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被狗咬的我的情窦芽啊
当晚,在爸爸的酒友们逃向雨中的时候,我的情豆,发芽了。 躺在小床上,我翻来覆去。 我叫常书啊,书中自有颜如玉啊。现在啊,我的学习啊,那只能“哼哼哼”了,我的“颜如玉”啊,无论如何最起码,都要“哼哼”的响亮起来,哼哼哼! 我的第一块“玉”是谁啊,长得啥样啊,哼哼哼,哼哼哼。 我从小学一年级的同学,开始想,使劲儿地想,最后,想来想去,终于啊,我想起了我的第一块“玉”啊,哼哼哼,哼哼哼。 我真正地发现,我喜欢的人是:张春华,也称张春芳。 齐耳短发,皮肤较白,说话声音有点沙哑,牙齿长得吧,虽然很白,但却不整齐,不仅上牙不整齐,下牙也不整齐,唉! 但是,挡不住我喜欢。虽然,我才四年级,快上五年级了,不对,应该是该上初中了,我留级了吗,算早熟吧,再者,我也有遗传的因素啊,我爸爸就是“情种”。 看着胖乎乎地,不算太胖,不难堪,身材吧,在那个服装并不是得体的年代吧,看不清楚,但能看个轮廓,还行。 我认定了,她就是我的第一个媳妇儿了。 在mama把那些爸爸的酒友打走后,我也趁着夜幕,去了离桃花乡的街有二里路的张花园村。 根据我的印象,我摸索到了张春华的家。 她家虽然也有围墙,但都是那种土制的墙头,充其量也就是一米五左右吧,经过长时间的雨打风吹,以及鸡挠狗爬的,围墙也已经矮了很多。 不要说拦我了,连一只小狗也拦不住啊。 在滴滴叭叭的夏天的小雨中,我都没有用手,直接从雨水中一跃,就跳过了墙头了。 当我“哼哼哼”地看着夜幕中的农家小院时,这时,我的左腿突然一疼,一只狗就站在了我的跟前,咬着了小腿,就是不撒嘴。 我吓坏了,大哭着,开始踢打小狗了,“啊——啊——” 此时,狗也开始疯狂地叫喊和撕咬我了,我拼命地快速地踢着他,就在我和狗处在僵持阶段,且它咬我,我踢它的时候,张春华的家人和邻居们都来了,把狗打跑了,并在疑惑和愧疚中,急忙把我送进了医院里。 到了乡医院里,孙医生看后,非常心疼地说:“去县医院吧!” 很快赶到医院的爸爸mama,找了乡里的吉普车,送我去了县医院。 在我的“哼哼哼”中,县医院的医生给处理了狗咬的伤。 左腿脚踝上面,被咬伤了,一块rou甚至要掉了;尤其是右脚的无名指,被咬掉了一节,残了,惨了。 在县医院,我住了将近十天。 狗也被张春华的爸爸打死了,我留下了伤疤,而且,这个被咬伤的地方,一直隐隐约约地疼了几年。 我出院了,爸爸的酒友们又来了,带来了一些礼品,说是来看望我的,实际上,是嘴馋了。 打着这种旗号喝酒,mama再生气也不好说什么了。 喝酒开始了,又都是老天爷第二,自己第一了,海吹胡侃,五喷六拉。 老胡笑着说:“大帅啊,张花啊,这个常书啊,哈哈哈,绝对是个情种,哈哈哈,比大帅厉害啊,哈哈哈,这么小,就会爬墙头了,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