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三章,天机眼之水行法术!
“鬼纹!” 林方第一个看见我手臂上的特殊纹路,顿时吓了一大跳,不自觉地往后退了一步。 不仅是他,此时此刻所有见到我手臂上鬼纹的人,全部都露出了震惊的表情。几乎所有人都下意识地往后退。 甚至还有几个看热闹的年轻人,此时吓的掉头就跑! “怎么?各位刚刚还说让我伏法,口口声声说要降我的年轻才俊们,此刻都怕了吗?” 我冷笑了一声,双臂往前一推,有大量的鬼气从我的两条小臂上涌出来,在空中慢慢地凝结成了四个巨大的冤魂。 这四个冤魂没有甚至,但是身体无比巨大,漂浮在空中,光是站着不动就有非常恐怖的威慑力。 所谓鬼纹,是鬼气在身体上的烙印。如果你降服厉害的冤魂,这些冤魂对你臣服,便能形成鬼纹,前提是,这个冤魂的怨气够大。 我身上的鬼纹是这五年内,我遇到的四个非常了得的冤魂被我降服之后对我的臣服,当然这些冤魂不可能和当初王风的老厉鬼相比,可是也都是怨气冲天之辈。 降服它们的时候,我是历尽各种危险,险死还生才能最后得到臣服。 我称这四个鬼纹为四魂,发动之后便是四魂之术! 当然,使用四魂之术非常消耗体力,倒不是将它们四个召唤出来费力,而是控制起来很费劲,因为这四个魂魄都是对人类怀有巨大的杀意,怨气冲天,如果控制不好,其中一头失控,那真的会转眼间就闹出人命来。 我之前就遇到过,去年的时候,使用死魂之术,结果因为实在太疲倦,四魂其中之一暴走,我眼睁睁地看着一个精怪躲闪不及,被冤魂侵蚀,转瞬间就化作了枯骨。 可以说,四魂之术是一把双刃剑,用的好就是利器,用的不好就是凶器。 今天我精神状态还不错,召唤出了四魂之后,这四个大家伙还算安静,只是充满邪异的眼睛看着四周,似乎想要随时将身边的人吞噬。 “怨气惊人!我是猎妖人,对付冤魂并不是我的专长。” 金发的女性猎妖人很聪明,此时知道不敌,立刻将责任推给了身边的几个家伙,自己拿着皮鞭一点点往后退,转身想走。 只是,她刚刚转身,就看见一把巨大的灰色战刀狠狠地劈在了她面前的地上,这战刀不是实物,而是以魂魄状态模拟出来的,可是同样杀伤力惊人,砍在地上的时候,整个地面都被砍出了一道沟壑。 “我有让你走吗?” 我看着猎妖人,阻断了她的去路。 缓缓抬起手,手诀一变,一个巨大的战魂慢慢飘了过去,挡住了猎妖人的去路。 “哼,不试一试,怎么知道这鬼纹到底是不是和传说中一样厉害!这个世界上,徒有其名之人多的是。” 这位我还叫不出名字的俗世弟子脸色一沉,双手交叉,拉住佛珠的两端,一声低喝,我看见他的头发微微摇摆,双手的袖子也开始微微摆动,佛珠上的金色光芒越来越亮。 “金莲绽放,万世……” 然而,他连咒语都没念完,装逼也没装完,就被我身前的一只巨大的冤魂狠狠轰出一拳打飞了出去,这家伙的身子在空中滑行了好长的一段距离,最后落在了草地上,疼的直叫唤。 “端木森,你不厚道,我连佛咒都没念完,你就出手偷袭我!” 听到他的话,我只能在心里默默地念了一遍,阿弥陀佛。 这家伙真是憨厚的不行啊!谁打架还等念完咒的啊,他以为这是回合制的电脑游戏,你砍一下,我砍一下,中间等多久都没事! “那么,谁还要打吗?” 我扫视了一眼四周的人群,眼睛落在了国字号第五组的这个修妖士身上,其实在这些年轻高手当中,他是给我危机感最强的。 我甚至有种预感,此人要是出手,我不一定能凭借四魂之术将他拿下。不过,四魂之术也不是我真正的底牌。 只是,此事的他将身上的妖气散去了,看来也不愿意再出手。 所有围着我的人群,渐渐分开一条路。 我歪着头,左边的嘴角微微一咧,露出了一个坏坏的笑容。 “那就多谢各位同行给我这个小小的阴阳代理人让路了。” 