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二章 如此便罢
所谓走的慢自然有走得慢的理由,史清的案子基本清楚,凶手已经归位,即便再逃的,要抓也是一件很容易的事,陈让已经表示,这犯人已经被锁定了,只要柳逸一声令下,即可把人抓捕到案。 其实这已经是一种规矩了,这钦命的案子都是比较大的,皇上自然是会关注的,这若是钦差大臣到了半天,啥进展都没有,那皇上是会生气的,生气了,对于钦差而言,最多也就是从哪来回哪去。 可是对于当地为官者,皇上是会生气的,他会认为就是这些地方官不配合,这才导致案一点进展都没有,申斥一番那是很正常的事,或者说是最轻的了,若是惹得皇上不高兴,抑或是钦差秋笔法一弄,那可就惨了,丢官都是小事,丢命都有可能。 或许你会想,这皇上不至于那么笨吧,钦差说什么,这皇上就信什么吗?难道这地方官不能也写几封信吗?当然可以的,可是同钦差比起来,谁更得皇上的心,简直想都不想。 所以,这钦差下来了,真正要钦差动手的时候还是很少的,一般而言都是当地官员先行查案,留一些线索或是犯人等钦差到了后,再禀呈,这份功劳呢就让钦差受着去。 出力是当地官员出去的,为什么功劳却依然给钦差,这不是一件很亏本的事吗?其实并不是,这么做,最起码有两大好处,一是给钦差以功劳,让钦差好交差,那钦差对你自然念着几分,可不要小看了这几分,这官场之上,钱财乃是小事,多少钱都能弄得到,这朝中的关系,那可是极难的,谁知道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这层关系就起作用了呢? 另一个,能让皇上派钦差下来,这当地的官场肯定是出了问题的,如果任由钦差查下去,难保自己的的亲信不会出问题,来个官场大清洗,那就麻烦了,即便扯不到最高长官那里,这最高长官也不好受,既然如此,倒不如自己把案子查实咯,摸清钦差的底线,按着这个底线适当交出一些人。 然后双方都满意了,这样不是一个最好的解决方式吗?自己选择把谁交出去,肯定比对方有目的抓人强多了吧?一个可控,一个不可控,这区别可是大多了。 柳逸现在所设定的,那就是让这些暗势力知道,自己可不是仅仅只满足于这案子本,抓那么几个闲人,最重要就是这背后的力量,这才是柳逸真实的目的,他一定要揪住这后面的人。 案子虽然清楚了,柳逸却依然要去碰这个案子,他要通过这个案子,探查到这背后的力量,柳逸可不是那种很好糊弄的人。 至于说走的不快,那就很正常了,如果用急行军的方式,那真是不大一会儿的工夫便已经到了海清县,那案子就直接可以查个底掉了,当然了,也有可能什么都查不出来,毕竟这些人连县令都敢动,肯定势力极大,在这个连个监控都没有的大隋朝,你当真以为能多少可用的线索? 也正是因为对方连县令都敢动,更是说明了这史清县令定然是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线索,指不定这史清都有所动作了,只不过是因为被人发现了,这才不得不让对方下狠手,把堂堂一个县令给除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