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二章 诺克王
瓦罗兰大陆,一条东西方向的巨大山脉,横担在整个大陆的中间,将南方和北方隔离开来,这便是居民口中的宏伟屏障。 在这条巨大山脉的中央,有一座整个大陆的最高山峰——巨神峰。 这条山峰是如此之高,甚至超过了云端,整条山脉如此之大,几乎能将瓦罗兰的南部和北部完全阻隔,只留下一条叫莫格隆的山间小径,连接着南北。 就在这常年云雾缭绕,犹如人间仙境的山峰之顶,在云层之上,生活着一个的部落,斯坦帕部落,这个部落崇尚武力,喜好战争,他们是一群手持长矛,圣盾的勇猛士兵。其中最勇猛的那一个被奉为部落的首领,也就是他们口中的战争之王。 在一处白色神庙建筑,一个年仅二十三岁的部落首领,正得意的看着脚下的滚滚流云,他并未将瓦罗兰大陆上的生灵放在眼中,一切生命似乎就是他脚下的蝼蚁。 他本名叫做劳斯基,此前,没有进入这个游戏世界之前,他是一个思维极其敏捷的新兴生意人,也算一个成功人士,同样也是一个游戏迷,而且有着不错的技术。 所以,在他进入这个世界之后,系统给他的匹配时战争之王潘森,而且攻击力不俗。很快,他就凭借简单的武力打败其他人,成为了斯坦帕部落的首领。 每天他都会找几个手下来比武,将他们打的满地找牙,丝毫不会手下留情,他只喜欢高喊:“就没有更能打的人了吗?” 这天,一个斯坦帕人没精打采的广场练习长矛,被劳斯基看见。 “你没有吃饭么?” 那人立即卖力的练习。 “你的大刀呢?”劳斯基认得这个手下,他常常使唤大刀,让他记忆比较深。 那人吞吞吐吐,终于说出了实情,他就是在于方刚的打斗中,被方刚差点打死的强盗。 “什么,一把银色的灵风剑,那可是个稀罕物。你大刀被他拿了,你怎么不吭声?如果你没勇气作战,就不要做斯坦帕人。”劳斯基大怒。 他恶狠狠的道:“我要让你知道,战争之王的名头可不是白叫的。”说着,带着他的几个部落士兵,一个传送,来到了弗雷尔卓德。 在宏伟屏障的东段的北部,是诺克萨斯广袤的土地。如今城邦的王者,是一个叫雷牧的人。 他也曾经是这游戏的一个职业玩家,匹配成了诺克萨斯之手,攻击力强,防御力也强。 这天,他得到有一伙势力在大举扩张的消息,那就是魔腾的军队。他一声冷笑,来到了一处地宫。 诺克萨斯的地底下有着十分复杂的庞大地宫,里面藏匿着许多地牢。那就像一个蜂巢,露出表面的只是一个小孔,而其实地底下已经有一个十分巨大的建筑群。 这是诺克萨斯不为人知的一面。 雷牧来到这里找人,过道里的卫兵见了他纷纷惊讶,急忙立正站好,要知道,他作为王者,平常都是住在宫殿,基本不会来这幽暗而又肮脏的地方。 这个阴暗的地方,被无数狂热分子,异类,丑陋,畸形的人们视为理想的住处,不仅仅如此,还有一个叫“黑色玫瑰”的组织,那些不安分的女人们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