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文学 - 科幻小说 - 绿岛晨光在线阅读 - 第207章 妄想症

第207章 妄想症

    差不多花费了6个小时,墨离韵从磁轨车站出岛,翻过连绵的澳大利亚山脉进入毛利大草原。这个时候陶淘已经把他的明信片交到菲尼克斯手上,菲尼克斯手上的信息要比游离在毛利领导层以外的林可详实的多,法诺尔和李大江还在伊甸,全球人类同盟剩下的战力也有目击可以证明他们停留在原驻地,所以她很彻底地排除了陷阱的可能。

    普罗迪和他的信徒没有迫害墨离韵的绝对理由,虽然猜不出这次约见的目的,但既然没有危险,菲尼克斯也就决定听之任之,反正只要等人回来就一切都清楚了。

    今年的雪下得格外得早,刚进入5月,毛利大草原已经下起了雪。雪不算大,风也很小,雪花飘飘荡荡地从厚重的云层当中洒下来,贴在人身上凉飕飕地化成水,落在干枯的草原上也不过就让土地变得泥泞一些,积留下来的很少。

    按照小秋的说法,草原民会在初雪来临之前开始迁徙,现在大概有无数支牧民队伍正从南方的草场迁往北方,一路上要战胜狼群、风雪、沼泽和各色各样的困难。如果他飞得高些,应该可以看到那么一两支部族队伍,唯一需要顾虑的大概就是在风雪中的视野问题。

    算了,总有机会的。

    墨离韵缩缩脖子,把两只手交叉拢在袖子里,维持着比草面高30公分的高度不疾不徐地向着东北飞行,整个下半身都飘飘荡荡地不着力气。因为是顺着风的,衣衫鼓荡,以至于看上去有些像一只和主人失散的气球。

    仔细想想,都来毛利3年了,他居然从没动过来草原走一遭的心思,这里可是毛利最负盛名的地方,大草原和草原中间的麦卡锡海峡流传着数不尽的美丽传说。不止是草原,斯奈尔斯区也没去过,也没陪小丫头逛过一次街,看过一场电影,塔斯曼区最有特色的农耕节也没参加过,哪怕自己就住在那里。

    整整3年,家、学院、智脑、军营要不就是出勤。先是在小教授手底下接受摧残式教育,然后就是保障综展会的时候掀了展览馆屋顶,血战玛雅,血战楼兰海,然后就瘫了,飘来飘去地做了几个月教官,最后就是在大海上没头没尾的跳进法诺尔的陷阱,折了安迪才狼狈地逃出来。

    真充实啊……也真无趣啊……

    这些事情中间应该还有很多空闲才对啊,为什么就从没想过好好看看这个绿岛呢?说起来,敦煌的鸣沙山如果不是最后打了那一架,好想也没去过,月牙湖也是,明明那时候更闲的。

    难道我天生就是个无趣的人?觉醒以前除了犯懒就是练身体,觉醒以后除了犯懒、练身体就是锤炼能力,学会了威尔逊训练法以后更单纯了,只要不睡觉,连犯懒都在锤炼能力。小秋一直都知道自己要干什么,做老爷子的继承者,进化人类这个族群,所以她没日没夜地把自己埋在一堆双螺旋模型之间,或许老爷子走了以后更忙了些,但总的来说,她的理想似乎从来没改变过。那么我呢?父亲死了,就随着定琛叔的安排投奔了老爷子,敦煌毁了,就来了毛利,归属感什么的东西太虚幻了,但我却实实在在地代表毛利打了一仗又一仗,能力越来越强,从被浅野追得满世界跑到一对一打赢李大江都不成问题,我到底想干什么呢?

    复仇?或是保护小秋?复仇的愿望其实并不强烈,只要待在毛利总会和李大江还有那个法诺尔放对的,赢了的话仇也就报了,输了的话人也就死了。生死其实就那么回事,也许小丫头会有些伤心,但墨离韵知道,连老爷子去世都没有打垮小丫头,自己的死也打垮不了墨秋,她是注定要改变这个世界的,那个执拗的格林尼治女王已经烧成灰了,如今即便是法诺尔赢了也不会伤害小秋和她的团队。

    她已经是自己在这个世界最深的羁绊了,可依然不是不可失去的。那么我还剩下什么呢?身体比大脑要诚实得多,既然身体逼迫着自己放弃正常的生活去锤炼,总归是有原因的。

    墨离韵的脑海里突然跳出一句土得掉渣的口号,更高,更快,更强。

    大概……也只剩下这个可能了,从能力还没觉醒的时候就开始仰望那个战胜了爷爷的普罗迪埃塞尔,如今眼睛里依然只有他,那个已经封神的家伙代表了人类的极限,只要战胜他,自然就推高了这个极限。小丫头要用学识让所有人都成为新人类,而我要用自己的双手触摸人类的极限!

    臭小子紧握着双拳仰天长啸!

    啊!!!!!!阿嚏!

