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140章这是艳遇
正在他紧张而有些难堪的时候,孙晓晓回头看了他一眼,妩媚地一笑说:“你问我?对不起,刚才我没有听见。哦,我是教英语的,才来不久。” 杨兴宇的心在喉咙口噗嗵噗嗵直跳。他希望孙晓晓问他是哪里的,这样他才好作自我介绍。可是这个骄傲的美女却就是不问,还昂首挺胸地朝四楼东边的教室走去。 杨兴宇只得硬着头皮,自报家门说:“我,嘿嘿,是总部的。来这里搞电化教学设备升级换代。” “哦。”孙晓晓再次停步,回头盯了一眼。那是一双怎样迷人的眼睛啊?天,又大又亮,里边发射着梦一般迷人的电波。 杨兴宇被她盯得浑身燥热起来,也有些激动。他连忙从衬衫袋里掏出一张早已准备好的名片,递给她说:“这是我的名片。呃,能问你也讨一张吗?” 孙晓晓接过他的名片看着说:“哦,技术科,软件工程师,杨兴宇。”然后抬头看了他一眼,“我没有名片。”说着就转身往教室里走去。 杨兴宇火热的心一下子凉了半截,愣地那里不动了。她不理我?完了。看来,我们没缘。可杨兴宇还是不死心地冲着她美丽的背影说:“那能问你,要个手机号码吗?” 孙晓莉这才停步,回头将梦一样的目光扫过来说:“行。以后,有电脑方面的问题,可以向你请教。你记一下吧。”说着,孙晓晓把手机号码报给他。 杨兴宇拿到孙小琳的手机号码,激动得一夜没睡好。但他没有立刻约孙晓晓见面,而是先给她发短信培养感觉。你来我往地发了一个多星期,杨兴宇觉得孙晓晓没有搭讪那天冷傲了,再约她见面。 见面那天,杨兴宇被孙晓晓梦一样的目光盯得差点要扑上去抱她。可是最后,杨兴宇还是克制住了,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第二次约会时,杨兴宇才小心翼翼地抓了孙晓晓的手。孙晓晓没有甩他,而是让他爱不释手地抚摸着。 这样,杨兴宇的胆子才大起来,轻微的恐美症也不治而愈。第三次约会时,杨兴宇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吃完饭,逛了一会街,要分别时,他不顾一切地在路边抱住了孙晓晓。孙晓晓不仅没有挣脱他,还转到旁边一颗大树背后,背靠树杆,与他热烈拥抱,长时间接吻。 跟孙晓晓第一次接吻,比跟孙小琳第一次接吻还要激动美妙。孙晓晓的个子几乎跟他差不多高,但身体却凹凸有致,魅力无穷。 杨兴宇搂着孙晓晓纤细的腰,孙晓晓高耸的胸脯顶在他的胸脯上,像弹簧一样弹动。孙晓晓的身上还有一股麝香一样的味道,闻着,能让人着迷,沉醉。 杨兴宇疯狂地吻着她,激动得身体乱颤。但他被孙晓晓反过来一吻,就“呜呜”地叫了起来……初吻关一过,他们就经常拥抱接吻了。吻到第六次的时候,他们就上了床。 杨兴宇没想到,孙晓晓虽然漂亮,但不是女孩,这让他很是难过。在这方面,孙晓晓不要说不如孙小琳了,连夜总会里的高丽也不如。孙小琳跟他热恋了两年多,一次也没有让他进入过最宝贝的地方,每次都是隔衣爱爱的。孙小琳还能在百乐汇这样的魔窟里拼死反抗,保持贞cao呢。 而高丽在夜总会这种充满暧昧的场所上班,还能保持一个女孩子的纯洁身体,也是非常难能可贵的。百乐汇夜总会被捣毁后,高丽知道了杨兴宇的卧底身份,知道孙小琳就是他的女朋友后,哭了好几场。但她没有再去找杨兴宇,没有责怪他,也没有纠缠他。高丽知道被杨兴宇利用了,但她想想,无论从哪个方面觉得都值。杨兴宇发了好几次短信,对她在百乐汇里对他的帮助表示感谢,但没有再跟她见面。杨兴宇提出要给她两万元钱,作为对她嘉奖和感谢,让她把银行卡发过来,她始终没有发过来。 这个孙晓晓如此漂亮,竟然不是女孩。那么,她的第一次是献给谁的呢?杨兴宇猜测不已,也痛苦不已。 冷静下来后,杨兴宇又想到了孙小琳。他觉得还是孙小琳好,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衡量,孙晓晓都无法与孙小琳比。 于是,杨兴宇不顾孙小琳对他的冷漠,再次主动给她他电话。