我带着四大冤魂,和黑蛋往前狂奔。 被主群傻了吧唧的愣头青拖延了这么久,恋心儿现在还在不在这刘氏庄园内还是个问题。我一路小跑,收起了四大冤魂,不然对我的体力消耗实在太大了。 跑到了恋心儿的住处,我连门都没来得及敲,黑蛋就用自己堪比铁块一般的狼头狠狠地撞开了恋心儿的房门。 我一闪身冲进了恋心儿的房子,然而,里面空空如也,一个人都没看见! “果然来不及了!你妹,都是这群家伙拖延了我的时间!” 我越想越气,一边骂人,一边抬起脚踹在了恋心儿房子里的桌子上。结果我这么一踹,却听见什么东西掉在地上的声音。 随后灯光之下,我看见有什么东西在闪光,黑蛋先我一步将地上闪光的东西叼了过来,我一看竟然是一把钥匙。 而且是一把入手有些油腻的钥匙,我放在鼻子上闻了闻,这钥匙上有一股子腥味,还混合着一股淡淡的香味。 这时候,黑蛋就派上了大用处,都说狗鼻子很灵,其实狼鼻子也很灵,特别是腥味它能非常快地分辨出各种腥味之间的区别。 黑蛋闻了闻我手里的钥匙之后,先是停顿了一下,接着对我说道:“我们走,这气味还没散,恋心儿还没走多久。” 黑蛋拉了拉我的裤脚,它一边低头一边嗅,而我则跟在它的背后,虽然心里很着急,可是我知道急也没有用。 因为之前的四魂之术,此时我下楼之后,这群愣头青竟然没有一个赶拦我。我也懒得理他们,跟着黑蛋一路抛出了刘氏庄园。 因为刘氏庄园本来就建立在偏远地区,所以附近是没有可以藏身的地方的,黑蛋和我这一追就足足走了3个多小时,到了天空都有些放亮的时候,而我们一路边追边找,竟然是走进了刘氏庄园附近的一个小镇上。 此时,街道上一个人都没有,很是空旷,安静。 黑蛋在一家还没开门的饭馆门口停了下来,随后原地打转了好几圈后说:“就是这里了。” 我点点头,往里面张望了一眼,饭店还算比较大,上下两层,应该是整个镇上最大的饭店了,饭店里一个人都没有,门口的玻璃水缸里还有一条条游鱼在来回才穿梭。 门是锁着的,我试着用恋心儿房间里找到的钥匙开门,然而却打不开,根本进不去,当然我俩更不可能在大街上就破门而入。所以我和黑蛋绕道边上,一般饭店的后面都有一个小门是连着厨房的,方便进货或者是厨师出来透透气。 这个小门,比较隐蔽,我和黑蛋到了之后,黑蛋对着这铁锁狠狠一咬,这锁直接就碎了。看着它咬碎铁锁的举动,我忽然想到,要是黑蛋发力,那林方就不是单单光屁股的命运了,那简直就是要没屁股了啊! 铁门开了,我和黑蛋一前一后走了进去,里面太黑了,我伸出手想要开灯,然而我的手还没摸到开关,整个厨房所有的灯就自己亮了起来。 我一惊,往后退了一步,身体也是一僵。可是这灯亮起来了之后,厨房里一个人都没有,空空荡荡的。 “小心点。” 黑蛋提醒我道,我们一人一狼,步步为营地走到了餐厅的第一层。依然是黑压压的,然而,不出我所料,我刚进餐厅,所有的灯就都亮了起来,第一层的餐厅里依然一个人都没有。 “走,上第二层。” 我紧张的声音都有些低沉。 恋心儿身份特殊,而且现在和十常侍也有了刮过,如果第二层里站着十常侍的人,那我今天可能就真的有去无回了。 不过,不上去怎么知道呢? 我抬起脚一步步地往楼上走,脚踩在地毯上,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等我和黑蛋走到第二层的时候,灯再度自动打开了! 然而,这一次,在饭店的第二层并不是空着的! 我看见刘先生被捂着嘴,浑身绑的和粽子一样倒在地上,人的精神状态很差,而且看的出来,他很饿,人很瘦,看见我后,他竟然没有什么反应。 而坐在他边上的则是这一次我要找的正角儿——恋心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