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文学 - 奇幻小说 - 我和女巫有个约会在线阅读 - 二十六章 苦逼的骑士老爷

二十六章 苦逼的骑士老爷

    午后的阳光很温暖,懒洋洋照在骑在马上的杨毅,杨毅扭着头跟身边同样骑马的福曼轻轻说着话,两天过去了,离白雪公主所在的王城越来越远,没有人追上来,杨毅也就越来越放心,不在急迫赶路,让四个2跟在后面警戒,有事也来得及逃跑,不过,两天了都没人追上来,也就不会有人再追上来了。

    杨毅这个骑士老爷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了,之所以管白雪公主要福曼,不光是因为他不认识路,而是他想更多了解这个世界,了解魔法师,世界观已经了解的差不多了,他所在的这个地方,叫做欧耶大陆,东北方向是奥斯曼帝国,南面是艾尔王朝,西南方是古尔联邦,各自有一个皇帝。

    皇帝下面是伯爵国,侯爵国,以及大大小小的领主,骑士是最低级的领主,只能掌管一个庄园,由于统治的混乱,三个国家大大小小的战争不计其数,说白了就跟三国演义最初的形态差不多,但欧耶大陆却一直混乱着,混乱了有五百多年,并且大有继续混乱下去的意思……

    听到欧耶大陆这么滑稽的名字,杨毅差点没笑出声来,这名字起的也太特妈Low了,简直就是笑话一样的存在,不过,既然是童话世界,名气起的童话点,也没什么了不起的,现在杨毅最想知道的是关于魔法的事。

    从以前看过的穿越小说来看,穿越人士一般有两种职业规划,一种是王朝霸业型的,俗称种田流,一种是成仙得道型的,虽然修炼的方式五花八门,修仙,斗气,其实都是一样,有了落脚的地方,杨毅就该考虑他要走那条路线了。

    “福曼,魔法师和巫师有什么区别吗?”杨毅问福曼。

    福曼跟杨毅策马而行,听到杨毅问起,笑着回道:“魔法师是经过系统学习和艰辛训练之后才掌握魔法技巧的,巫师擅长的是巫术,利用各种生物甚至生物体液的力量,例如虫蛊、骨粉、尸尘、毒液等等。魔法师擅长的是元素法术,利用自然界的火、冰、水、风、羽毛等等施展自然的力量,魔法师擅长的是魔法,这种力量虽然借助了魔法网络,但也需要人自身的精神力量,例如用魔法让扫帚自己扫地,物体飞起来等等。”

    “巫师天生就拥有魔法能力,只不过他们对魔法理论的研究相当浅薄,所以他们的法术更像是一种天赋能力,比起魔法师则又浅又少,但是更熟练,施法更快捷,而魔法师却是真正的学问,需要艰苦的学习的历练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魔法师……”

    “所以巫师是野路子,魔法师才是正宗,就跟哈利波特一样?”

    “殿下,什么是哈利波特?”福曼好奇的问。

    “就是一个魔法学校,在那里学习魔法。”

    “是的,的确是有一个魔法学校,在三个帝国中间最广博的森林里,我就是在哪里学习直至毕业的,毕业后我回来看望父亲的,才知道父亲被害了,国王也被害了……”

    杨毅对福曼的遭遇不感兴趣,已经是过去的事了,纠结过去也没意思,何况他已经报仇了,皇后被困在了魔镜中,杨毅感兴趣的是怎样才能学习魔法,问道:“福曼,学些魔法最重要的是什么?”

    “天赋,殿下,最重要的是天赋,无论巫师还是魔法师,天赋都很重要。”

    “你觉得我的天赋怎么样?能不能学习魔法?”杨毅好奇问道。

    福曼终于明白杨毅是什么意思了,王子殿下对魔法感兴趣了,福曼沉默了沉默,对杨毅道:“我天赋算是好的,七岁就进入了魔法学校,今年二十七岁,才是一个普通的魔法师,王子殿下,你的天赋,还算可以吧……”

    杨毅看了眼福曼,拐着弯说话就以为我听不出来了?特妈的,不就是说老子没啥天赋嘛,老子是穿越来的哎,不过福曼说的也太吓人了,他七岁就进魔法学校,学了二十年才是一个普通魔法师,杨毅今年二十四岁,就算是跟福曼一样学二十年,也不过是个普通魔法师,那时候都四十四了……

    苦逼的学二十年,成了怪蜀黍才是魔法师的垫底,开玩笑嘛?杨毅无论如何是接受不了这样的结果,干脆直接把当魔法师的念头扔掉,接着他又问了福曼一个问题:“魔法师毕业后,都做什么工作?”

