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骑士
第十节骑士 罗萨出门之前花了几分钟挑选自己今天要穿戴的盔甲。 他现在有五盔甲,其中一生锈的锁链甲是他过去穿戴的——这东西保留下来完全是因为其纪念价值。毕竟,他是靠着这盔甲而得到现在的地位的。另外三则各有所长。一是非常漂亮的皮甲——去年某个商人送给他的礼物——奢华得简直不像盔甲。穿戴着它又轻便又舒服,也能有一定防御能力。两是精工的铠甲,沉重,但是看上去很有威严,一朴素,一华丽。最后一是介于皮甲和铠甲两者之间的锁子甲,每个锁扣都被仔细的镀上了银。 最后,他还是选择了那朴实的铠甲。他今天不是要去拜访客人,不必那么华丽。铠甲笨重而不便,但毕竟他现在是一个骑士了,而一个骑士——按照这个世界上大部分人的偏见——都是穿戴铠甲的。倒不是说不能穿戴其他甲胄,而是穿戴着其他甲胄,人家第一反应就是不太相信他的份,以为他只是一个过路的或者其他什么人。 罗萨在出门之前和妻子打了个招呼——他的妻子年轻而漂亮,而且在结婚的五年时间内为他生了两个孩子,一男一女。此外,至少在表面上,她看上去受过良好的教育,能够将家里**持得很好,是那种人人羡慕的贤内助。他的家——也就是这座城堡——所有一切都在妻子的**持下显得井井有条。 在他走出城堡的时候,他的部队已经在那里待命。十名骑兵,三十名步兵的阵容看上去也颇有点样子。这些士兵可不是那些临时凑数的民兵,而都是职业军人,所有士兵都装备非常齐全。他们看着他的目光都有几分崇拜,因为他正是他们效法努力的对象,或者说,偶像。他们中每一个都想复制他的成功。 对于罗萨而言,每天都是这么美好。他现在是一个骑士,拥有一座不是很大,但是非常精致坚固的城堡。他还拥有一片位于紫色石的采邑——也就是他城堡边上的一座集镇。这座集镇虽然历史很短,但是相当繁华。由于位于交通要道,大部分商队行人都会在这里落脚休憩。它平均每天都能为领主提供超过三十个金奥利的税收,远远超过一位普通男爵的封地收益。即使后者的面积是前者的十倍以上。靠着它提供的收入,罗萨能够轻松供养一支数量多达七十人的装备精良的军队。 至于罗萨作为封臣的职责,就是每天两次的带队巡逻,以保证集镇治安良好。此外,他每个月必须上缴三百个金奥利的税金给吸血鬼,并随时为君主提供一支五十人的部队,其中要有十名装备齐全的骑兵。 没错,他是吸血鬼——或者用更庄重些的称呼“血色公爵”——册封的骑士。必须要说明的是,罗萨是个彻头彻底的人类,过去不曾,以后明显也不会对黑魔法有任何兴趣。事实上,和这个世界上绝大部分雇佣兵一样,他大字都不识一箩筐。 他是一个雇佣兵,或者说,他曾经是一个雇佣兵。现在则为血色公爵效劳。 这种事现在早就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每个人都知道,血色公爵虽然是一个非人类的怪物,也许也正如传说之中一样邪恶残忍,但是他有一项美德是超过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的君主的,那就是慷慨和守信。 五年之前的罗萨是一个普通的雇佣兵,兜里有着几个银币就按耐不住喝酒赌钱玩女人的那种。他进入这一行当已经很多年,也没存下什么钱。就像大家都知道的,雇佣兵的道德观念是为金钱而战,而不是在乎雇主的份。所以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他被吸血鬼所雇佣——虽然出面的人是一个人类,但是其实大家都知道真正的雇佣者是血色公爵。这种现象很常见。只要条件合适,雇佣兵能够被任何人所雇佣,包括非人种族。 战斗的内容是突袭一座城市。其实那也不算攻打,因为城市里面有着策应的人。外城、内城在内应的协助下轻松开门占领,但是攻打中心城堡的时候出了问题。那个时候,敌人已经反应过来了,而负责协助内应的密探明显被察觉了,直接被砍了脑袋丢出来。 虽然随军的黑魔法师们扰乱了魔法通讯,但是这种扰乱持续不了太长时间。一旦时间结束,中心城堡里的人就能把急报发到瑞恩的王庭里面去。面对这种况,带队的指挥官果断下令强攻。 在攻城机械不足的况下攻打一座城堡是什么概念呢?用一个词来形容就是“用命去填”。用钱招募来的雇佣兵正是最好的对象。 战斗非常激烈。罗萨一个最好的朋友就在他边中了一箭,当即血染沙场。虽然说雇佣兵是为钱作战,通常被认为士气不高,纪律不强的军队。但是眼看着好友死在边,罗萨两眼就立刻红了。在复仇的怒火之中,他居然昏了头脑,舍生忘死,第一个冲上城头并杀散守军。他立下了头功,而城堡也被顺利攻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