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好事将近
段帅激动地看着师傅,他知道世上若是选出一个最懂他的人,那就是悉心栽培他的师傅。两人说了好一会儿,这才说道了此次召回段帅的原因。白洛霆捋了捋长须,他这一缕长须美得很,光滑透亮,白净晶莹,他再次上下打量了段帅一番,随后缓缓说道:“找你回来啊,一来是想你了啊,怕哪日就这么走了,却也见不上你最后一面。” 话还没说完,段帅再次黯然失声,白洛霆叹了口气接着说道:“这二来是想跟你商讨一下,这天山新任掌门人的最佳人选之事。你也知道,为师确实不堪重负了,也想让你们年轻人历练历练。”段帅这才发现,师傅真的老了。过去师傅从来都不会说自己老了,但他现在说了。 一个人岁数大了不重要,重要的是会不会觉得自己老了,人老心不老则不老,人老心也老则真的是老了!段帅黯然说道:“师傅还年轻着呢。”白洛霆笑着挥了挥手手,段帅随即接着说道:“不过师傅也是到了修养天年的时候了,若是非要找出一位得力的助手,我看,非霍师弟不可!” 霍岚风大惊,赶忙上前跪了下来说道:“此事万万不可!岚风自知年岁尚浅,且无论是武功修为还是人品相貌都不及师兄之万一,师兄这么说真是折煞我了。”段帅说道:“师弟你过谦了,我离开天山这些年,一直是你陪在师傅身边,而且重振天山你功不可没,况且这些年来你为天山付出的比我要多得多。” 白洛霆看着这两名爱徒相互推让,心中大喜,二人对掌门之位均没有贪念,可见没有白费自己这么多年的心血。白洛霆见他俩你推我让了一阵子,随后朗声道:“你二人都是我钟爱的徒儿,都很出色,论资历帅儿当仁不让,但论付出岚风也是殚精竭虑。这件事让为师再好好考虑一番。” 其实白洛霆早年本是有心将天山交托给段帅的,但如今段帅成了武林盟主,未免将天山再次推到风口浪尖之上,他也是左右为难。夜深的很,昔日的繁星今夜却寥寥无几,蛙声一片的天山此时却也好似悄无声息,白洛霆正在发愁此事。 若是常赟在的话,那一切定然就没有问题,师兄弟几个没有不服常赟的,且常赟为人宽厚,纵然武功平常但人品出众,也很有责任感,可事实却事与愿违,至于段帅跟霍岚风二人,他确实也拿不定主意。忽听得门外几声轻微的敲门声,进来的正是段帅。段帅走到白洛霆跟前,还没开口,白洛霆似乎已经明白了段帅的意思。 看他这为难的样子,不用说,定然是要前来推辞掌门之事。白洛霆理了理衣襟,苍白的手指已经渐渐有些颤抖,段帅痛定思痛地说道:“师傅。。。”“你不用说了,为师一切都明白,只要你能够过的开心,就是为师最大的希望了。至于掌门之事,我已有定夺。你霍师弟年纪尚浅,以后万事还需要你多多帮助。” 白洛霆的话直接戳中了段帅的心,他还没来得及感激,白洛霆接着说道:“我知道你心里有事未曾了结,那还不快快去办!为师这里可没有多余的口粮来养着你啊!”段帅喜极而泣,重重地扑倒在白洛霆面前,久久不愿起身。 白洛霆缓缓走了过来,蹲下身子抚摸着段帅的头发,一遍又一遍,就像轻抚自己的孩子一般。段帅可不就是白洛霆的孩子嘛!只是这个孩子还有太多太多的事情需要去做,不能一直陪在他身边了。 过了好久,段帅这才起身,门外起了风,风声吹拂着院中的垂柳,发出哗哗的声响,似乎在悄悄跟夏日告别,夜色越来越沉,一场倾盆大雨似乎即将来临,白洛霆默然良久,随后对段帅说道:“万事小心!去吧!” 段帅再次向白洛霆猛磕了三个响头,随后一句话都没有留下,转过身便大步跑了出去。