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一章:圣灵之域
“所有魔炮对准下方怪物,所有人随时做好战斗准备,我现在就去会会这传说中的十大BOSS之一,看看它到底有多厉害!” 昊苍的出现打乱了北冥风一切计划,如今坤元紫光阵和天罡太灵阵已破,如果不尽快的将天上那叫昊苍的鸟人解决了,恐怕天元城难保了。 北冥风召唤出鲲鹏之翼,双翼一展之下就要腾空而起。 “大叔哥哥,我跟你一起去!”苏小小拉住北冥风。 “不用了,那鸟人太强大,如果我不行的话,你去了也是送死,还是留在这里给弟兄们加状态吧,对了,禁忌之歌不到万不得已,千万不能使用。” “可是……” “沒什么可是的,记住,你们在下面安全了,我在上面才能安心的战斗。” “嗯,大叔哥哥,我记住了。” 北冥风双翼一展之下,人已腾空而起,在飞起的同时,他已将射日弓握在手中,远远的便射出了一个破甲箭,本以为这一箭即使是伤不了昊苍也能搔扰他一下的,结果却是这一箭直接让人给避过去了。 妈蛋!这么快! “再接老子一箭,凝气化箭,万箭齐发!” 北冥风低吼一声,手中射日弓瞬间拉成满月,随着灵气汇聚,一支金箭缓缓汇聚成形,自从北冥风进入结丹期境界后,使用凝气化箭已经不会再掉境界了,也就是说现在他虽然还沒能解开射日弓的第三道封印,但是基本可以随心使用了。 不过,即使如此,他使用这一招还是代价不小,因为他每使用一次,都会消耗大量的灵气,所以一般时候他都是很少使用的。 随着金箭的汇集,北冥风看到昊苍脸色微微有了一些变化,但也仅仅是一闪而过而已。 不过,这已经够了,北冥风抓住弓弦的五指猛的一松,金箭离弦而出,在虚空中化作千万支箭矢朝昊苍激射而去。 这一箭,即使你再快的速度也无法避开了吧?北冥风暗暗想道。 “哼!雕虫小技也敢拿出來现世,找死!” 冷冰冰的话语从昊苍口中说出,语气中充满的嘲讽之意,只见他手中的双矛轻轻一挥,一道黑色光罩已瞬间将其全身笼罩,金色的箭矢击在光罩之上后竟化作点点星芒消失不见了。 “日啊!怎么可能?” 北冥风瞪大了眼睛,昔日引以为傲的绝技在这大BOSS面前竟如此的不堪,这让北冥风如何不惊?而且这还是人家在沒还手的情况下,要是人家一还手,自己绝对连渣渣都不剩了。 “妈蛋,老子跟你拼了!” “凝气化箭,破甲!” 再一次使用凝气化箭几乎吸干了他体内所有灵气,当金箭呼啸而出时,昊苍终于露出了凝重之色,当金箭碰到那黑色光罩时,原本坚不可摧的黑色光罩竟被击为粉碎,不过化为粉碎的还有那北冥风以灵气凝结的金箭。 “哈哈哈哈,有点意思,不愧是战神的传人,难怪索连那老小子的分身都栽在你手里。”昊苍哈哈大笑道。 北冥风大言不惭,死不要脸:“哼!区区一个分身罢了,就算是他真身來了,又有何惧!” “好狂妄的小子,今天本座就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强者!” 昊苍大喝一声,手中短矛一挥之下,一道黑芒已朝北冥风激射而來,北冥风见状赶紧将射日弓幻化成剑状态朝那黑芒劈了过去,原本以为能轻易的将黑芒击碎,却不想那黑芒在碰到射晶弓所化的大剑之后竟然爆裂开來,那强烈的爆炸瞬间将北冥风掀了出去,然后直直的摔落在地面上的怪物群中。 “啊!大叔哥哥!” “阿风!” 苏小小和北冥雪见北冥风被击落怪群,大喊着朝他冲了过來,而其他人也是跟着奔了过來。 北冥风被打落怪群,顿时成为了怪物的攻击对像,北冥风想要躲避怪物的攻击,但感觉半边身子都呈MB状态,根本无法动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怪物的攻击落在自己身上。 就这样结束了吗? 北冥风彻底放弃了反抗,今日他注定要挂在这里了,他从來沒有如此近距离的看到这么多攻击落在自己身上,火焰、冰箭、天雷,还有一个巨大的大脚,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它落在自己身上,将自己踩成一滩rou泥…… 我真的就这么死了吗? 刚刚他竟清楚的听到自己骨骼血rou碎裂的声音,那声音……真好听…… 北冥风被踩成rou泥的身子缓缓的消失,他感觉自己的灵魂在缓缓上升,就在他以为自己将要被强行下线时,却突然感觉一道热流涌现,已经消失的身体再次出现,倾刻间,他的灵魂再次回到了自己的身体。 怎么回事?我居然又复活了? 当他看到空中骑着六翼冰蚕的苏小小时,他明白了,是小丫头的圣灵之悲歌,是小丫头让自己死而复生,但她自己却立马成为了怪物的攻击对像。 “小小,快回去!” 北冥风大吼着,背后双翼一展,人已朝小丫头飞去,小丫头看了北冥风一眼,喃喃的说道:“大叔哥哥,我说过要保护你的,你们这些丑八怪竟敢伤害我大叔哥哥,圣灵之域,,神雷裁决!” 苏小小一声低喝,手中一把银色长剑直直指向天空,剑尖所指之处乌云翻腾,倾刻间便看到密集的紫雷从天而降,那些怪物一被紫雷碰触竟直接被秒杀,可见这紫雷之威竟不在那魔炮之下,倾刻间那乌云下方已出现一片真空地带,不过由于攻城的怪物太多,片刻间出现的真空地带已经被后面冲上來的怪物补上。 “嘿嘿,竟然是圣灵使者,看來此行还真是收获不小啊!” 半空中的昊苍看着六翼冰蚕上的苏小小,脸上闪现出残忍之色,短矛一挥之下,黑色的气芒已朝苏小小激射而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