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篇三 科技与法律
最近刚好看到一则关于克隆技术方面的重大新闻,世界首例体细胞克隆猴在中国诞生了。这无疑可以说是克隆技术的一个重大突破。甚至某些意义上来说,这离克隆人只剩一步之遥了。 当然,现实中这一步是非常遥远的,人们还要走过很长的一段路,不仅是科学技术上,还有伦理道德、法律各方面的阻碍。 刚好文中也提到了克隆人的情节。那么文中的克隆人技术和这个克隆猴的技术是一样的吗? 答案明显是否定的。 现在的克隆猴是活体克隆,是通过活着的体细胞、卵细胞培育而来的。即使是运用到人身上,培育出来的也是一个婴儿,可以说是完全独立的个体。 而文中提到的克隆,更趋近于通过DNA解码后,直接“人体重建”,“制造”出一个于与本体完全一样的身体。在通过记忆灌输、思想灌输,让子体与本体有一样的记忆和思想。开始考虑过用“人体重建”这样的词代替,不过最后还是感觉用克隆比较好一点。因为这也可以看成是更为先进的克隆技术。 至于先进克隆技术运用到人体所受到的阻碍,咸鱼觉得,那都是暂时的。终有一天克隆技术是会运用到人体上的。因为,只要是有利可图的事,总有人回去做,不管你法律、道德怎样。如果法律和道德就能限制克隆技术的发展,世界也就没有什么犯罪可言了。 所以咸鱼觉得,即使再怎么阻拦,克隆技术终究会被某些人运用到人体上,与其拖着阻碍技术发展,让非法分子抢占先机,倒不如制定完善的法律,让克隆人成为合法可行,正常发展。 科学本来就是把双刃剑,它只是一门武器。可以用来造福人类,也可以用来毁灭世界。关键不是科学技术是怎么样的,而是在于用它的人是怎样的。谁用它,如何用,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而规定谁用这技术,如何使用这技术,这或许最好是用法律来约束了。 用法律规范人的行为、决策,从而控制技术的走向。这不失为一个不错的方法。 与二十一世纪的定义不同,二十五世纪的法律定义是这样的:法律指统治阶级(泛指政治、思想形态上占支配地位的阶级),经过一定立法程序,所颁布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法律通常是指由社会认可国家确认立法机关制定规范的行为规则,并由国家强制力(主要是司法机关)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社会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