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章
送走乡长一行人,新老支书又在江家多坐了会儿,老支书感谢江银荷教会了自家儿子、儿媳妇做蛋糕、面包,最主要的是学会了如何做生意,他们家才会有县里开了个买卖。江银荷忙说道:“老支书太客气了,这都是乡里乡亲的,应该的、应该的!”江大龙在旁边听得老支书如此夸,心里别提多高兴了,自家总算是在村里的地位不可动摇了。 没想到的是,江大虎两口子又过来了。这回倒是知道要姿态放低一些,可是江大龙已经对他们是去信心了,毫不犹豫地将两人赶了出去。他如今在村里也算是有些地位了,江大虎一家子再也没有可能像以前那样欺负自己家了,所以没啥客气可讲。 欢聚的时间总是很短,不过也足够了。因为小乔和王茜要回腾冲,林国斌急着回去要上班,所以大年初五,林家所有的人都回a市去了,只有在a市才能坐上去腾冲的火车。临走的时候,江大龙也抱着小乔哭了一场,弄得小乔和王茜也觉得有些不舒服。他们只得答应老头子,有时间还会过来过年的。李玖香又准备了一大堆的礼物,分了一半给小乔他们带回去。待王茜要推辞,还是江大龙说道:“也没啥值钱的,如果你们不收下,那我们也不收你们的礼物。”说罢要起去拿什么,急得王茜只得连连点头。 到了江银荷送他们两人上火车的时候,江银荷塞了一个红色的挎包给王茜,说是送给王茜的礼物。小乔和王茜当时都没在意,等火车发动后,两人准备将那挎包放进行李袋的时候,王茜只觉得挎包有些沉,就顺手打开看了看。结果发现里面居然有五千元钱。两人回家后,就将这事打电话给了江银荷,哪知道江银荷让他们不要说了,就是给她的。 没过几天,林立冬也要回部队了,只是他这次回去没几就会和楚师长一起调到北京去。所以他回去以后的事也少不了。江银荷只觉得那些相聚的欢乐时光怎么就那么一眨眼的功夫,飘得老远老远,好似自己也找不回来了。 送走林立冬,又要准备开店的事宜了。肖立名两口子走了,这个空缺王巧玲早就已经物色好人选了。只等着开店就可以进场,慢慢地所有的事又回到了正轨上。 林初夏又忙着准备开学的事宜,现在她终于实现了前世的梦想。能买双肩背的书包,能每个学期换一个海绵文具盒。等她去找柳菁菁的时候,让她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柳菁菁居然在一个寒假的时间内学会了骑自行车。柳mama也给她买了一辆二六的飞鸽自行车,这一下她们两个就能一起骑车上下学了。林初夏没想到一贯胆小的柳菁菁为了能追上自己的脚步。竟然会过了一个年就学会了骑车,她也高兴地笑了。 结果,上学后,这上下学就成了三人行。马悦悦每天居然提前出来,绕到这边跟她们两人一起上学,放学又这么绕回去。林初夏真是服了她了。还真舍得跑。 没过多久的一天放学后,林初夏回到家,却发现家里有个戴眼镜的年轻男人在很认真地听江银荷说着什么。手里还拿着一个小本做着记录。她也没在意,有时候林记的供货商也会过来,她以为只是一个供货商单位上的人。哪知道林初夏一进去,江银荷却招手让她过去。 过去才知道,原来那个男的是省报的记者。因为乡长真的将事上报到了县里,而县里又报到了市里。市里最后上报到了省里。省里倒是觉得这是一个好的宣传,就派了省报的记者过来采访江银荷,看她是怎么从一个停薪留职的人员到一个关心教育事业的老板娘。 江银荷碰到这种事倒是不好意思起来,哪里说得那样明白。林初夏倒是觉得这是个很好的宣传机会,一定要抓住,这可是省报呢,如果林记能够让全省人民记住的话,那得是多大的财富啊!所以她就嘚啵嘚啵地从给东北老乡蒸馒头开始了。 这省报的记者回去就将文章发了出去,这下子江银荷成了a市的红人。就在大家以为只会有一个记者来的时候,少年报、市报等都来采访江银荷,江银荷让各种采访给折腾得筋疲力尽的时候,这报纸的威力急开始显现出来。首先林记旗下的十二家分店,生意比上一年度好了不止一倍。