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打破虚空见神不坏
都说一报还一报,宁晨自从会做饭后,林清雅从来不再担心她下班回来晚了,宁晨饿着肚子的局面。 最近更是宁晨先回家,做好晚饭,等林清雅下班回来,一起共进晚餐,一连数十天,都是宁晨做饭给林清雅吃。 林清雅乐得合不拢嘴,一开始还想着给宁晨打下手,但她来了,反而给宁晨添乱,索性下了班老老实实在客厅看电视,等宁晨做好饭后,叫她去吃饭。 “臭小子,这半个月你表现还不错,等过年你爸妈回来,我会把你的表现,告诉他们的。”林清雅吃饱了后,见宁晨准备收拾碗筷,到厨房洗碗去,突然叫住他道:“对了宁晨,我明天要出差到东南亚星洲(新加坡)一趟。和那边的叶氏集团有一个项目要谈,大概得一个月左右才能回来,你自己在家好好照顾自己,别再和你那些狐朋狗友往来了,知道吗?” “你要走?”宁晨微微一愣,回想到上一世的情况,貌似林清雅在照顾他的时候,中途的确去了星洲一趟,在那出差了一个月之久。 叶氏集团是星洲,乃至东南亚,都非常有名的一个集团,家族实力雄厚,涉及的项目占据各行各业,市值有差不多两千多亿元。 但这个企业,貌似没多久,就发生变动,家族内乱,叶氏集团从那以后,变的一蹶不振,林清雅和叶氏集团谈的项目,在他读高三时,最终也以破产而告终。 关键那一年,宁晨还对林清雅做了那种丧尽天良的事。难怪林清雅一句话也没留,在事业和爱情都遭受重击的情况下,连夜离开江州,永远消失了。 ‘我要不要提醒一下她呢?’宁晨心中纠结。 林清雅却忽然站起来道:“宁晨我吃饱了,我明天一早还要赶飞机,就先洗洗睡了,你等会忙完,也早点休息。” 然后没给宁晨说话的机会,就施施然离开了餐厅。 ‘算了,若真到了那一天,我提前告诉清雅阿姨,让她早点把项目脱手。免得再如当年一般,叶氏集团一倒,她公司的项目,低价脱手,都没人愿意接收。’宁晨摸了摸下巴。 等收拾完,他便回到了房间。 楼上就他一个人住,林清雅为了避嫌和方便照顾宁晨的生活起居,则把楼下的储物室收拾了出来,当作她住的房间。 宁晨关上房门,坐在电脑桌前,忽然看到桌子上一个木盒,想到半个月前,洪熙送给他的礼物,因为没怎么在意,宁晨就随手放在了房间里。 今天难得起了兴趣,他把木盒打开,里面摆放的是一株根须保存完好的百年老参,大约有婴儿胳膊长短。 在一旁,还有一块色泽,质地都很不错的古玉。 “这两样应该值不少钱吧?”前世宁晨不学无术,对值钱的东西,有过一些钻研。 这块古玉他看不出是什么朝代的,但也知道,如这种纯白色泽的,羊脂玉吊坠,没有三五百万,甚至上千万,根本拿不下来。 至于这株百年老参,那更是保命的宝贝,价值无限,无论市面,还是黑市,都极难买到,是一些富豪大老板争相疯抢,而且多少钱都买不到的神药。 宁晨轻抚那根百年老参,但就在这时,奇怪的一幕发生了。他的心眼天目,竟然不受意志,自己开启了。 他看到除了满世界那些五彩光点,更看到盒子里乘装的这株百年老参在非他刚才看到的模样,而是由无数密密麻麻蓝色光点组合在一起的。 这些蓝色光点密度实在太厚了,形似漫天繁星,就算宁晨把天星别墅园所有蓝色光点吸收了,加在一起,都未必有这株老参的蓝色光点能量多。 ‘人参,又称地精,土精,人精。味甘微寒,主补五脏,安精神,定魂魄,止惊悸,除邪气,明目,开心益智。久服,轻身延年,有增寿之神效。’ 宁晨脑海里闪过人参的效用。 “山海经记载,草木精灵修炼到一定程度,可以幻化人身,变成精怪,看来说的也不无道理。这株百年老参,采天地精华,全身上下充满灵力,若是等它成长到千年,又会是什么样?” 宁晨想到古人采人参,说要用一根红参,拴住人参露出的头叶,防止人参遁地逃跑,这样看来,传说未必是假。 很有可能那种会跑的人参,就是修炼了千年的地精。人参通灵才能称之为‘精’,也就是变成精怪的意思。 否则算不上真正的地精。 “这株人参距离成精,还差了八九百年的道行。但里面蕴含的灵力,却十分惊人,我若把它吸收了,简直胜过我半年的苦修。”宁晨眼睛一亮,这时他右手食指的戒指,自己浮现了出来,闪着淡淡的黝黑光泽。 戒指中间那个小孔,则仿佛有一股无形的吸力,开始吸收这株老药的灵力。 “不好,我会被撑垮的。”宁晨突然意识到,这株老药的灵力,太过庞大,他若是这样吸收,身体根本承受不了。 宁晨忙站了个三体式桩法,开始运用这股药力,把它们充分吸收到筋骨皮膜之中,用来改造身体。 但吸收的速度远比他炼化的速度要快的多,宁晨脸色开始发红,感觉身体表面渐渐有些发烫。这说明,宁晨身体的‘气’,已经到了极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