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喜剧小说
喜剧小说扎谈① 何谓“喜剧小说” 南台 什么叫“喜剧小说”?就是喜剧的小说形式,或者说小说形式的喜剧。既然小说只是形式,喜剧才是核心,那么喜剧小说就与喜剧具有同样的内核,搞清了什么是“喜剧”,也就基本搞清了什么是“喜剧小说”。然而,要谈“喜剧”,却是有点费劲。 以前的理论,谈到“喜剧”,大多是指戏剧,但“喜剧小说”的出现,使理论的范围扩大了,只好用“喜剧作品”来覆盖。那么,什么是“喜剧作品”呢?亚里士多德在与悲剧相比较的意义上对喜剧作了这样的规定:“喜剧是对于比较坏的人的摹仿,‘坏’不是指恶而言,而是指丑而言,其中一种是滑稽。滑稽的事物是某种错误或丑陋,不致引起痛苦或伤害。”大权威说得对不对?草民不敢说不对,但他把喜剧的对象作为一种“否定性”存在,那有没有“肯定型”喜剧?如果有,由谁来“领导”? 康德先生从主体心理感受分析中引出喜剧的特点,把喜剧的“可笑性”和“突然性”相联系,认为“一种紧张的期待突然归于消失”会引起笑,有这种特点的自然是喜剧了。他举的例子是在一次英国人的聚会上,一个印度人对啤酒桶打开后泡沫喷涌而出的现象十分吃惊,英国人以为他是吃惊泡沫现象,不料他说,这么多的泡沫当初是怎么装进去的?紧张的期待突然转移了,当然也可以说是消失。这不好说不是喜剧,但喜剧就这么丁点乐趣?似乎有点狭窄啊。 英国著名喜剧作家梅瑞狄斯则强调了理智认识(领悟),说喜剧“是通过头脑所产生的一种笑。”只有那些头脑敏锐领悟能力强的人才能欣赏。法国哲学家柏格森有意无意地迎合了梅氏的说法,并且有一个比较有意义的总结,指出喜剧人物并不一定就是恶和不道德,只是与传统习俗不合拍,显得奇怪。这些说法不能说错,但具体区分是不是喜剧时,怎么把握? 鲁迅先生说:“喜剧将那无价值的撕破给人看。”这话说得铿锵有力,边界非常清晰,很好把握,可喜剧只是把“无价值”的撕破给人看吗?“有价值”的便不能入喜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