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五章 回要塞
“走吧,我们先回要塞,日子过了这么久了,不知道他们还让不让我们进去。”南宫天建议到,大家附和着向着要塞走去,顺便拿出了自己武器以防万一。 “等等!”赵晴突然惊叫。 “又怎么了?”众人被赵晴叫声吓了一跳,还以为又发生什么事呢。慌忙戒备起周围,却发现什么事都没有。 “那个……真不好意思,我的紫玉笛碎了,我没有什么攻击的武器了,就是一只守灵笔,只是一件极品法器。” 要是练气期时候,一件极品法器那可是了不起的东西。就是筑基期,也能凑合的用用。可是赵晴这一行人已经是元婴期了,那守灵笔就像是给小孩子的玩具一般,已经不适合赵晴用了。这么一说起来,赵晴竟然没有其他的攻击武器了。 “你就那一件法宝?”李贞看着赵晴问道,我记得好像你说过你折腾过一家武器铺子来着。 “最后不是离开那里了嘛,所以品阶高的武器都留下了,算是尽一点心意。我哪晓得离开铺子之后,我都没有闲功夫炼制新的武器啊。要不,你们等我几天?我先炼制一件新的武器?”赵晴弱弱的问道。 “算了吧,我们早点结束早点离开,等你炼制新的武器出来,再加上祭炼,还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了。”李贞不耐烦的说道。“你除了吹吹笛子,还会跳舞吗?” “会……”赵晴不知道李贞是什么意思。 “呐,拿着。我说你该练练身法了,身体弱的跟个什么似得,我背了你一个多月,你还在我背上天天叫着累死了。”说完,李贞将一块蓝色的锦缎扔到了赵晴的脸上。 赵晴扯下脸上的布一看,是一件水属性的缎子,中品宝器级别,也是一件不可多的的武器了。 “我是火木双灵根,这件水属性的武器与我没用,送你好了。它叫玄水缎,我收集着天热解暑的。由于只有水属性的修士才能发挥出实力,其他人手中也就是一件结实的缎子。但是水属性的修士少,所以这法宝只被判为中品宝器的级别。里面还有一个幻阵,同样是水属性的,再加上你有魅惑之术,要是缎子用在了你的手里,估计能达到极品宝器的级别吧。”李贞为赵晴解释着武器的用处,赵晴顿时激动的当场就划破手指祭炼了。 这真的是不可多得的水属性武器,更重要的是,非常的契合赵晴的攻击手段。“我都不知道如何感谢你了,但是还是说句谢谢哈。” “哼。”李贞看着赵晴那献媚的样子,一抬下巴,很是骄傲。想她可是大宗门的弟子,之前一直被赵晴一个散修压制着,一定是错觉!没看到她现在因为一件没用的武器,如此讨好自己吗吗? 不管李贞心里是怎么想的,赵晴倒是对她很感激。虽然这件武器对李贞来说是鸡肋,但是对其他的修士就不一定了啊。即使水属性的修士少,但是又不是没有。除去水属性,它的防御能力也达到了中品宝器的级别,李贞就是拿去换一件适合自己的武器都可以了,没必要拿出来送给赵晴。 “行了,现在武器也有了,我们赶紧走吧,万一碰上其他的魔修就不好了。”南宫天看着时间差不多了,开始催促道。 “嘿,赵晴,要是我们见到了左叔,他一怒之下将你关起来,然后拿你封印天魔怎么办?”钱缘走在路上有些担心的问道。 “然后就是我被他关进青云山,然后就是你们没机会进入青云山了,于是我就一个人开启传送阵回去了呗。是你们要解决这个世界的事情的,活该。”赵晴不屑的回答道。 “斩妖除魔是我们修士的责任!”李贞之前还觉得赵晴也算是懂礼貌,结果没过这一会儿就将自己给气到了,真是白送给她好武器了。 “好吧好吧,我知道了,是责任。不过我哪知道见到左叔之后的事,我也觉得我们找渡劫的修士太危险了,要不我们转头去魔界找凤娇?”赵晴翻个白眼反问李贞。 “……算了,都走到这里了。”李贞顿时无力。 城门就在他们的眼前,只要不近视,都可以细细的数出门上有多少个铜钉,没人回想走回头路的。 “哎!楼上的兄弟开个门,我们好不容易狩猎回来了,让我们进去休整一番吧。”南宫天上前叫门,此时他们已经换上了原来在军需处领取的衣物和武器。南宫天他们几个人手中的武器尖刃都已经钝了,看样子在训练营中使用了不少次。而赵晴的……好吧,已经生锈了。
“兄弟这个时候就回来了?”楼上的士兵疑惑着,但是手中的活却不慢,利落的将城门打开。现在还是上午,早上刚出去的狩猎的人都还没有回来。 “别提了,我们在外面过了一夜,好歹还是活着回来了。你看,我们的武器都钝了,就等着去左叔那里修补呢。”南宫天和他们打着哈哈。他也是本事,不一会儿就和士兵称兄道弟起来。“这次出去收获不少,给兄弟一个见面礼,下次好一起喝酒哈。”说着,一只魔兽的尸体塞进了士兵的手中。白捞了一只魔兽的尸体,士兵顿时看着南宫天的眼神都透着一股亲切。 “那个兄弟,老规矩不能变,你们回来的要将胳膊……”聊天归聊天,收礼归收礼,该做的事,士兵也不马虎。拿人手短,此刻他说话的语气稍微客气了一点。 “理解理解,咱们又不是第一次出去,这规矩哪有免去的时候。兄弟们,,亮胳膊,检查了。”南宫天率先亮出了胳膊,上面是鲜红的花纹印记。 他们几个人为了能在训练营中活下来,都仙魔双修了,要说印记没有变黑,怎么可能!但是李贞灵宠就是厉害,总能将印记掩盖下来。至于赵晴,她在灵气茧子中重塑过一次身体,印记早已消失不见,她干脆直接在胳膊上用朱砂画了一个,省事多了有木有。R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