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我叫啥来着?
和对方把赌牌的时间定在了第二天下午放学后,地点就在那天被打的地方,复仇嘛,哪里跌倒哪里爬起来。 方天赐快速走进高三十班的教室,刚才的事转眼间就忘了了一干二净,对于王猛那伙人,自己现在随随便便就可以用几百种方法把对方玩死,文的武的都行,那帮人打的什么如意算盘自己也清楚,不过没往心里去。 十班是文科班,高考的主要内容以背诵记忆为主,下午一共三节课,后两节课有个文综小测验,本来头一天方天赐就要复习的,谁知道遇上那么多事,以至于到现在还没有翻过书。 此刻还有十几分钟才到上课的时间,方天赐在自己的座位上坐下,拿起书本就翻看起来,‘临阵磨枪,不快也光!’,能看多少是多少吧。 “咦!” 匆匆翻了几页书的方天赐突然愣住,随即一股狂喜涌上心头。 因为他发现,自己刚刚随便翻看的内容居然如烙印般深深的刻在脑海之中,竟然一个字都不落的全部记住,当下有点不确定的又看了两页,合上书,脑海里默念了一遍刚才的内容,再翻开书,我草,竟然一个字都没错。 “这下发达了!” 能考上一个好大学是每一个高三学生的终极梦想,方天赐自然也不例外,之前他虽然成绩也不算差,可每次考试排名只能达到中等偏上,考上一般本科不难,想上一流大学却还有很大的差距。 现在好了,还有大半年才高考,这么多的时间,以自己现在变态的记忆力,只要不是故意放弃,想考差都难! “哈哈……” 方天赐仰天狂笑,教室里本来有些嘈杂,他这一笑顿时安静了许多,同时也引来了全班学生集体投来的鄙视目光,赶忙尴尬的笑笑,强行把那股喜悦给憋了回去。 “我说你小子抽风,没事笑个什么劲!走桃花运了?” 这时后面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方天赐不用回头也知道是谁,自己从初中就开始一直到现在的同学兼死党,姓朱名彬,身材臃肿却不高,脸大五官却不大,而且都挤在一起,就像张一山主演的电视剧‘余罪’中的鼠标一样,有个不太好听的绰号叫做‘飞猪’,有时候开玩笑方天赐也叫他‘肥猪’。 说起朱彬这个绰号的由来也有点意思,当年两人上初中的时候学校举行运动会,朱彬那时候没有现在这么胖,由于那个时候情窦初开,有了自己心仪的女生,当时也没有其它吸引女生关注的手段,便咬牙参加了当时的短跑比赛。 还别说,那时的朱彬短小精悍,爆发力也不错,居然被他硬生生闯入了决赛,决赛只有四个人,开始的时候朱彬凭借优秀的爆发力一马当先,但是快到终点的时候由于后力不足却落在了第二。 眼看到终点了,朱彬一急,居然自己左脚绊到右脚上,整个人飞了出去,居然就第一个‘飞’过了终点,连他自己都感觉不可思议,后来连领奖的时候都是一瘸一拐的,于是这个外号就被同学喊了起来。 “管你什么事,看自己的书!‘ 方天赐头也没回,摆了摆手道: “下午放学别急着走啊,我请你吃大餐!” “啊!真的假的?” “那么多废话,我什么时候骗过你,你选地方,我消费,你就说去不去吧?” “去,当然去,有免费的大餐吃,不去的是傻瓜!你发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