王巧玲趁机提议,可以将林记往周边的城市发展。 江银荷虽有些无大志,可既然有这么个人来为你所用,你只要坐阵指挥就行,这还有什么不答应的。林初夏不得不佩服王巧玲了,她真的会顺杆子爬啊! 没多久,楚晓云画的乡村小学获得了全国一等奖。楚晓云写信告诉林初夏的时候,心里别提多高兴了。她一直都是在老师的指点下完成所有的画作,只有这一幅是她自己全部的构思和完成的,是不是也说明她的画技已经到了一定份上了。而后来楚晓云才知道,这副画差点做了希望工程的宣传画了。 而刑杰的信,她也收到了。如今刑杰在大学里如鱼得水,那些童年的影已经完全没有对他产生影响了。学习好,能言善辩,人也长得高大潇洒。最近学校里总有女同学要送他东西,刑杰已经拒绝了很多人。林初夏一听就急了,她的老公,虽说上一世并不出众,可对林初夏那是忠心耿耿的,从来没有一点歪了斜了的。在后来那小三横行,不勾搭一个不能体现个人魅力的社会,也算是异类了。可如今这样,难道这一世她不能跟他再续前缘吗? 不行,林初夏想到这个念头就觉得五内俱焚,这个想法都不能有,何况如果发生这样的实际况。她正急得直跳脚的时候,刑杰的第二封信居然在第一封信的回信还没收到的况下,又寄了过来。这一次说起他在大学的生活,如果有女生来表白什么,或是送什么东西过来,他每次都是严词拒绝,绝对不让旁人有任何幻想。 这又是什么意思,难道这是刑杰在向自己示好么。林初夏暂时有些猜不透刑杰到底是什么意思,倒是刑杰的第三封信又来了,终于说清了他自己的想法,他喜欢她,愿意等她长大。林初夏笑了,这一世的得来的多不容易啊!她终于下定决心写了回信,只有两个字“愿意”!其实千言万语也抵不过这两个字。 这个时侯的潮州清远,却是在迎接林子墨的归来。林子墨终于在离开大陆三十九年的时候重新回到了祖国,让林子光放心的是,跟着林子墨归来的还有林子墨在台湾娶的太太,这是一个刚刚五十多岁的女人名字叫龚珍珍,还有他们的孩子们,两个男孩子和两个女孩子。大儿子已经有三十多岁快四十岁了,最小的女儿才二十多岁。这喜新厌旧是男人的通病,有了新媳妇,老的那个他肯定就不会管了。 林子墨这些年在台湾发展得不错,生意已经做到美国去了。只是两岸之间没有交流,所以他就是去了美国,也是不可能回来的。这次回来,他也是打算找一下原配和他们的大儿子。溃逃到台湾后,他开始的时候还是想着肯定能回去,可过了几年以后,他也知道这个希望太渺茫了,而现在的老婆又死缠着他,无奈之下又重新娶妻生子。所以他对留在大陆的妻子和儿子都非常的愧疚。他知道他的发妻是个讲死理的人,这一辈子除了他是不会嫁给任何人的,而自己却在这边重新建立了家庭。 所以林子墨很想能找到他们,对他们有所补偿。怀着这样的愿望随着回到潮州,越发地强烈起来。可他去信问了大哥很多次,他都说不知道,没见过他们。可没有见到他们尸体的那一刻,他还是愿意相信他们都活着。 当林子墨看到满头白发、形容衰老的大哥时,他忍不住大哭起来。还是旁边的龚珍珍扶住了他。不时劝慰道:“这不是回来了吗,不要太激动,你心脏不好,还是要注意一点的。”这龚珍珍是护士,对这些东西还是非常懂的。其实两人的相识就是在医院里,他因为负伤颇多,所以去医院看病也是经常的事。 龚珍珍当时一眼就看上了这个穿着军服威武不凡的男人,虽说他见了自己通常也没有不见得会比旁人多一分温和,可她还是忍不住去看他。有一次他旧的枪伤复发,在医院里躺了一个多月,差点就没捡回来这条命。是龚珍珍每里悉心照顾有加,端屎端尿,按摩腿部,这才把他从死神那里夺了回来。不过她也知道,自己在这个男人心里的地位还是没有他的原配发妻那样重。不过没关系,问题在于这个男人跟她在一起的时间更长。 ps: 今第四章!终于码完了!哎呀,太不好意思了,刚刚看到我贴错了,改过来啦,大家重新刷新吧!对不住对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