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程博雅又回来啦
书迷正在阅读:地球活了、变身电竞萝莉、彼岸青藤美国贵族高中的辗转青春、全球修炼时代、决斗在明天、剑破九天、剑气染红尘、末法的创神、无尊系统、二次元中剥夺灵魂的王
因为手术,我在医院住了快两个星期。从老师到同学,几乎所有人都来看我。婷婷拿了一束自己包扎的马蹄莲,硬生生说是我喜欢的百合,我也没反驳的接受了。 病人的心,真是比较柔软。 每个人都说着“好在及时发现,好险及时送医”之类的话。而那个及时把我送来的人,却一直没有来。 我没有开口也开不了口问为什么王子兮没有来,我也不知道他知不知道,我一直等他。 等他来说一声谢谢,等他来说一声我没事了,等他来,也许只是看一眼。 从躺着,等到站起来。从弯腰走路,等到直立行走。从伤口贴着纱布,到拆完蜈蚣般的一条线,我等的人一直没有来。 第二个星期身体状态好多了的时候,我提着吊瓶坐在楼下的球场边,看人家打球。逃学的学生们,休假的大人们,很多认识的不认识的身影飞来跑去,脑子里想的最多的,却是那个死没良心不来看我的家伙。 这个时间,王子兮该在上语文课吧,没有我在,会不会有人跟他一样,写错了那个字,点错了那个点。 这个时间,王子兮该在上计算机课吧,没有我在,他去跟谁拽那些正常人听不懂的语言命令? 这个时间,王子兮该在准备黑板报吧,没有我在,谁帮他写字谁帮他画画,谁来帮他拉着那条沾满粉笔的白线,弹出一个直线呢? 这个时间,王子兮该上体育课吧,这个时间,王子兮该在上地里课吧…… 没有我在,王子兮的日子,过的怎么样呢? 没有我在,王子兮的日子,也许没有任何变化吧! 否咋,他怎么会不来看看,我好不好,不来问问,没有他的日子,我过的怎么样呢? 我真的,好想他! ~~~ 回学校上课的第一天,王子兮云淡风轻的说了一句:“回来了。”好像迎接我的回家的样子,温暖,和煦,不像他的风格。 我问:“你为什么不来看我?” 王子兮说:“反正到了医院就没事了,有什么好看的。” 这个理由很牵强,我不太能接受。它甚至说不上是一个理由。我原本期待一个激烈的拥抱,一句担心的责备,几个急忙慌张的解释。但他只用一个温暖的笑,作为迎接我回来的礼物。 我也只好原谅他。 也只好接受这个事实,再也无法知道在我昏迷过去的几个小时里面,各种旖旎的场景,梦幻的想象。王子兮也不会知道在过去的两个星期里,那个被他救了的小姑娘,在病床上盼望他的到来。 我不说,他也不说,日子就这样过去。 暑假来了又走,我们变成毕业季的学生。 初三是老师们千叮万嘱说是异常重要的一年,对我们这种子弟学校的学生来说,尤为重要。 重点高中的升学率摆在那里,重点高中的分数线也摆在那里。 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这是我们人生中的第一道桥。我们都想优雅的策马奔腾,谁也不愿意跌落在窄桥下面,那条滚滚的河流。 我们没有身经百战猜题百发百中的老师,也没有直系免考的名额,更没有教育局千丝万缕泄的关系。我们有的,只是比我们还着急的老师,殷切百倍的家长,和无穷无尽的课外辅导书,模拟试卷。 在这样巨大的压力下,所有的同学,都被迫停止了各种的大课小课兴趣班补习班。我失去了每周跟慕容律八卦新闻的机会,王子兮也无法继续龙飞凤舞的练就他的音乐造诣。就连大宝,都暂定了他猛烈的攻势,专心应考。 时间变得开始加速行走,好像在一个定时炸弹前面加上了会滴滴作响的倒数计时器。