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两千五百万!
何至顺看也不看伍斌,直接再次举牌:“一千三百万!” 口罩男眼睛就像锥子一样直戳他的背,然后也举了牌:“一千四百万!” 何至顺毫不犹豫地举牌:“一千五百万!” 这何至顺不显山不露水的,竟然是一心一意要拿下这颗上品的洗髓伐骨丹? 伍斌真心觉得钱不是好东西啊,他已经是金丹期的修士了,心如止水乃是最基本的素质,可是在这拍卖场,看着上千万的资金被人如此玩儿似的呼来喊去,他的心也不由得砰砰直跳。 “一千六百万!” …… “两千万!” 价格是由何至顺喊出来的,后面的口罩男霍地站了起来:“两千五百万!” 他直接加到两千五百万,伍斌知道,这是一种巨大的心理战,表明他志在必得的态度,如此一来,压力就到了何至顺这边。 何至顺难得的没有马上举牌,其实他差的不是钱,作为以炼丹起家的青云派,他们的家底是非常雄厚的。但是他怕的是对方的锐气,刚才他忍不棕头看了对方一眼,结果对方那种杀气让他略略有点胆怯了。 那口罩男他不认识,拍卖会的其他竞买者也不认识,那一定是每年会出现的无门无派的高手,这样的高手,自己惹得起么?想到青云派的高手尽被法融屠戮,此时他真是硬气不起来的。 因此他决定放弃了,因为后面这个神秘的男子是他得罪不起的主。 其实三大门派的掌门人也想竞价这个洗髓伐骨丹,可是没想到何至顺一上来就跟那口罩男刚上了,他们一时之间都没能插上手。 而此时何至顺突然偃旗息鼓,他们看着那口罩男杀气腾腾的样子,作为高手,他们都感觉到一股难以抵抗的气场,对方在财力和物力上都稳压他们,估计再斗下去也于事无补,干脆就放弃了。 “两千五百万一次!两千五百万两次!两千五百万三次!成交!”拍卖师一锤定音,将那洗髓伐骨丹卖给了口罩男。 伍斌因为是委托方,虽然是匿名的,但是提供的银行账号是造不了假的,因此此次他并没有参与竞拍,将价格抬上去。事实上,他也不屑做这种没品的事情。 两千五百万一颗洗髓伐骨丹,伍斌想了想,也许用俗世的钱来衡量,并不算高吧。 让他自己都意想不到的是,他的心情突然变得非常平静,这突如其来的横财,不仅没有让他变得心浮气躁,反而让他更看透了金钱的本质,所谓钱财,不过如此,是富人的玩物,是穷人的噩梦,只有你看透了这些身外之物,才能知足常乐,不至于陷入无止境的难填欲壑里去! 接下来,他需要跟拍卖方结算。 因为无锋之剑是何至顺拍下的,于是由何至顺作为买受人全权进行,结算过程很简单,何至顺根据自己拍下的价格,通过转账把钱转到了拍卖方的账号里,然后拿着票据将标的拿在手里。 剑到手之后,何至顺就转交给了伍斌。 那柄无锋剑,还有一个硕大的精美盒子,是金丝楠木做成的,价值也是相当不菲。 伍斌将剑从盒子里拿了出来,然后就在休息室细细地端详那柄无锋之剑,一副旁若无人的模样,完全不会在意有人会觊觎他的宝物。 剑很重,如果换普通人来,平着伸出此剑都困难,但这剑落在伍斌的手里,就跟一根竹片一样,显得非常轻巧。 在休息室里喝茶的还有那口罩男,因为他的拍品是压轴的洗髓伐骨丹,因此结算的时间就稍微靠后一点,看着伍斌在玩弄那柄重剑,他心里不由有点不爽。 一开始他就想着要搅合了这小子的好事,可没想到那何老道是个狡猾的狐狸,突然出手,帮这小子把剑给拍走了。想到何至顺,口罩男异常愤怒,特别是后面跟自己竞价,把洗髓伐骨丹给叫到两千五百万,真是可恶至极。 伍斌则不理会他的情绪,只是认真端详自己手中的剑,那剑身还有暗紫色的火焰纹,如果不就着不同的角度看,还真是看不出来。这剑唯一的缺陷就是没有开锋。 当然,要开锋倒也不难,只要找优秀的铸剑师将其磨开刃就可以了,只是如此一来,这古剑本身的价值就会受影响,因为这剑本身就是古董,谁买了也不是真的要拿它去打架啊,镇镇宅子还行,打架什么的,实在太暴殄天物了。 