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太后北国艳史
到了四月,金廷做出了实际行动,派完颜宗贤、刘衶护送梓宫,高居安护送高宗生母韦贤妃同徽宗棺椁归宋。 由此可见,金国对宋朝还有有一点点担忧的,他们也害怕把赵构逼急了,赵构之所以不北伐的理由,因为父母兄弟在北方,所以投鼠忌器。尽管这个理由并不成立,但却是赵构的脸。 现在双方谈和了,不把人家的老爹老娘给送回去,那等于不给赵构一点点脸了,人家好歹是皇帝好不好,说话能当成屁吗? 万一在出现一个强力的主战派,高宗皇帝即便不想北伐,也没有理由打压主战派了,因为北伐不北伐,二圣都回不来,还不如打回去,把二圣接回来。即便被金国人宰了,也能落得尸首啊。 可能有看官要问了,爹娘都回来了,高宗皇帝更没有理由不北伐了。不用担心,金国有能人,因为钦宗皇帝还被扣押着呢,这还可以成为赵构压制北伐的理由。更重要的是,高宗皇帝可以以金国守信用为理由,让主战派也守信用。 宗贤护送韦贤妃南下这事,也挺有意思,是想让二人多一些缠绵的时间吗?难道她们之间真的有真爱吗?还是纯粹想要恶心宋朝呢? 靖康之变后,完颜宗贤霸占了韦贤妃,据说还生了两孩子,现在又让这小子把孩子娘送给另一个孩子。老天爷的剧本就是这么的让人猜不透,不到最后,你什么都猜不到。 抛开一切不谈,对韦贤妃来说,嫁给宗贤未必不是幸福,当年在阴冷的皇宫里,唯一一次临幸还是因为乔贵妃的面子,所以才有高宗皇帝。 到了北方,在年龄比较大的情况下,还能有两个孩子,说明宗贤对韦贤妃还是不错,至少不用空守宫门了。也许送韦贤妃南下,宗贤是主动请缨的,有些事情真的不是谁能决定的,没有人能替你入地狱,哪怕你是金国的皇叔,在大势面前,爱情就是一个笑话。 在韦贤妃临行时,还发生了一个小插曲,钦宗皇帝得知消息后,披头散发的冲了出来,死命的挽住车轮,请她转告高宗皇帝,若能回去,他只要当个太乙宫主。 钦宗皇帝的日子过的怎样,韦贤妃自然是知道的,对于这个落难皇帝,作为一个女人自然会起同情之心,与哭着说,我回到南方,如果不让九哥把你弄回去,我的眼睛就瞎掉。 八月十余辆牛车到达临安,十月,南宋将徽宗暂葬于会稽(今浙江省绍兴市),名曰永固陵。 回到宋朝后,韦贤妃自然荣升为太后,也得知了儿子对皇位的隐忧。高宗皇帝在这个时候基本已经断定绝育了,钦宗若能回来,必然会有投机分子,拥立钦宗皇帝继承其帝位,所以赵构只能学陈文帝,不能学明代宗。 退一万步来说,就算钦宗皇帝不在高宗皇帝有生之年做皇帝,那么高宗皇帝死后呢?钦宗皇帝或者钦宗的儿子会不会在登帝位呢,如果真这样的话,高宗皇帝死后,会不会被反攻倒算呢? 对钦宗的许诺,就是欠下的债,韦太后晚年果然患有目疾,道士皇甫坦以针灸为韦太后治好了一只眼睛,于是韦太后就成了独眼龙。 韦氏后来又多活了十七年,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去世,享年八十岁。也有记载为九十岁终,当时民间谣言太后在金国嫁人生子,高宗为降低谣言把太后年龄增长十岁,意思是太后是在四十岁后被掠去的,不可能生子。 太后回来以后,造成了连锁反应,柔福帝姬案就爆发了。 南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年),《三朝北盟会编》记载了这么一件事情:韩世清破刘忠,夺一妇人,自称是柔福帝姬,小名瑗瑗。 柔福帝姬是徽宗皇帝的第二十女,高宗皇帝的meimei,韩世清自然不敢怠慢,于是立即被送到临安。该女子自称从金国奔逃回来,其间历尽了风霜雨雪。 高宗皇帝确实记得宋徽宗有个公主叫嬛嬛,为懿肃贵妃所生,被封为柔福帝姬。但阔别多年,已记不清楚公主面貌身材,在加上皇家规矩森严,兄妹也不经常走动,根本无法确定真假。 于是高宗皇帝命老宫女们察验真伪。老宫女们都感觉这女子相貌确实很像当年的柔福帝姬,用宫中旧事盘问,这女子也能够回答得圆满。 只有一个值得怀疑的地方,这女子有一双大脚,不似柔福帝姬的纤足。对此疑点,那女子泪流满面地解释说:“金人驱迫,跣行万里,岂复故态。” 宋高宗觉得言之有理,尤其是这女子能够一口叫出宋高宗的乳名,于是便不再怀疑,下诏让她入宫,授予福国长公主的称号。又为她选择永州防御使高世荣为驸马,赐予嫁妆一万八千缗。此后宠渥有加,先后赏赐达四十七万九千缗。 韦太后回国之后,听到柔福帝姬一事,不禁诧异说:“柔福已病死于金国,怎么又有一个柔福呢?” 宋高宗便说了柔福由金逃回的情状。韦太后说:“金人都在笑话你呢!说你错买了假货,真正的柔福早已经死了。” 宋高宗听了母亲的话,勃然大怒,立即拘捕了柔福帝姬,交大理寺审问,严刑拷问之下,假柔福公主无可抵赖,只得一一供招。 荣福帝姬本是汴京流浪的尼姑法名静善,生得颇为美貌。汴京攻破后,她被乱兵掠往北方。。 在路上遇到一个名叫张喜儿的宫女,张喜儿曾在乔贵妃(柔福帝姬生母)宫中侍奉,知道许多宫闱秘事,一一都说给了静善听,尤其还说静善的相貌气质酷似柔福帝姬。 静善对这个巧合十分动心,于是开始留心记忆各种宫闱秘事,而且刻意模仿张喜儿所说的公主形态。之后,静善在战乱中经历曲折,曾经三次被人拐卖,最后被土匪陈忠虏入盗伙,被迫嫁给了一名小土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