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至10节】
【六;牙买加】 这匹狼做梦也没有想到,我居然敢向它发动攻击,要知道,它可是狼啊,我可是羊啊。 但是,在我雷霆般的一击之下,它身上一连出现了几道伤口。 对了,这是一匹老狼,很廋,毛发朿起,在我连环攻击之下,它招架不住,屁滚尿流的逃跑了。 “别跑。” 我哪里肯罢休,见它逃跑了,我赶紧追赶。 不过,这匹老狼、别看它是把老骨头,跑的还蛮快,连我都追不到它。 追了很久之后,我气喘呼呼,实在追不到了。 “这次算你走运,别再让我碰见你。”我大声警告它,然后调转身子往回赶。 当我返回原地时,牙买加早已死了,身体正在慢慢的冰冷,慢慢的发硬。 怔怔看着牙买加的尸体,我的视线模糊了,不敢相信眼前的画面是真实的。 我的泪水夺眶而出,身子、心脏都在发抖,好像天空也在发抖。 “牙买加!” 我悲伤地大叫着牙买加的名字,但它再也听不得了,我喃喃地趔趄着,仿佛流光溢彩的天空也像我的心情一样黯然。 好不容易,心情才缓缓平静下来。 心情缓缓平静下来后,我在干巴巴硬邦邦的沙地上刨了一个坑,由于土质的问题,这个坑刨得很不易,我的前后蹄都刨出血了,指甲都快要刨掉了。 但我丝毫感受不到疼痛,因为更疼的是我这颗滴血的心,我发誓,一定要找到那匹老狼,将它活活杀死,为牙买加报仇。 将牙买加埋葬好后,我在上面撒下了花草的种子。 “牙买加,你好好在这里睡吧,我会经常来看你的。” 我发誓,一定要找到传说中的羊神,我不但要报仇,还要让老爸老妈和牙买加都复活。 临走之前,我仍然反复凝望着这个小小的土丘,仿佛牙买加并没有死去似的。 ………… ………… 【七;冤家路窄】 晚霞绚丽多姿,垂挂在天际的太阳渐渐西沉下去,辽阔的撒哈拉大草原上开始安静下来,但芒草和枯叶仍然无风自动。 在茫茫草原上,有一只孤独的羊,它拖着孤单的背影,有气无力的往西边的方向前行着。 不用解释,它就是我。 时光匆匆,一晃三个月过去了,在赶往西方的路上,为了减少危险,我尽量避开那些凶猛的食rou动物,谢天谢地,我安然无恙。 我想,这一定是老爸在冥冥之中保佑了我,否则,对于一只被驱逐出部落群体的食草动物而言,在危机四伏的大草原上孤独地走了这么多天,却一点事儿也没有,这是一件多么难以置信的事情啊。要知道,在这片残酷的生存环境中,好多形影单只的食草动物,不出一天的功夫,就直接变成了猛兽们拉出来的大便了,而我,却毫发无损。 当然,作为一只羊,竟然秒杀了两只卑鄙下流的鬣狗,又赶跑了凶残歹毒的狼,自我保护自然是绰绰有余了。 大家可以这么认为我的实力,但我想说的是,哪怕我再身怀绝世武功,但身份也始终只是一只羊,羊就是羊,始终成为不了狼。我之所以能成功的干掉那两条可恶的鬣狗,打跑那匹凶恶的老狼,完全是因为在牙买加遇难的时候,我充满了仇恨的力量,然后这种力量又爆发了出来。这种现象确实很罕见,但不是不可以解释,就好比是人类中播放的某些科幻电影或者玄幻电影中的那些很狗血的桥段一样,当某某在绝望的时候,哪怕平时再普通,但到了这个时候,很有可能,也会突然性的变得十分强大。 另外,这些鬣狗和狼也太轻敌了,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我就已经先下手为强了,否则,我也没那么容易得逞。 作为一只形影单离的羊,我的处境很危险,所以,我必须尽早的赶到阿拉伯山脉,就这样,我一边看着五颜六色的天空,一边呼吸着风儿的清香,一边吃力的往前行着。 我不知道离阿拉伯山脉还有多远,但我毫不气馁,是的!哪怕路途再遥远,但距离始终也是有限的,我只要往前行走一步,目标就会离我接近一步。 撒哈拉大草原的昼夜温差特别大,相差了好几十度,随着夜晚的来临,温度陡然下降。 这是一片不毛之地,我又饥又渴,很想眼前出现一片绿油油的草地和一汪清澈甘甜的泉水,不知道什么原因,越是往西走,环境就越恶劣,已经好多天,我都没享受过嫩草的味道了,真的好想好好吃一顿。 走着走着,前方出现一棵大树,是一棵郁郁葱葱的面包树,在晚霞的照耀下,好像连树叶都闪耀着绿油油的光芒。 我很激动,真想不到,在这种鬼地方,还有这么大的一棵面包树。 该不会是为我准备的吧。我美滋滋的这样想着,赶紧屁颠屁颠的走了过去,当快要到面部树跟前时,我又小心翼翼的环顾了一下周围,见没什么危险,赶紧像饿狼扑食一样的扑了上去。 “真是太好吃啦。”我垂涎欲滴,张开大嘴,开始狼吞虎咽。 问题是,这么棒的美味佳肴还没来得及享用几口,耳畔突然传来一阵呼救声。 虽然口音不同,但一听就知道,是我们羊族的呼救声。很动听,但惊慌失措,像是一只未成年或者刚刚成年的羊meimei。 “有木有搞错啊。”我赶紧在树后面躲了起来。 很快,一只羊像惊慌失措的跑了过来。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是一只很美丽的羊姑娘,除了母亲之外,我还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美丽的小母羊,虽然它吓得是花容失色,但依然掩饰不住它那天仙般的美丽,尤其是那珍珠般的眸子和洁白无瑕的羊毛,使它无比高贵而又圣洁。 说真的,这个时候,在心理上,我对食rou猛兽仍然有一些惧意。 也就是说,虽然上次打败了两只鬣狗和一匹老狼,但我仍然想尽力的避开它们,不跟它们正面冲突。据科学家分析,在食rou动物面前,食草动物的这种惧意是与生俱来的,是根深蒂固的,食rou动物在食草动物面前天生就拥有这样的心理优势,像野牛、大象它们,如果单论武功的话,狮子和豹子都不是它们的对手,但在小小的鬣狗面前,它们又会感到害怕,为什么呢,因为人家是食rou动物,它们是食草动物,食草动物对食rou动物的害怕,不知道在多少个恐龙时代之前就已经形成了。 何况,我本来就是羊族中的胆小鬼。 “好可怜啊。”我想袖手旁观,因为除了害怕之外,我还要早日赶到阿拉伯山脉寻找羊神,向它学法术,替我老爸报仇,将我老妈救出火坑。 “救命啊,救命啊!!!” “别跑了,小meimei,不要再做无谓的体力耗费了,你再跑也会被我吃掉的,嘿嘿嘿。” “救命啊,救命啊!!!” “乖,小meimei,别跑啦,别跑啦,你就乖乖的让我吃掉算啦,哈哈哈。” 追赶这只美丽的小母羊的是一匹狼,也是一匹面目狰狞的老狼,它就像在玩猫捉老鼠的游戏似的,一边优哉游哉的追赶可怜的小母羊,一边用不阴不阳的声音挑逗人家。 忽然,我发现这匹老狼的身影和声音都很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似的,当我想起了它原来就是杀死牙买加的那匹老狼时,就立马打消了置身事外的想法,而且,也什么都不害怕了,什么胆怯心理,什么杀父之仇,在牙买加之死的那种悲痛和仇恨的面前,这些都不重要了。 “小meimei,闪开!” 我大叫一声,跳了出来,挡在老狼的前面。 “我cao!” 老狼猝不及防的吓了一跳,但是,一见是一只羊挡住了它的去路,立马换成一副凶巴巴的嘴脸。 “你TM的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啊,敢挡你狼大爷的道。”老狼凶道。 “你别得意,是谁活得不耐烦了还不一定。” “我靠。”老狼哈哈大笑;“你TM的这个牛皮吹得也太夸张了吧!好吧,既然你活得不耐烦了,本大爷就连你一起吃掉。” 道完,老狼恶狠狠的袭来。 我分外冷静,不敢怠慢的注意着它的一举一动,因为我知道,狼这种食rou动物最擅长的就是偷袭了,跟它们这种卑劣无耻的王八蛋相斗时,千万不能讲什么武德,否则,你都不知道怎么死,所以,老狼在袭来时,我赶紧闪开了,闪开后,我又赶紧朝它身上反扑过去,要知道,我也正准备偷袭它呢,谁知道被它抢先了一步。 这匹老狼这次很精明,逃过了我的反扑,经过几个来回后,我居然没有取胜,但是,它也没占到半点便宜,不过,它认出了我是谁。 “原来是你……”老狼惶恐不安的看着我。 “对,就是我,想不到是不是,真是冤家路窄啊。拿命来吧!我要替牙买加报仇。”我说,然后又扑了上去。 这只老狼胆怯了,又想反抗,又想逃命。为了给牙买加报仇,我自然不会让它逃脱了,哪怕是同归于尽,也要为牙买加报了这个仇。 又经过几个回合后,我终于将老狼打趴下了,我咬住了它的脖子,狠狠一口咬断。 将老狼咬死后,我感到很疲惫,吃力的站了起来,不过,看着它血rou模糊的尸体,我触景生情的又想到了牙买加的惨状,要不是这个老家伙,牙买加还活得好好的。 “牙买加!~”我仰起头,痛苦的大吼一声,这时,老天爷仿佛也在配合我的悲伤似的,忽然打了个炸雷。 