    一股冷风卷着地面仰面吹过来,顽皮的雪花钻进鼻子,止住狼嚎不算,还打了个大大的喷嚏,连鼻涕都流出来了。臭小子赶紧把冻兮兮的手拢回袖子,前后左右都布上那层薄薄的“羽衣”,合拢是不可能的,至少可以挡住大部分雪花。

    看来我病得不轻,回去得问问小丫头有没有研究出治妄想症的药,这人呐,有病就得吃药,不吃药,病就不会好……

    吸溜着鼻子,缩肩耷背的幽灵向着东北飘摇。

    ……

    草原是草原民的草原,这些雄壮的人刀耕火种,穿着皮裘在风雪中昂扬着跋涉,但一副没出息的老农姿态的人也绝不止臭小子一个,至少在巴克勒海边上还有一个。

    阿……嚏!

    打了个大大的喷嚏,唐宁蹲在蓝地发黑的海子边上,叉着腿儿,缩着脖子,拢着袖子。

    他的卖相原来是极好的,露出耳朵的金色卷发,飘逸宽袖的纯白风衣,只要背着手摆出高人模样就是一副英武飞扬。

    可惜能力者依旧是人,远没有到寒暑不侵的地步。

    他的计算公式是这样的,在塔斯马尼亚买了明信片,特意问了邮局,特快寄到塔斯曼区只要2个小时,塔斯曼区一路乘车到达C3-3是三个半小时,翻过澳大利亚山脉,飞越近700公里到巴克勒海依照普通三阶能力者的飞行速度是2个小时,也就是从寄出信开始,墨离韵七个半小时后就该到了。

    有礼貌的主人是不会让客人等候的,所以他在寄出明信片后的第6个小时就来到巴克勒海,哪怕枯黄的草原算不得漂亮也背着双手寄情山水,然后……然后就下雪了。

    这是个悲伤的故事。墨离韵根本没赶路的打算,借着岛内的交通道飞得惬意,第8个小时的时候才刚刚出岛,那时候唐宁的风衣就已经全湿了,小风一吹,呼呼的。

    没有带吃的,没有带穿的,没有带帐篷,没有带暖炉,所以差不多在唐宁少爷寄出明信片后的第12个小时,在漆黑黑的夜里,臭小子吸溜着鼻涕到了。

    “全息。”有没有光对墨家少爷来说完全没有影响,但是沿着海子兜了一圈,他没有发现任何人。

    降落在一个雪堆上,臭小子感到说不出的奇怪:“怎么没人呢?”

    “只要你从我头上下来,就有人了。”脚下的雪堆抖了抖,抖搂出四个小洞,两个给眼睛,一个给鼻子,一个给嘴巴。

    臭小子必须承认,他给吓了一跳。

    “就算是在敦煌的时候我打过你,那也是你自找的。”臭小子轻飘飘地荡下来,“这么说来我们无冤无仇,你把自己藏雪堆里吓我是怎么回事?”

    “要是不埋在雪堆里我早冻死了!”雪堆嘭地炸开,唐少爷顶着通红的鼻头咆哮。

    全息视野里拉出一片一片的线条,勾勒出湿哒哒且服服帖帖的风衣:“单衣?不知道我们这里是冬天?”臭小子摸摸身上冬暖夏凉的作战服,毛利精工的产品,轻薄,贴身,保暖效果极佳,外面还有罩衣,连手都没冻到,就是脖子和脸吹得有些受不了。

    “你天黑前就该到了!”

    “为什么?我可是接了信就来了,你又没说时间。”臭小子觉得自己很冤枉,“我以为你会树一顶帐篷,烤着火,炖着汤,至少也会煮着茶,哪想得到会是黑灯瞎火的。”

    唐大少爷一滞,似乎……好像……也许……真的是自找的。

    “我们又不熟,要说的也不是见不得人的,约哪儿不好大冬天的约在草原。毛利那么多饭店咖啡馆不行吗?再不行信都寄过来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家地址。”臭小子说不出的恨铁不成钢。

    “风雅……”

    “风倒是不小,雅呢?这么厚的云,连星星都没有,不开全息我都找不到你在哪儿,你看得到我在哪儿吗?”墨少爷得理不饶人,心情很不好。

    “你在哪儿?”可悲的,唐少爷确实什么都看不到,能力也不支持他在无光环境下找人。虽说可以听声音,但臭小子飘来飘去,声音也忽远忽近,根本锁定不住。

    “总以为我需要吃药,看来你的病也不轻,学什么不好学电影里的侠客,看在相识一场的份上,我去丫头那儿找药的时候帮你也要一份,和感冒药一起吃,病很快就好了。”都说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臭小子感觉快乐多了。

    唐宁没有急着回话,活动活动手脚,毕竟是高阶能力者,没道理真的被冻死:“看病的事情另说,先办正事,你现在几阶?”

    “三阶啊,摸到四阶的坎了,就是不知道怎么迈过去。”

    “那我帮你好了。”轰!黑暗之下,绛紫色的领域展开,瞬间把毫无准备的墨离韵包裹进去。

    “见鬼,领域!”不待臭小子有任何反应,唐宁已经闪身到他的面前,两张脸几乎贴到一起,连呼出来的热气都可以感觉到。

    “虽说是帮你,冻了这么久,总归要收一点利息的。”闭着眼睛的唐大少爷神采飞扬,一双冷冰冰的手齐齐贴到臭小子的脖子上。

    天旋地转,全息彻底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