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千里不留行
小院的围墙并不高,不过成人半人高而已,妇人与少年入了院子,匆匆问了下:大郎,二郎,三郎回来没有? 妇人口中的大郎,二郎,三郎乃是行走江湖时的别名,虽是乱世间,但一来此事太过缺德,减少日后福德,死后投胎都带着脏,二来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万一惹到了惹不起的人,暴露了名字容易招人追杀,是以这大郎二郎三郎并非兄弟,而是这团伙中的地位排名,而这妇人则被称为四妹。 少年恭敬的说道:二老爷回来了,大老爷和三老爷还没有回来!这个小姑娘是—— 小鲜偷偷摸摸的靠近了围墙边,往屋后摸去,此时正好听到那少年郎问起,只听四妹哈哈一笑,也不忌茗惜听见,说道:这是今天的收成,模样不错吧,我敢说日后定是扬州城的头牌姑娘! 是啊是啊!少年殷勤的奉承着,跟她一同进屋,小鲜听到此处,只觉大脑一懵,眼前仿佛黑掉了一般,那妇人竟然当真是个人贩子,我可害死了茗惜了啊! 小鲜颓坐在围墙边,不知该怎么办,天大地大,自己何处不可去,但若自己就这么去了,茗惜怎么办,可是自己又有什么办法了?他看看自己周身,上下一套破衣服,脚上一双满是尘土的破布鞋,脏兮兮的手,风尘满面,摸了摸怀中,那四十几枚铜板被老头抢了去,只留下了最后一枚,最后又摸到了一物,是叶舒华离开荆州前给他的母亲的遗物,一只没有了任何香气的香囊。捧起这只香囊,仿佛看见了清儿就在自己面前,虽然自己脏了,她仍然丝毫不嫌弃的把自己抱入怀中,任自己在她身上擦着脸,擦着鼻涕。 心底颓然一叹,又想起了叶舒华的死状,荆棘缠身,血迹琳琳,他不忍再回忆,但是那血迹一旦在他心中浮现起,这样的画面就再也挥散不掉,突然,他想起了叶舒华一挥袖就斩掉了一个刺客的头颅,那般随意,除了他秘术境界高超之外,恐怕还有猝然一击,仓仓促难防的缘故。 小鲜心中发起狠来,默默的对自己说,带着茗惜就跑,对了,跑。小鲜冥冥中似乎回忆起了带茗惜离开村庄的情景,自己跑的飞快,快得仿佛在草上飞奔。 生活压迫着人生存,作为人将无所不能。刀作为时代稀有的铁器,与铁锅一样,并非家家户户都有,但也并非稀罕,只是在这大街上想找一把刀却是挺难的。小鲜离开那个小院子开始在附近乱逛,偶尔也窜进一个两个狭小的巷子,看看有没有人家的后院有厨房,但遗憾的是,人家的后院都是高高的围墙。 然后他又拐进了一道巷子,这世界当真是缘起缘落,竟未料到先前讹他的那个无赖老头竟然刚刚吃完酒回来,哼着小曲经过这条巷子,前后无人,狭路相逢。 老头似乎意识到前面有人,踉跄着步子,抬头一看,却是刚刚被他敲诈的小孩,不禁乐了,笑道:怎么,又给爷爷送钱来了啊! 小鲜没有说话,刚才就是这人抢了自己四十多文钱,就是因为他阻碍了自己,导致茗惜被人抱走了,他眼中充满了愤怒,只要是人,此刻只要站在他面前,就能明显的察觉到。他往后退了几步,然后开始助跑,两人相距不过十丈远,小鲜不知道自己的速度能有多快,他只是不加压抑心中的愤怒,开始跑了起来,然后便察觉到耳旁的风声,谢天谢地,上天终究没有遗弃他,让他竟拥有了这般的神奇天赋。 当然只是跑步。 小鲜此刻已达到了寻常剑客的轻身之术的速度极限,仿佛只是一个呼吸间,他便一骑绝尘,撞入了老头的怀中,老头仰天倒地,尾椎痛得无法出声,身体都无法动弹。小鲜缓缓的走到他面前,伸入他的怀中,摸出了两枚铜板,暗暗一哼:抢了我的钱,还用的这么快! 小鲜不甘心就这么算了,想从他的身上搜出一点其他值钱的东西,莫入怀中,却找到了他一直想找的物什。 严格的来说这并不是一把合格的匕首,因为看上去它只是一把铁尺,一边用白布包裹着以作刀柄,另一边开了刀锋,形成一个三角尖形,却也是寒光阵阵,这匕首用木鞘包裹,刀柄处竟还镌刻着持有者的姓名——杨英。 果然是一个英雄的名字,可悲的是用在了一个老无赖的身上,该去救茗惜了,小鲜丝毫不理会他凄惨的呻吟声。 身怀利器,杀心自起。 想到这里,小鲜停下了脚步,蹲了下来,老头的双眼渐渐变大圆睁,似乎不相信眼前的一切一般,看着小鲜的神情,回想之前他那血口欲噬的可怖模样,吓得竟然尿了裤子,结巴着支吾道:你个小孩,竟—— 小鲜看他懦弱模样,骄傲的扬起下巴,冷冷的一哼,站起身来,大步离开了,再没看他一眼。 日出正午,八月的骄阳炙烤这干涸的土地,偶尔经过的马车溅起漫天的灰尘,待到马蹄声渐渐消失时,那尘土方才沉寂下来,路上少有行人,蝉鸣凄切,扰人香梦,此时最是好睡午觉的时候,城里的人早就吃完了午饭,把竹席搬到院子树下纳凉休憩,整个猇亭城都安静了下来。 路边不知何家的老黄狗从巷子里窜出来,颠簸着四脚回头好奇的望了望巷口默默伫立着的神秘少年,少年蹲在巷口的阴影中,手中的匕首紧张的微微颤抖,却咬紧了牙关,不发出一丝声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