一打电话,他们就联系上,慢慢又恢复了恋爱关系,和好如初了。 杨兴宇再次提出让她到他的城市来工作,这次孙小琳同意了。经过一年多的北漂,孙小琳尝到了艰苦拼搏、孤独无助、一事无成的滋味。 孙小琳的心里其实老早就后悔了,也一直深爱着杨兴宇。但一个女孩子的矜持和骨气让她咬牙忍住,坚决不肯主动给杨兴宇打电话。现在,杨兴宇再次主动给她打电话,她才顺阶而下,跟他和好,并同意了他的要求。 这天,孙小琳收拾了东西,乘火车来到杨兴宇所在的城市。杨兴宇去火车站接她,把她接到自己的宿舍里。两个分别了一年多的恋人,再次相见,其热烈程度可想而知。他们紧紧拥抱在一起,长时间地接吻。 经过这次波折以后,两人都更加珍惜,更加相爱了。孙小琳已经想通,也作好了把珍藏了这么多年的宝贝献给他的准备。 当杨兴宇激动得难以自制,提出这个要求时,孙小琳不再紧紧抓住裤腰不放,而是放开自己的一切,让他进入到做夫妻应该要去的地方。 这是他们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爱爱。因为爱得深,爱得烈,所以他们第一次爱爱,质量相当高。杨兴宇激动地冲破她的女孩膜后,就一发不可收,一连来了三次,一次比一次兴奋。 都说爱爱时的兴奋度,与对方的漂亮度有关。女人越漂亮,男人就越兴奋,荷尔蒙也就越多。同样,男人越英俊,女人也越亢奋,分泌物也越多。真的一点也不假。杨兴宇每次与孙小琳爱爱,都要消耗大量的能量。 孙小琳也是学英语的。杨兴宇把她带到集团公司培训学校茅校长那里,让他安排小琳当老师。茅校长见孙小琳长得跟孙晓晓差不多漂亮,就愉快地接收了她。 这时,孙晓晓感觉杨兴宇在冷淡自己,马上同意了一个富二代的追求,跟那个纨绔子弟谈起了恋爱。所以,她对孙小琳的到来并没有太在意。后来,她知道孙小琳是杨兴宇的女朋友后,一点也无所谓。 杨兴宇与孙小琳同居了。过了几次真正意义上的夫妻生活以后,杨兴宇才把他们的关系向同事公开。他把小琳领到集团公司总部,给同事们看。 所有同事都称赞他们是天生的一对,都支持他们恋爱结婚。但杨兴宇的校友、华隆集团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朱金和持反对意见。 朱金和的理论是:家有娇妻,就等于是埋着一颗*。可是杨兴宇不相信,不久还将孙小琳会写些小诗的事告诉了朱金和。 朱金和一听,来了兴致,让杨兴宇拿一首给他看看。那天晚上,杨兴宇把孙小琳带到朱金和家里。 朱金和见孙小琳出现在门口,愣愣地打量了好一会,才回过神来。他有些激动地把他们让进屋子,让妻子张医生又是泡茶,又是拿水果。然后才看孙小琳的诗。他一看就叫好,马上表态,要把她推荐给韩总裁,争取把她调到华隆集团总部来。 这是杨兴宇求之不得的事,也是他把孙小琳的诗拿给他看的原因。杨兴宇太爱孙小琳了,所以有点不放心让她一个人呆在离集团总部三十多公里以外的培训学校里。杨兴宇非常感激这个校友,不断地给他送礼,请他喝酒,求他帮忙。 朱金和也讲情义,一个多月后,他通过总裁韩少良的关系,把孙小琳借用到他的办公室,后来正式调过来,当了一名令集团公司上上下下都称艳不已的美女秘书。 杨兴宇觉得能追到这样一个才貌出众的美女秘书,真的太幸福了。他迫切地,甚至是有些不安地要跟小琳正式结婚。只怕晚了,小琳又被哪个更好的男人抢了去。譬如,今年刚招进来的一个博士生,三个研究生,都比他优秀,起码学历比他高。 大学里,杨兴宇本来也有考研的打算,可是碰到孙小琳以后,就只想着与她接吻和亲热的事,将考研抛到了九霄云外。后来,小琳失踪,他去百乐汇夜总会做卧底,考研的事就彻底泡汤了。 杨兴宇的爸爸mama看到孙小琳,也喜欢得不得了,连忙给他们在市里买了一套房子,然后搞装修,买家具,还给儿媳妇送了十万元的聘礼。而这边孙小琳的mama见了杨兴宇,更是对这个女婿和他的家庭满意得嘴都合不拢。 她本想让大女儿嫁给一个当官的人家,这样,她也好沾些官福。可女儿选择了一个有钱的人家,她也就觉得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