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书圣再世!
用最普通的毛笔,照样可以秒杀你! 这句话太震撼了,简直是振聋发聩,让人心神大震。 这一刻,刚放下毛笔的林瀚海只觉得手指关节发痒发痛,他攥紧了拳头,恨不得立刻冲上去痛扁秦寿这猖狂小子一顿! 酒会现场,众人面面相觑,有的人惊呆了,有的人暗暗发笑要准备看好戏。 大家都知道林瀚海是一个很狂傲、锋芒毕露的家伙,他的锋芒与猖狂不仅仅体现在为人处事上,还在集团的各个项目上得以体现,他是人才,优秀的经营管理人才,而且颇有一些艺术细胞。 比如说,他刚刚写下来的毛笔字,一首古诗,笔锋犀利,一撇一捺都充满了深刻遒劲的味道,的确是非常优秀的毛笔字。 宏远集团大楼一层的展示厅里,除了大量集团成果以及奖章之外,还有一些艺术品、字画等等物件儿。 其中,有一幅字画便是林瀚海的作品,是他的得意之作,专门为宏远集团写出来的字幅,上书有—— “宏远集团,宏图伟业”这八个遒劲大字。 因为这八个字的关系,李宏远曾今盛赞过林瀚海,那时候的林瀚海可谓是风头无二,春风得意马蹄疾。 所以,他有猖狂傲气的资本。 可秦寿这小子凭什么如此狂妄? 你说你用最普通的毛笔就能够秒杀我,你凭什么?你猖狂的资本是什么? 秦寿默然无言,现场的观众是他的见证,如果他写不出比林瀚海还要优秀的毛笔字,那么,最终出丑的就是他自己。 握笔,沾墨,动作娴熟而优雅。 秦寿要用行动来说明一切,再多的废话已然是无用的了。 这只很普通的毛笔在他的手中,似乎在顷刻之间就赋予了鲜活灵动的生命。 唰唰唰! 这是沾满了墨汁的毛笔与白纸接触发出来的声响。 现场一片安静。 他的手腕关节极为灵活,提笔挥毫,时而笔锋一转,时而一气呵成,张弛有度,游刃有余。 于是,洁白无瑕的白纸上,栩栩如生的出现了一个个豆大的黑色毛笔字,整齐排列,宛若活跃在纸面上的精灵。 唰! 最后,他潇洒的提笔,最后的一道笔画如巧夺天工般跃然纸上,可谓是入木三分。 “好了。”他轻笑一声,就此搁笔,并且顺手从桌面上拿起了一张纸巾,擦了擦手。 其实,这几个字写下来,他的手中根本就没有沾染上任何的墨汁。 落笔挥毫,不沾染墨汁,这是书法高手才能够达到的境界,寻常的书法写者,经常会在写字的时候把手弄脏。 一时之间,人群纷纷涌来,他们要一睹秦寿的字迹,并且用他的字迹与林瀚海的字迹相比较,比出一个高下。 酒会现场,精通书法的人几乎没有,绝大部分人都只能凭借着自己的喜好来作出判断,而且,相当一部分人试图拍一拍林瀚海大少爷的马屁。 “自古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林瀚海,我们要如何比较出高下?”秦寿看了看林瀚海,淡然问道。 林瀚海笑道:“这很简单,现场就有一位书法大家,他的名字,很多人应该都知道。” 很快,他把目光指向了酒会现场的一个方向,笑着说道:“马儒原老先生,请您来作出判断如何?” 他是马儒原的弟子,只是,在当下的情况之下,他不能称呼马儒原为老师,要不然的话就有作弊的嫌疑。 马儒原是你的老师,你叫你的书法老师过来做判定,这如何让人信服? 当然了,现场围观人士之中,不少人是知道林瀚海有这么一位书法老师的,只是他们不会点破,谁希望得罪林瀚海呢? “呵呵,那好,老朽就来看看。”马儒原站了起来,呵呵一笑,迈动步伐向这边走来。 由于是书法大家马儒原走了过来,故而众人纷纷站在一旁,留出了一条通道给他,如他这般的书法名家,大家对他的尊敬都是发自肺腑的。 老先生走到了长桌前面,先是站在林瀚海写出来的字幅面前,摸着白胡须仔细端详,颔首微笑。 “恩,好,很好!林瀚海的字,遒劲深刻,入木三分,颇有几分古风韵味,就算是放在古代,这幅字也足以登堂入室,当做文房字宝,不说流芳百世,至少也算得上是一件儿不错的字画艺术品。” 他开腔说话了,首先评价的是林瀚海的这幅字。 “哇!” “林大少果然是出类拔萃,博学多识!” “马儒原老先生德高望重,他的这番评价相当之高了,恩,林大少很有才华!” “长得这么高帅气,而且又富有才艺,唉,这让我们怎么活啊?” “林大少不愧为宏远集团最杰出的的年轻俊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