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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293-1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293-1

    私人财产防火墙的几个重点

    一、基本理念

    私人财产防火墙是保护私人财产的三大防护利器,维护好、利用好就能充分发挥应有的效能效用。其实,私人财产的防火墙除了防侵占、防哄抢、防破坏以外还有很多招式,如防骗局、防诈骗、防诱骗、防陷阱和防吃大亏占小便宜、防强权夺理、防赌博心理、防执法者违法等等,也是私人财产防火墙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原则上,重点财产重点保护,特殊财产特殊保护。防破坏甚于防侵占、防哄抢,防哄抢甚于防侵占。其前提条件是私有财产来源合法、利用合法、收益合法和处分合法,从其设立、变更、转移、消灭的整个过程必须是合法的。众所周知,法律历来只是保护私人合法的财产的,部分合法的部分保护,完全合法的完全保护;部分不合法的部分不保护,完全不合法的完全不保护。

    很多时候,权利人既是被害者又是施害者,既是权利人又是责任人,主要表现形式是上当受骗先占小便宜、而后吃大亏。社会上的骗子、地痞、流氓和恶棍很多,假冒伪劣产品也经常遇到,与此同时社会上的诱惑事物也如影随形,使得势利者、趋势者鱼贯而入,使得人们近墨者黑。侵占、哄抢、破坏私有财产的人平素都是主观故意与主观恶意的,运用私人财产防火墙这种法律工具,从权利人到法官需要掌握的重点之一就是心理素质的判断。当然还有其他一些重点需要补充说明。

    人不是生活在真空之中的,人在社会身不由己,特别是生意人、未来物权人,总会或多或少地受到不同的人和事物的伤害。为了使私产保护防火墙更加贴近现实,注重实效,我们可以抓住重点,以点带面,各个击破。

    具体说来,私人财产防火墙是日常式维权规划,还是有规律可循的。私人财产防火墙的重点,主要的有以下几个。

    二、对于私人财产范围与合法性的判定

    1.私人财产范围

    这里的私人财产范围,是从普通物权法或者普通财产权法中来认定的,根据立法专家的解释,主要是指私人拥有合法所有权的财产。不但包括私人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而且也包括私人合法的储蓄、投资及其收益,以及上述财产的继承权。就是说,私人财产范围就是指私人合法的不动产、动产所有权范围和私人合法的财产增益所有权这几个范围。

    立法专家和法理学家们之所以专门谈及私人拥有合法所有权的财产,而不谈及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之类的财产,也许是为了“抓重点,带全面”,也许还有其他的什么原因。

    我们看到,类似于“返还原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对于所有权人来说是全部适合的,对于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来说有些是适合的,有些是不适合的。比如:“买卖不破租赁”适合于用益物权人应当享有的合同权利,而用益物权人所管领的他人的财产被侵占、被哄抢、被破坏,只能联合所有权人来一起主张“返还原物”等权利;因为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财产占有控制权利大小和时间、节点不同,他们主张“返还原物”等权利的权利大小和时间、节点也不同,如果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改为以现金或者权利提前清偿了债务,主张“返还原物”的一般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即所有权人。

    总之,关于私人财产被侵占、被哄抢、被破坏后“返还原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对于所有权人是通用性的,对于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是不完全适合的。

    2.合法性的判定

    关于合法性的判定,是必要和首要的程序之一,也是一切案件的重点工作之一。这种判定及其程序与重点,不光是针对私有财产而言的,其实对于任何财产和任何当事人都是要这么做的,只不过是私人财产更加突出些罢了。

    所谓“合法”,这里主要是指私有财产来源合法、储蓄合法、保管合法、使用合法、利用合法、收益合法和继承合法,有的涉及到普通法、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有的涉及到专门法、特别法的规定。

    “合法”,是法律对于私有财产及其投资、收益以及所继承的货币、实物、权利实质性考验和根本性要求,是检验私人财产有物权与无物权、正物权与负物权、加物权与减物权、大物权与小物权、自物权与他物权、共物权与份物权、零物权与反物权以及自益物权与他益物权的一个重要的法律指标。私有财产受到法律保护的前提是这些财产是合法、合理的,非法取得的财产不受法律的保护

    。譬如,通过非法手段侵占、贪污、盗窃、挪用、私分国有、集体资产而取得的财产,通过储蓄、投资等手法洗黑钱或分脏销脏,法律不但不予以保护,而且还要依法没收、追缴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私人财产合法,标志着有物权、正当物权、合理物权、积极物权、可行使和可利用物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光明正大的可增益物权。否则,就是不合法或者非法的物权,必须运用零物权之“一票否决权”的办法予以取缔。

