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时,没有泪眼迷离
孑然一身,依然那顶帽子,压住脸面,给别人的还是那张硕大的嘴。上班已经一年了,和她分开,彼此不见面也一年了。突兀,产生要见她的情愫,借了了校长的呢子大衣,尽管,大衣里边还是高中的行头,同事说:人靠衣服。决计去看她。 雪,浓的像冰。满世界白的耀眼。 她,来过,是在雨季。告诉我,情人,哪怕彼此陪伴一夜,哪怕有狼。一会有一分的记忆。大约入秋的季节,很感动,她骑了单车来找我。约略是60里的路程。山里是不敢去的,真的有狼,夜晚冷的紧。瑟瑟里,在忽明忽暗的陌生街道站了一夜,接下来是雨淅淅沥沥的下,期盼天明的时间,我们已然湿漉漉了。似乎,我还感冒了,我体质弱,之后,挺着力气,回到我的家睡了一天的光景。她,走的时候,我几乎哭泣了,像孩子一样撒娇:我不要你走。 我就那个命啊。 依然是人声鼎沸,煎炒烹炸的摸样。我不知道什么来由,冒昧着径直走进去,屋子里有三个人,她以及两个陌生的男人。我默然,她积极介绍,我同学。然后指着一个男人说:我对象。我汗了,心里觉得,我才是她对象。怎么又出来一个?我突兀觉得,同学可以阻挡一切,甚至龌龊的事情,或是卑鄙着,同学的字眼就掩饰一切,就释然了,比如,现在的三儿。我不解,你80了,和20的三儿也是同学吗?学什么呢,彼此?我依旧默然,我心里知道,我闯进了人家的订婚场景里来了。于是,我就仔细的盯一盯被她称作对象的那个男人,靠,帅,用现在的话说就是:高富帅。于是,我依然默默着,倒退出来,喃喃着,说是走错了屋子。炒芹菜的味道呛的要呕吐。尽管我也想吃。我知道,我终于,和她,不再有故事了。故事,过去了。尽管,她,之前,什么也不属于我,那唇,以及那青春和阳光。心里没有悲伤和恨。我习惯了被抛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