他不敢让师傅看到他此时的表情,他也不敢看师傅此时的表情。离人心上秋,人都是害怕离别的,更何况这次的离别或许就是永生永世的离别。 段帅留给霍岚风一本补月神功的全套秘籍后便马不停蹄地朝着山下赶去,谁也不知他要去哪里,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唯一知道是,他要找到一个人,那个人便是陆瑜。 自打陆瑜离开杨府后,辗转流离,来到了楚州,此时南朝已经是陈霸天的天下,梁帝去世后,陈霸天取而代之,成了当之无愧的一代雄主。 楚州是他的故土,蒙山是他习武之地,所以都跟着沾了光,金陵城依旧是国都,楚州城却成了陪都,段玉裁也玉笔亲封为大国师。 和风飞絮,杨柳依依,河畔的孩童正相互追逐打闹着,只有他们的世界里没有纷争,没有烦恼。浣洗着衣服的少妇们正用心地捶打着一家人的衣服,交谈着自家丈夫在外得意之事。 这座村庄不大,但也有几十户人家,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男人们每天最高兴的便是在田间干了一天活后,看到自家的房顶上炊烟袅袅,而自己则能够坐在田埂边拿出一截短小精干的烟斗,撒上点碎末烟丝,嘬上这么几口。 女人们最快乐的则是在河畔洗衣服的时候三两成群,说着村中闲事,老张家的儿子成年了,老李家的闺女到了嫁人的年纪了,这些都是她们最爱打听的。其实她们打听了无非也就是为了在晚上掌灯之后,一家人坐在饭桌前可以好好聊上几句,也好舒缓舒缓男人们劳累一天的身体。 陆瑾跟常赟就住在村尾的一间青砖瓦房中,房子有些破旧,是他们花了三吊钱从隔壁王婶儿家买来的,原先一直是空着没人住,本来是起了给儿子结婚用的,奈何南朝连年抓壮丁,王婶儿家的几个儿子都先后进了军营,现在只剩下个十三岁的小儿子,因为年龄不够,还能在家多呆几年。 常赟家一共三间瓦房,中间的是客厅,不过也少有客人前来,多是些邻居们过来拉拉话茬,也是他跟陆瑾吃饭的地方,两旁还各有两间房,分别是陆瑾跟常赟的卧室。他俩虽然生死与共,但却还未婚嫁,所以一直没有住在一起,院子里养了五六只老母鸡,每天可以生五六个鸡蛋。这也是他们一天中最美味的一道美食。 还划出了一块地方种上了一些蔬菜,都是极寻常的那些,不过这也就够他们俩吃的了。陆瑾最近在跟王婶儿学纺织,一向拿剑的手突然之间让她去织布,确实有些为难,但为了生活不得不如此。常赟的腿脚不方便,又有伤在身,所以一直赋闲在家,没事儿就翻一翻家里那块小的可怜的地。 村子里卖草鞋的刘老爹是村中唯一读过几本书的人,他家里有些藏书,都已经翻成了破烂一般,常赟时常会去他那里讨要几本回来细细琢磨,破烂般的东西,到他手里却如获至宝似的让他激动不已。在这里,没有人再关心国仇家恨,也没有人在乎门派仇怨。他们唯一在乎的就是能够在这里活下去,凭自己的双手活下去。 每个人想要忘记过去的最好办法,就是努力在现在的日子里活得精彩,活得享受。这一日陆瑾起了个大早,在灶台上蒸好了几个馒头后,便来到王婶儿家,跟她一起织布,王婶儿笑嘻嘻地问道:“小瑾啊,你们来咱们村也有几个月了吧,你跟常兄弟准备什么时候把事儿给办了啊?” 陆瑾听了此话,脸上顿时绯红四起,羞怯地低下了头,缓缓说道:“还不着急。”王婶儿笑的更欢了,手里的织布机也嗖嗖作响,随即她又说道:“这么拖下去可不是事儿啊,女人嘛,最重要的就是早日能嫁个好男人,我看长兄弟就不错,温文尔雅的,以后欺负不得你嘞。” 