    私有财产的来源最广泛,来源关系最为复杂化多样化。私有财产的来源,可以从国有、集体、集合、私人和其他人等所有制中取得,也可以继承、传承、受赠予、意外取得等方式取得,劳动所得、投资所得、分配所得、福利所得、救济所得、瞻养费所得、扶养费所得、经济补偿所得、析产所得、分家所得、离异所得、分家所得、继承所得、传承所得、受赠予所得、意外所得等是最常见的财产来源,任何一个渠道出现了漏洞或者差错,任何一个环节发生了问题,就会导致财产来源不合法。财产来源不合法,主要的类型有贪污所得、受贿所得、盗窃所得、偷窃所得、侵权所得、侵占所得、多占所得、截留所得、哄抢所得、私分所得、非份所得、走私所得、偷税所得、投机所得、贩毒所得、诈骗所得、剥削所得、色情所得和非法投资所得、非法经营所得、非法收益所得、非法储蓄所得、非法受赠所得、非法继承所得、非法传承所得、非法意外所得等等。古今中外任何一部法律,只专门保护合法的财产及其权利,不保护非法的财产及其权利。

    私有财产一切来源不正的,如贪污受贿的、挪用公款的、小金库的、公款私存的、洗黑钱的、非法集资的、恶意侵占的、弄虚作假的财产与储蓄等,全部属于零物权,不属于私人财产所有权之列。可以运用零物权“一票否决权”进行清零处理,剥夺其非法的私人投资增益所有权。情节严重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三、私人财产防火墙的其他重点

    1、重点抓紧处理好突发性侵权事件

    突发性侵权事件,是物权被侵权的最主要形式之一,是指被侵权人在猝不及防情况下突然遭受袭击式的侵权事件。

    许多侵权事件,在暴露之前毫无征兆,而被侵权者有点措手不及。即使如此,能够尽快加紧处理的,一定要尽快加紧处理。否则,事态越是扩大,解决问题就越棘手。有些严重的突发性事件,甚至于可以酝酿成大的财产与人身安全事故。

    2、重点抓紧处理好群体性侵权事件

    群体性侵权事件,是物权被侵权的主要形式之一,是指被侵权人被多人围攻并哄抢其财物的侵权事件,一般发生在物权个体与群体的矛盾冲突之中。

    有些群体性侵权事件,是由债务纠纷引起轰动的事件,但因物权纠纷引起轰动的事件主要由公物权对于私物权的不当处理造成的,如拆迁、征地纠纷便属于物权纠纷事件。当群体事件发生时,不管侵权者是谁,不管对方是强权者还是弱势者,被侵权人都要及时抓紧处理,向上级上访、投诉、起诉。否则,自己慢腾腾的,结果自己的房子一下子被拆迁人拆除了就来不及了。到时候,欲哭无泪,欲告也晚了。

    3、重点抓紧处理好变异性侵权事件

    变异性侵权事件,是由民商事侵权事件上升为人身权事件,或者是由小型侵权事件蜕变为大型侵权事件的侵权事件。前一种是质变性质的侵权事件,后一种是量变性质的侵权事件。某种意义上,此类侵权事件并不亚于突发性、群体性侵权事件。

    各种侵权事件,是难以预知、控制的。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变异性侵权事件更加难以预知、控制。现实生活中,甚至于有的人为了几元、几十元钱的争执而铸成大错、出了人命的都有。变异性侵权事件,是以哄抢、破坏他人财产为主要特征。如资本家拖欠工人工资,工人们运用各种方法仍然讨不到工资时,工人们一怒之下砸毁机器设备,破坏生产工具,甚至动手打死打伤资本家和资方代表。这是内源性变异性侵权事件。外源性变异性侵权事件,是因为无良侵权者对于合法财产支配者的公然大肆的侵害,如行为人公然大肆非法剥夺他人的产权、股权、股份等行为,并将内部矛盾演化为敌我矛盾,甚至酿成人命事故。凡是此类事件的发生,一定要及时地抓紧处理,否则,被侵权者可能会遭遇更大的损害与伤害。

    4、重点抓紧处理好历史性侵权事件

    历史性侵权事件,应当指被侵权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一年以上未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侵权事件。

    被侵权者队伍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是文盲、半文盲和法盲、半法盲,法律意识淡薄,以至于一些历史性侵权事件没有通过正常司法途径来解决。这么拖拉下去,对于自己主动维权是不利的。譬如,诉讼时效方面,尽管物权法有的项目比民法要宽松一些,但基本形式仍然是维持二年制主要诉讼时效法制条件。一般而论,维权者越是退后,越是不利于证据保全,越是容易导致诉讼时效失效,并且,拖延时间越长,侵权人逃逸和破坏证人证言和相关证据、转移财产的几率会更高。

    建立私产防火墙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建立新型综合的财产权保护机制,发挥主观能动性。被侵权者提起司法救助与法院诉讼,是综合素质、心理因素、客观条件的综合反映。大量历史性侵权事件没有重见天日,实际上是大长了侵权者的志气,大灭了被侵权者的威风。被侵权者不仅仅要抓紧及时地处理新近发生的侵权事件,还要抓紧及时地处理历史遗留的侵权事件,否则,法律条款再完美,私产保护的防火墙再严密,也是纸上的东西和嘴上的功夫,这是万万不可取的。

    总之,公产保护与私产保护,都有这样那样的焦点与难点问题,都需要财产防火墙保护机制,都需要主动保护与法律保护相结合。

    相关法律:物权法第66条

    相关名词:【私人财产防火墙】

    字数:388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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