红灯一闪一闪,秒数一个字一个字的减少,我们却无能为力,只能捆绑了双手任凭处置,被时间抓住喉咙,心脏,手臂,猛烈的撕扯。 匆忙的交错间,我都快忘记,毕业,代表着分离。 ~~~ 我记得很早以前有一个日剧叫做《东京爱情故事》,火的要死要活。主角铃木保奈美又美又勇敢,成为全部女生的大偶像。大家都卯起来要学铃木保奈美的勇敢追爱,动不动就说什么有爱就要说出来,女追男隔层纱之类的屁话。 我不知道他们哪来的勇气动不动就表白,哪来的信心让人家一定能喜欢自己。更烦心的是,一时间王子兮的情书事业蒸蒸日上,连带着充当收件快递员的我,都快要被预约才能排号接收帮别人递情书。 我其实有点不想接这个讨厌的工作了。 以前不喜欢王子兮,帮着收收情书还有点与有荣焉的小骄傲。现在的心思,却和当时不一样了许多。情书不再是无所谓的传递,心里流淌的那一种酸酸瑟瑟的液体,也许,叫醋吧。 我尤其受不了王子兮拿过情书的眼神,似笑非笑看着我,缓缓的接过来,慢慢的拆开,然后把信纸细细的展开,放在自己面前,像是欣赏一个雕塑,一副画作。 他从来不跟我开玩笑说“是你的情书啊?”之类暧昧的话,我也从来不给他机会的一开始就说“这是XXX给你的东西。” 王子兮和我,从来就只是一个单纯的,收件人,快递员,之间的关系。就像快递员不会去过问包裹里面的内容,收件人也没有要去跟快递员解释的道理。 只不过,就是香味扑鼻的狗屁粉红色信纸上,难看的字迹,蹩脚的语句罢了。 我讨厌那些让我递情书的女生,却也羡慕他们的敢作敢当,勇敢追爱。我想,这一辈子我也做不来主动出击的动作。心里有一道高不可攀的门槛,每当我想要迈过去,就会有一个声音大声的阻止我,封住我的喉咙,掐住我的声带,让我永远也说不出口,那一句“我喜欢你!” 一开始不愿意承认自己喜欢人家,等到终于自己跟自己承认了,也算是人生中很大的让步了吧。再要得寸进尺的让我去跟王子兮亲口承认,却是头可断情字不可出口。 在我的固执设想里,“喜欢”这个事情,不止不能主动开口,甚至连别人开口,也要先扭捏几下,才考虑要不要答应,不存在一口应承下来的理由。 古代人叫他做矜持,现代人叫他做保守,而我,叫他做,程博雅很不正确却无法改变的感情哲学。 这么磨叽不爽快,不直来直往的真实,听起来真的很不像我。无奈又悲哀,却无法否认的,这还就真的是我! 许多许多年以后,我经常反问自己。如果知道自己后来会被这份爱折磨那么久,当初会不会直接说出来,换一个两全其美的团圆结局。 也许当初很多个时刻,我,或者他,简单的一句“我喜欢你”,之后的日子,漫长的时间,也不至于有那么多的牵绊。 但是哪怕问自己再多遍,我的答案,还是否定的。到不是自己不愿意,而是,真的做不到。 做不到不管不顾的把自己的“喜欢”丢给在意的他,更做不到得到的答案,是个不想听到的否定。那些个傻乎乎送情书的女生,他们本没有什么是可以失去的,就像个一无所有的赌徒。王子兮也许连他们的名字都叫不上来,连他们的样子,都拼凑不完全。 拼了这一点勇敢一点尊严,看能不能换来翻天覆地的变化。赌赢了,得到一个梦想中的恋人,赌输了,也没什么损失。 这样的赌局,我觉得挺值得。 然而,我却不同。 如果没有得到这样的恋人,我失去的,会是最最重要的的朋友。我无法想象王子兮淡淡的摇头,说你误会了,我对你,从来就只是普通朋友的想法。然后我们就此一别,永无往来,再不相见。 也许,如果当初能笃定他对我的心意,我说不定能狠下心,跨越心里的鸿沟。 只是这世间,从来没有如果。 而比我勇敢的人,永远那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