陆瑾也莞尔一笑,自顾自地加快了织布的速度,自己却完全没有察觉。其实她心里早有盘算,想要在此安定下来后便跟常赟成婚。如今来了这个地方已经快半年了,说长不长,但也不短,可常赟却从未提及此事,就好像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似的。 王婶儿见陆瑾一阵喜一阵忧的样子,便知道她有难言之隐,只见她眉眼上挑,嘴角微抬,一字字说道:“要不,我去给你说说?”陆瑾的脸色更红了,但此时她却没有推却,似乎在暗示自己已经答应了。王婶儿心中有了数,笑着继续织布。织布机的声音传入了常赟的耳畔,就好像能够看见心灵手巧的陆瑾正坐在一张小板凳上,头上扎着个方巾,腰间别着线轱辘,两手正辛勤地在那台织布机上辛勤劳作着一样。 常赟的内心是复杂的,虽然来到了此地,与世隔绝,但他内心却藏着一股深深的自卑感。与其说是自卑,到不如说是自责,他觉得如今自己要靠陆瑾养活,心里实在是不痛快,而且,他摸了摸脸上的那两道疤痕,这是永不磨灭的印记,纵然腿可以走动了,但脸上的这两道疤痕却永远不会消失。 陆瑾是美丽的,而他呢?除了几个要好的邻居外,村子里谁都不看好他俩,都觉得陆瑾最后会抛弃这个丑八怪男人。常赟实在是不能说丑,纵然脸上有了瑕疵,却也掩盖不住他那俊秀的面庞,和他骨子里的那股坚毅的本性,但他自己却不这么认为,他始终觉得陆瑾跟着自己对她来说就是一种灾难,他不想带给她任何灾难,所以他也绝对不会提起成亲之事。 傍晚时分,吃完了晚饭,陆瑾按照王婶儿事先说好的,借口去她家拿几块布回来,其实是在门外偷听着,王婶儿则一摇一摆地大步走进了常赟家,她没想到的是,原本脏乱零落的小院儿被他俩这么一收拾,竟也变得有些精致起来了。看来常赟定是个有心人,常赟见着王婶儿,赶忙将锄头放在一边,将王婶儿请了进来,王婶儿笑嘻嘻地说道:“我说常兄弟啊,你们来我们这里也不少日子了吧?” 常赟热情地递来一杯茶,瞥了瞥墙上的刻痕,缓缓说道:“一百六十八天了。”王婶儿有些奇怪,没想到这个小伙子竟然会这么细心,随后又问道:“那,常兄弟,我们家小瑾是个不错的姑娘吧?”常赟面色有些凝重起来,随后点了点头,压低了声音深沉地说道:“不错,很不错。” “我可跟你讲,小瑾这样要模样有模样,要品德有品德的姑娘如今还真不好找了!你知道吧?”常赟似乎察觉到了什么,缓缓叹息了一声说道:“王婶儿,您今日过来是有什么事儿要说吧?”王婶儿被他这么一问,也就不卖关子了,直截了当地说道:“我且问你,你准备什么时候娶我们家小瑾?”常赟默然,渐渐垂下了头。 王婶儿看的心里更急了,门外的陆瑾心跳也加快了不少,王婶儿见他不回话,接着说道:“你倒是说啊,你是个好后生,我相信你能好好对小瑾,所以,你们还是尽快把事情给办了吧!”常赟还是迟迟不说话,王婶儿显得有些气愤,面有愠色地问道:“你可知道女人最重要的是什么?” “不知道!”常赟冷冷地说道。“是名节!你这么不咸不淡地跟小瑾住在一起,怎么没有替她想想呢?”常赟脸上的难色越来越重,阴沉着脸不知该如何回应,王婶儿似乎看出了常赟为难的样子,转而笑着说道:“依我看,你们俩这事儿还是尽快定了的好!一个这么漂亮的大姑娘在你面前,你傻啊你!”常赟默然良久后说道:“等她回来我这就跟她说!” 王婶儿听了这话笑嘻嘻地走了,正如她笑嘻嘻地来时一样。