    “有的继续历练,有的效力于各个国王。”

    看来只能走种田流了,杨毅很快找到了定位,因为魔法虽然看上去很酷炫,却不符合他的人生观,他的人生观一直是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如果他穿越到了一个仙侠世界,能够上天入地,能够长生不老……哪他肯定会选择修炼成仙,问题是童话世界里的魔法师并不能上天入地,也不能长生不老。

    魔法师也是需要找工作的,为国王效忠,那自己努力当个国王岂不是更靠谱?自己不会的,让那些会的人去做就行了,不会魔法,让会魔法的效忠就行了,杨毅本来就是个享受型的,苦逼的学习几十年,只是一个普通的魔法师,还得给别人打工,跟他的人生观实在是差距太大。

    要是成了最大的领主,成了国王,有了权利和金币,那么他想要多少魔法师就能有多少魔法师,杨毅瞬间就有了主意,自己要成为一个大大的领主,一个国王,他就是这么有信心,信心来源于现代社会各种商业模式都已经成熟到不能在成熟,他杨毅依然能够冲杀出一席之地,何况是这么原始,落后的童话世界?

    别的不说,光是见识,那就是跨越了至少一千年啊,只要有了权利,就会有魔术师来效忠,即便杨毅想要回到现代社会,也有无数人替他奔走,找办法,比他自己一个人想办法,奔走,要有效率的多。

    何况,真要在童话世界混的风生水起,回不回原来的世界,对杨毅来说,也没什么太大区别,之所以会这么想,是因为原来的世界杨毅没什么好留恋的……按照一般的套路来说,杨毅应该是个孤儿,实际上他不是,他父母齐全,还都活着。

    可是杨毅的父母齐全,跟别人的父母齐全很不一样,那是因为他父母在他五岁的时候就离异了,他是跟着母亲生活的,可是没过多久,母亲就又找了个男人嫁了,生下了别的孩子,父亲也是一样,很快组建了新的家庭,他成了多余的了。

    成了多余的后果就是,他从小学就住校,一直到大学毕业,父母除了必要的学费,生活费,父母之爱几乎等于没有,所以杨毅自小就养成了,敏感,多疑,不容易相信别人,吊儿郎当,游戏人生的态度和性格。

    我穿越了,失踪了,或许对父母来说,他们终于解脱了吧!杨毅想到这,忍不住有些心酸,随即昂首挺胸,他已经长大了,之前的路他们没有陪伴,今后的路,更不需要他们陪伴了,他相信自己无论在什么地方,都能过的很好。

    “阿福啊,你去过洛克郡,详细跟我说说那个地方的风土人情,是不是特产可口,鲜花遍地,牛羊成群,小伙子们是不是壮如山,姑娘们是不是美如水?”

    对于阿福这样的称呼,福曼很不满意,客气道:“尊敬的王子殿下,我不是阿福,如果你想要显得亲近的话,称呼我福曼就可以了。”

    “好的阿福。”

    “我叫福曼,不叫阿福,我不喜欢你这么称呼我!”福曼有点生气,声音提高了不少,杨毅却依然笑呵呵道:“知道了阿福,我问你的问题还没有回话,你矫情了!”

    福曼皱着眉头瞧了瞧杨毅,杨毅也挑起眉头瞧着他,显然并不打算改口,福曼无奈的叹了口气对杨毅道:“王子殿下,洛克郡既没有可口的特产,也没有壮如山的小伙子,更没有美如水的姑娘,洛克郡的特产只有一个字,穷!”

    “洛克郡地处北部,背靠洛克山,气温寒冷,粮食产量不高,王后派出去的士兵就是去洛克郡征税的,最关键的一点是,洛克郡没有骑士是因为所有被封到洛克郡的骑士,基本上都被洛克郡的百姓给气死了,王子殿下,之所以没有人追杀咱们,是因为根本没必要,那些贵族老爷认为咱们死定了……”

    杨毅自然而然的就想到了一句老话,穷山恶水出刁民,对于自己的封地,杨毅原本也没敢去想多么丰饶,毕竟那么多的贵族都盯着呢,但也没有想到环境会恶略到如此地步,他惊讶的问福曼:“真有那么穷?”

    “是的,王子殿下,就这么穷,穷到什么地步呢?我给你打个比方你就明白了,一般来说,一副骑士盔甲,相当于一个庄园三年的收入,而在洛克郡,需要至少十五年的收入,这么说,你理解了吗?”

    岂止是穷,简直都特妈穷疯了,杨毅眼前一黑,身躯一晃,差点没从马背上摔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