但是伍斌拍下来,却真的是想用来打架的,他弓起左手的食指在剑脊上一弹,那剑虽然厚实,但是被他这一弹,却铿然有声,而且还悠扬连绵,发出悦耳的声波来。 “好剑!”伍斌忍不住赞了一句,因为就那一弹,他就可以肯定,这剑的材质,应该不比那锄头差,现在就等有机会,用锄头跟这剑拼一拼,看谁更强了。 口罩男睥睨了伍斌一眼,心里更是不满,不过他马上就要去结算那洗髓伐骨丹,想到此丹给自己带来的巨大帮助,他又没理由不高兴,更没理由跟眼前这些蝼蚁们一般见识。 于是他起身进了拍卖场的财务室,去结算领取那颗宝贝的丹药。如果让他知道,伍斌就是这颗丹药的委托人,那估计他的表情会非常复杂的,他引以为傲的拍品,只是人家用剩下的而已。 在口罩男出来之后没多久,伍斌也准备离开了,那具体的结算,他已经全权委托给了何至顺,而且这何老道早就算好了,除去支出的税金,收入的手续费、佣金等,伍斌这一笔大约能赚两千万。 两千万到手的话,伍斌一下就成为了有钱人了,酒庄的投资也一下有了着落。 当然,伍斌倒不急着要还清那个投资,以他来看,这些钱他还是私人留着比较好,否则让七叔他们知道,又得玩命打探自己这些钱是从何而来的了。 当灰头土脑的伍斌扛着那个硕大的盒子走出大楼的时候,那门口的保安们都傻眼了,因为他们没想到,这个看起来就跟流浪汉一样的男子,不仅是有钱人,还能在这种拍卖会上有所收获呢。 两名保安忍不住相互嘀咕:“现在的有钱人也太不是东西了,非要装得跟一个流浪汉一样,就不知道穿撑头一点,太不厚道了,这我们要是真动了手,现在可是没完没了的麻烦。” “哥们,这些人可都是高手,动动手指头都能让我们栽跟斗的超级高手。刚才你还真是动手,就是没能沾着人家而已,怎么的?这么点眼力价都没有么?” “是呢,还是兄弟你有眼力。” “嘿嘿,没事就好,不过这样的高手,一般也不会跟我们这样的普通人一般见识的,放心吧。” 他们自以为轻声的嘀咕,却被伍斌听得清清楚楚,他现在的耳力,那可不是一般人可以比的。他心中哑然失笑,不过也确实,以他现在的本领,去欺负一个普通人真是没什么成就感的。 为了不太显眼,他的摩托车是没有骑进城的,而他因为离开了仙剑村,系统也是失效的,乾坤袋也是不能打开的,他现在只能扛着那个大盒子,步行离开,样子看起来真是有点滑稽。 但他并不在意路人的异样目光,到他这层次,还真有点宠辱不惊的味道了,所谓“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沮,定乎内外之分,辩乎荣辱之境,斯已矣。” 袁友一带着天王门内一金刚掌高手开着车,在后面跟随。 他早就收到了伍斌的相片,知道这个看起来不起眼的酗子,就是那仙剑茶庄的老板,自己的儿子就是被他废了武功,然后又死在他的员工之手的。 他的意思,想跟过去看看,等出了城,就找机会把他干掉算了。本来袁友一并不急着马上报仇的,还想使点小手段,先探探仙剑茶庄的底细,但是择日不如撞日,既然已经撞见了,那就因地制宜了。 看着伍斌扛着一个大盒子,在阳光下不紧不慢地穿越城市,袁友一都替他急,恨不得叫他上车,帮他送出永兴市。 他门内的高手叫唐素仁,乃是天王门内八大金刚之一,虽然名字有里有一个仁字,但是长相却极其凶恶,三角眼,鹰钩鼻,膀大腰圆,看起来就是那种粗暴之人。他很不耐烦地嚷道:“天王,这小子也忒慢了,不如我去直接一掌拍死算哒!” 袁友一沉吟道:“稍安勿躁,这事,我看没那么容易,你看这小子几乎横穿马路么?虽然车来车往的,他也不管红绿灯,但是他不紧不慢的,总能避开疾驰的车辆。” “那又如何,这么点眼力,稍微练过内功的,都有啊。” 袁友一闭上了眼睛,像是有点累了:“忍着吧,反正快了,再有半个小时,他应该就能走出去了,到那时,你要动手,我不拦你,只是最后留一口气,我得让他明白死在谁的手里才好。” “那是自然,不能让他死得不明不白的,嘿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