周围刮起了一阵阵清冷的风,泪水使我的视线变得模模糊糊,我还是不解恨,我也要像这些食rou动物对待我们一样,喝光它们的血,吃掉它们的rou,我要用这种方式为牙买加、我老爸、我们拉美部落、我们所有羊族、以及惨死在这些食rou动物嘴里千千万万的食草动物报仇。 “咩!!!~” 我对着远方,大叫一声,然后,开始吸允老狼血管里面的血液。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太渴了,还是因为其它的原因,反正,当老狼血管里的血液流入我嘴里时,居然感到宛如一股股甘泉沁入我嘴里似的,没想到狼血的味道居然这么美妙,我大口大口的喝了起来。 喝得心满意足后,我又撕开它的狼皮,开始吞噬它的rou…… 那只美丽的小母羊呢,没有跑远,而是不安的站在不远处观战,刚开始,它见我这么勇敢,而且还会又扑又咬,作为一只羊,跟狼打架还居然占了上风,它感到很不可思议。 现在,我将老狼咬死了,而且还喝它的血吃它的rou,这只美丽的小母羊就更感到不可思议了,都搞不清我到底是羊还是狼,要不就是另一种它从未见过的异类。 “别怕,我也是羊。”吃饱喝足后,我擦了擦嘴边的血rou,走到美丽的小母羊面前。 小母羊呆呆地后退几步,将信将疑的看着我,见我确实是一只羊时,才放低了戒备心。 当然,我对它有救命之恩,要不它早跑了。 “小meimei,你的家在哪里?”我说。 “我的家在尼罗山下面。” “远吗?” “有十里的路程。” “我带你回去。”我诚恳的说。 “……”美丽的小母羊犹豫了一会儿,才点了点头,说;“谢谢你了。” “不用这么客气,举手之劳而已。”我说。 【八;阿非利加部落】 小母羊叫塞舌尔,比当时的我还小几个月,它来自于一个叫阿非利加的部落,是这个部落中一家奴隶的女儿。 对于阿非利加部落,我曾经听老妈说过。 老妈说,在遥远的西方,有一个很大的部落,叫阿非利加,这是一个很大的部落,比我们拉美部落足足要大了好几倍。 不过,虽然它很大,但从不以大欺小,跟周围的小部落相处得都很和睦,所以,它是一个很友好的部落。 老妈还说,这个部落的羊们同胞的毛发都是黑色的,老老小小都能歌善舞。 当塞舌尔带着我到它们部落时,我惊讶的发现,阿非利加部落中的羊们确实都是黑色的毛发,就连塞舌尔的老爸老妈也是黑色的毛发。 只不过,我搞不明白,这个部落的羊们为什么都这么黑?可塞舌尔为什么又这么白呢?要知道,连它老爸老妈的毛色也很黑呀。 我问塞舌尔,它说它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它就知道,从它出生起,就是这个样子了。 我问塞舌尔的老妈,它支支吾吾的不肯告诉我。 我怀疑其中一定有文章。 不过,塞舌尔的老妈告诉了我另外一件事情,原来,塞舌尔遇到我的那次是逃出去的,因为大酋长看上它了,要求塞舌尔成为它的第一百零九个老婆,可塞舌尔死活都不肯答应,毕竟,大酋长太老了,而且还有一百零八个老婆。于是,大酋长用强迫的手段要求它答应,否则将接受惩罚。 “小伙子,你这么厉害,可不可以帮它。”塞舌尔的老妈乞求我。 “阿姨,你放心,我一定会想办法的。”我说。 为了让塞舌尔的老妈更放心,我还拍着胸脯说;“这事包在我身上。” 塞舌尔的老妈点点头,慈祥的看着我,这只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来的奴隶,年龄并不算老,可岁月却已经在它额头上刻下无数痕迹了。 为了塞舌尔,为了正义,我决定找大酋长说理,这老家伙年事已高,又有一百零八个老婆了,为什么还要强迫塞舌尔做它老婆呢?撇开强扭的瓜不甜这个道理放一边,单凭老牛吃嫩草这个问题,我就觉得它做的很不对。 但什么事情,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是这样的;阿非利加部落实行的是奴隶制,大酋长拥有绝对的权威,作为最高领导,想见它一面,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必须要想办法才行。 “哈瓦那哥哥,我自己的问题,还是我自己来解决吧。”不知道怎么回事,塞舌尔怎么知道了,它不让我找大酋长评理。 “没问题,你等我的好消息就行了。”我安慰它。 “太危险了,你不知道,它是暴君。”塞舌尔担心的看着我。 “没关系,有我在,一切都能搞定。”我说,我的逻辑是,好事要么就别做,要做就做到底。 就在我为了见大酋长而感到一筹莫展的时候,一支由上千匹狼组成的狼族联军,忽然疯了似的,对这个庞大的部落发动了有史以来最为猛烈的进攻。 大酋长从来没见过这么凌厉的攻势,被狼追得四处逃命。 在这次战争中,我保护了塞舌尔一家,一口气咬死了几十匹狼。 可以这么说,这些狼死得很冤枉,或者,也可以这么说,它们很倒霉,因为它们遇到了有史以来最危险同时也是最卑鄙的羊,导致它们在屠戮别的羊的时候,被我突袭而咬死,要不就是,它们在将我当成猎物屠杀的时候,冷不防的脖子突然被我咬断。 当然,它们做梦也没有想到,在这个世界上,竟然还有会以牙齿为武器的羊,并且爆发力十分强大。 更要命的是,这只羊还如此卑鄙,一声不吭就亮招了。要知道,它们才是猎杀者啊,在羊族这种猎物面前,哪里有什么防备心呢。 而我呢,正愁找不到狼呢,没想到一下这么大的收获,自从上次喝了老狼的血以及吃了它的rou之后,我就发现,自己对这种味道竟然有些怀念,我觉得老狼身上的血rou的味道,比又鲜又嫩的青草和又醇又甜的甘露的味道还要棒。我甚至还想,要是那匹老狼再年青一点的话,味道应该更好。 我将这些狼的尸体都拖到一个地方,准备慢慢享用。 战争过后,阿非利加部落损失惨重,元气大伤,从领导到奴隶,全体战战兢兢,如同噩梦醒后一般。 我是唯一的亮点,秒杀仇敌的事迹不知道从哪位羊同志的嘴里开始传,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千传万,传遍了整个部落,被传得神乎其神。 大酋长自然也知道了,这只叫尼日利亚的大酋长恨狼族恨得咬牙切齿,从它十八代祖宗开始,就不知道有多少先辈倒在狼的爪牙之下,可又无可奈何,因为羊天生就是被狼以及其它食rou动物宰的,想不到,在它的臣民中,竟然有这么一只逆天的同志,真是大大替它出了一口恶气啊。 为了亲眼目睹我这只羊族中的战斗机,同时,更为了让我成为它的贴身警卫,大酋长急忙下令寻找我,它要亲自接见我。 为了塞舌尔的事情,我正愁没有机会见它呢,现在,机会终于来了,我自然不会放过。 尼日利亚大酋长是一个胖嘟嘟的老家伙,见到我,它难以置信,足足盯了十几分钟,才问;“你就是能杀死狼的勇士。” “是的,伟大的大酋长。”我说。 “就你这块头,,,能将狼弄死?” “是的,伟大的大酋长。”我被它盯得浑身不舒服,要不是为了塞舌尔,我才不愿意搭理它呢。 “奇怪啊,真是奇怪啊,看不出来啊。”尼日利亚大酋长自言自语的道着,它决定考考我,让号称阿非利加第一大勇士的安哥拉来跟我比武,结果,我将安哥拉活活打趴,当然,我没有用牙齿攻击它致命的部位,因为它是羊、而不是狼,否则,它死得很难看。 “相信了,我相信了。”尼日利亚大酋长情不自禁的为我喝彩。 “你想担任什么职务?”它问。 “你想让我担任什么职务?”我反问。 尼日利亚大酋长想了想,说;“做我的贴身卫士吧,好不好。” “好吧。”我点头,别看这小小的卫士,但却是个香馍馍,因为这是属于低职高配的职务,也相当于大酋长的心腹,这样的关系,几乎可以跟一品大员分庭抗礼。 更甚的是,能够做大酋长的贴身卫士,是证明自己价值的最好方式,试想,这是多么大的荣耀啊。 但是,我根本就不稀罕这个什么狗屁卫士,不要不是为了就塞舌尔,我肯定不会答应。 “但我有个要求。”我紧接着说。 “什么要求?” “是这样的……”我一五一十的将塞舌尔的事向它反映,然后,又将我自己的真实身份告诉它听,我说我不是阿非利加部落的,而是来自拉美部落。 只有这样,我才可以找借口拒绝它的要求,并以此来救塞舌尔,人类曰,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但我根本就不是阿非利加部落的,所以,我没这个义务。 “哦……”尼日利亚大酋长显得很为难。 斟酌了一会儿,它咬了咬牙,答应了;“好吧,我答应你。” ………… ………… 我第一时间将这个喜讯告诉塞舌尔,大酋长不会再强迫它成为它的老婆了,而且,我还将我私自请求大酋长、免除它全家奴隶的身份告诉它,我说大酋长不惜一切的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