过了没多久,躲在门口的陆瑾终于露面了,常赟见她面有喜色,看来她是知道这事儿,便也就不想隐瞒,说道:“小瑾,明天。。明天。。”陆瑾羞怯的脸侧了过去,缓缓问道:“明天怎么?” 常赟满眼惶恐地说道:“明天。。明天我搬出去住!”说完这话便头也不回地跑了出去,他的膝盖不能弯曲,跑的样子十分滑稽,而且速度也不快,好似一瘸一拐地往外挪一样。陆瑾听了此话愣在那里久久没有缓过神来,等她幡然醒悟过来时,常赟早已跑了出去,她纵身而起,擦着院墙就跟了出去。 她不明白,两人经历了这么多,为什么还要受此煎熬。陆瑾发了疯似的到处找寻着常赟,终于在河边的岸堤处找到了他,他正一个人站在月光下沉默着,清冷的月色照在他消瘦憔悴的脸庞上,显得他更加萧条,单薄的外衣在清风的吹拂下缓缓飘起,就像他的凌乱的思绪,被一阵风吹的更加七零八落。 月色凝重,人的心情也很凝重。陆瑾缓缓走了过去,常赟似乎察觉到了,又要逃走,陆瑾在他背后放声喊道:“你到底要躲到什么时候?”常赟的脚步定住了,但却没有回头,陆瑾一步步走上前去,缓缓拉起他的手,随后贴在了他的背后,紧紧抱住了他,常赟实在是忍不住了,回想这一路走来的风风雨雨,这个姑娘实在是承受了太多的曲折痛苦,多想给她幸福啊。 常赟猛地转过身来,将陆瑾一把抱在了怀里。陆瑾眼波流动,月光照在她美艳的脸庞上,显得格外的神圣,她的呼吸开始急促,胸膛开始起伏,身子也渐渐有些发软,在常赟宽阔的怀抱中久久不能自已,常赟凝视着她,一句话没说。良久之后,常赟想要开口,哪知陆瑾的粉唇此时已经贴在了常赟厚重的嘴唇之上,那样的柔软,那样的亲切,那样的甘甜。 常赟的心融化了,所有的仇怨都不再算什么,所有的自卑也都烟消云散,这一刻他只愿好好享受着这个女人给他带来的欢愉。两人在这月光下深情相吻,平静的湖水照着他俩的影子,不免也生出丝丝羞怯之心来,久久不敢泛起波澜。常赟触摸着陆瑾光滑的手臂,柔软的背脊,纤细的腰肢,曼妙的身体,丰满的胸膛,每一丝的抚摸都充满了这个男人对这个女人的深情和爱意。 陆瑾迷醉了,她再也不愿意跟眼前这个男人再有任何嫌隙,她只愿跟他融为一体。湖光似乎不再平静,急促的呼吸声感染着周围的一切,两人的衣服正一件一件地往下脱落,直到最后一丝不挂,两人就这么互相拥抱着,享受着每一分钟的欢愉,天地间再也没有什么事情能够阻挡他们的结合,再也没有任何仇怨能够改变他们相爱的结果。 常赟是幸运的,他遇到了一个深爱着他并且愿意为他付出一切的女人,陆瑾也是幸运的,因为与她rou体相交的男人也正与她的灵魂相交。天地万物间能有怎样一份真情可以比得过他俩的生死相依,轻微的娇喘声渐渐响了起来,陆瑾的眉头紧皱,但嘴角却是上扬的,她正满足地享受着这一切,纵然这还是她第一次与一个男人赤身裸体地接触着。 常赟的呼吸也在不断加促,他也是第一次,不过显得格外体贴温柔,他害怕伤害怀里的这个女人,这个他会用生命去保护的女人。男女之事从来都是不用教的,只要两个人相爱,那么所有的技巧与讨好都是多余的,彼此总能给对方满足的爱意。 月光如水,一阵清风吹过,微波荡漾,岸边的杨柳枝缓缓地摆弄着曼妙的身姿,草地里的蟾蜍在找寻着回家的路。陆瑾跟常赟静静地走在回家的路上,他们彼此无言,但手却紧紧地牵在一起,他们相视一笑,似乎已经在心底同时做了一个非常重要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