少了。能分十年偿还土地款,购买属于自己的土地,谁还去租地来种? 北方特区官方定价的土地价格,最好的水浇地,是每亩四十元,亩产粮食大约两石左右,价格大约十六至二十元的幅度内波动。旱地的价格减半,每亩二十元。这个价格比起十年前,当然是高了不少,可还是让多数地主觉得亏了。 只是这两个法令的颁布,使得传统的土地收益大幅下降,这是没办法改变的事实。加上特区政府对企业的股权数量上的限制,杜绝了这些地主垄断某些企业的产品牟取暴利的可能性。这就让卖出土地后,投入到什么企业变得微妙起来。可以这样说,选企业也好比投胎一样,选到一个效益好的企业,或许能得到不输与原有土地的收益,没选对企业,或许也就混个温饱。好在这个年代里,政府控制之下的企业,还鲜有亏本倒闭的。 对没有土地的人来说,买地显然是第一选择。就拿最好的水浇地,一户人家最多可以买上三十亩地,四十元一亩,也就一千二百元,每年偿还一百二十元。算上去,就算亩产两石,收益十六元,也不过是七亩半的产量。折算上去,也就每亩地二成半,比起三成七五的租金还要少,傻瓜才不买地来种。当然,考虑到天灾的话,还是有点风险,可这地就是自己的了。这对怀有土地情节的大多数人来说,诱惑不是一般的大。 不仅北方特区辖区内的农民们纷纷报名买地,就连长城以南,南京政府辖区里,得到这个消息的那些雇农,也纷纷出关,要求落户买地。期待经过十年的劳作之后,真正拥有自己的土地。 大量人口的涌入,直接导致了一些生活必须品的价格上涨,特别是布匹,农具之类的工业品价格。这反过来,让那些对政府以法令形式,半强迫卖地的地主们,怨气也小了很多,因为他们看到了商机,于是,纺织厂,钢铁厂,机械厂之类企业的股票成了这些地主们疯狂抢夺的目标。
可以说,北方特区的这一举动,影响是深远的。南京政府也不得不考虑跟着采取同样的措施,不这样的话,除非限制这些农民出关,不然,相信不用过几年,南方农村雇工的价格会直线上涨。付出同样的汗水,在南方,交掉地租之后,自己的收获最多混个温饱,去了北方,每亩土地的粮食或者作物产量或许比不上南方,但收益显然比呆在南方多多了,十年后,还能拥有属于自己的土地,怎么选择,那还用说吗? 得到这个消息的蒋志清,更是极力主张南京政府也要搞同样的政策,因为,他还看到了另一个好处。这个政策用来对付农民军的“打土豪分田地”是再好不过了。抢夺地主分来的土地,毕竟不是名正言顺属于自己的。或许,被蒋志清的军队重新占领之后,这些抢来分的土地可是不被认可的。而在这个“耕者有其田”政策下,得到的土地是合法的,得到政府认可的。不用冒被杀头的危险就能合法得到土地,谁愿意去冒杀头的风险呢? 在农民军的占领区,大部分可能已经无从选择,但在非农民军的占领区,农民军再想用这个“打土豪分田地”来裹挟老百姓,可就会困难重重了。有土皆豪的说法也会难以成立。因为,按照杨寰宇领导的北方特区政府的这个政策,原来的地主,家里最多也就九十亩地,不过是一般人家的三倍而已。大家都有了土地,难道所有人都是土豪,需要打倒吗? 实施的麻烦只是在于南京政府没有那么多钱来收购这些地主的土地,也没那么多企业,能够提供股票让这些地主认购。可蒋志清仍然力主要在部分地区率先实施,特别是湘赣鄂这些农民军活动最活跃的地区,这个政策的实施将极大的限制农民军向外扩张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