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8.给你我的全世界!(3)三更
很多人都觉得律师是个体面的职业,见多识广,任何时候都可以处变不惊。 但事实上不管是什么行业,都是金字塔造型。 王律师比杨希和陈律师强,算是金字塔的中层,也不是没有见过许多人口中天文数字一般的大合同。 几千万,上亿的,毕竟只是合同上的数字,也吓唬不了谁。 但这个数字继续上涨,十亿,百亿甚至是逼近千亿的数字后,哪怕只是单纯的一串数字,但后面跟着人民币这个单位的时候,谁都会觉得呼吸急促了。 别说王律师了,便是在座那几位位于中海法律界金字塔顶部,放眼全国都名声不菲的大律师,也没有几个人见过这样的合同。 甚至扩大到全球,全世界能够经手这样大标的合同的律师也只是屈指可数。 阿里为了拿下泡泡镜,给出了什么样的条件? 不说其他简直是让人觉得阿里脑子有屎的苛刻条款,仅仅只是从股权转让的金额来看,就足以吓死一堆人了。 十亿米元加百分之二的阿里股份! 按照现在今天2018年一月一号阿里股价来算,为了收购林夏手中泡泡镜百分之七十的股份,阿里给出的收购价是九十七点八亿米元,按照现在的汇率,折合人民币六百三十五亿七千万。 数字看起来似乎还在可以想象的范畴。 来来来。 你上网百度一下米元对人民币汇率,然后下面有个很方便的转换器,可以一键进行汇率兑换。 然后你在米元那一栏里填上九十七点八亿,你按兑换。 你以为人民币那一栏里会出现一长串的零?! 天真啊! 只会出现一排醒目的红字:超出计算范围! 所以明白了吗? 不是贫穷限制了你的想象力,贫穷甚至连银行的计算力都限制了! 更恐怖的是什么。 如果以这个合同标的成功签约,那么仅仅只计算这次合同签订后,林夏获得的标的部分,林夏立刻可以登上福布斯华国排行榜第十七位。 如果计算林夏手上剩下还持有的百分之三十泡泡镜的股份,加上阿里可能即将大幅上涨的股价,那么林夏很可能冲进前十。 哪怕不说这些,只要这个合同签下来,林夏立刻就能跻身全球百亿米元富豪俱乐部,成为最年轻的百亿富豪。 这样的事实,对于很多普通人来说,甚至比林夏承认自己是头盔哥还要来得惊悚。 凭什么! 凭什么一个十九岁的年轻人,因为一款软件,就一步登天成为全球最有钱的一群人的行列。 阿里发疯了吗? 就算互联网的钱不是钱! 但放眼全球互联网历史,百亿米元级别的收购案也是寥寥无几。 米国在线收购网景算一个。 但最后失败了。 而且网景怎么也说也算是互联网时代的开山怪,能值这么多钱倒是可以理解。 但这个什么泡泡镜,一个软件应用,还是一个没有上线的软件应用,估值直接破百亿米元?你阿里的钱是大风刮过来的吗?! 王律师表示无法接受,这实在是太荒谬了。 如果不是眼前这些律师,都是他认识的,他真怀疑是不是林夏放了颗卫星,伪造了一份天价合同骗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