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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九十六章、凤满

    信息是南宫小可发过来的,她已经满10级了,转职到了龙镇。○因为转职之后将切断和新手村的一切联系,所以南宫小可不出新手村的话,秦胄之前根本无法同她联系。

    秦胄把坐标发给了过去,几分钟后,一身雪白的南宫小可出现在秦胄的家里。

    “几日不见,你都已经买房子了,好漂亮”南宫小可赞美道。

    秦胄微微一笑,把那件翼羽之袍拿了出来,道:“给你的。”

    “竟然是白银装备,真的给我?白银装备现在可不多见,肯定可以卖出一个大价钱。”南宫小可道。眼中却闪着小星星,对于衣服之类的东西,女性都有一种天生的喜爱。

    “好吧,那我留着卖。”秦胄说着作势欲收回。

    南宫小可赶紧一把抢了过来,嘟着嘴巴道:“好歹我也出了一份力,这是我应得的。”

    秦胄哈哈一笑。南宫小可紧接着查看了一下属性,立刻小嘴巴变成了o型,惊喜道:“竟然加了60的防御还有40点生命,真好,我喜欢生命。”

    “把嘴巴张开,再给你一点好东西。”秦胄道。

    闻言,南宫小可表情立刻变的警惕,明亮的大眼睛盯着他,道:“你不会想趁机占我的便宜吧?”

    秦胄立时头冒黑线,这是什么话,我像那种人吗?翻了个白眼道:“加生命的蜂王浆,要不要?”

    一听到加生命,南宫小可立刻扬起天鹅一般优雅的脖子,嘴唇轻启,张开花瓣一样娇嫩的樱唇,唇瓣上乏着诱人的光泽。秦胄目不斜视,滴了4滴蜂王浆在南宫小可嘴中,赶紧转过头去,深深地呼吸了几下。小姑娘别看个子娇小玲珑,但是肤白貌美,加上少女特有的青春气息,别有一股诱惑的味道。

    南宫小可白皙的脸上飘起两朵红云,小声道:“我哥哥要我跟着他升级,不让我一个人跑出来,我走了,保持联系额。”

    不知为何,秦胄心底升起一丝失望,还是点头笑了笑,道:“好的,常联系。”南宫小可笑着点点头,离开了。

    南宫小可走了之后,秦胄收拾了一下情绪,也走出了房间,在小贩手中买了一张龙镇的地图,之后采购了一些物品,朝野外行去。

    离镇上不远就看见许多玩家组队杀硕鼠,箭矢、火球、冰锥等在空中闪动,打的好不热闹。硕鼠,10级怪,是一种早已经灭绝的史前动物,样子和普通的老鼠一模一样,唯一的区别就是个头,硕鼠的个头跟大象差不多的,一口就能咬掉玩家的半边身体,很凶残。

    之后遇见了一群11级的大牙狸,秦胄小心地避开了,大牙狸速度太快,又是一群居物种,他一个人,基本没有战胜的可能。

    秦胄的目标是墓地僵尸。僵尸的移动速度比较相对比较慢,正好可以用来练习新学会的魔法。

    随着原理城镇,环境变得荒凉起来了,光线也变得暗下来了,一座坟头出现在秦胄眼前。坟头很上长满了杂草,似乎好久没有修理了,只有一块木头做成的碑,也朽烂不堪,勉强看清几个字,是一个叫王二山的人,卒于*年*月*日,享年52岁。

    随着靠近,成片的坟头出现在眼前,这是一处被遗弃的乱坟岗,荒草凄凄,隐约还有几点鬼火闪烁,为数不多的几棵枯树上传来乌鸦呱呱的叫声。让人听着,瘆的慌。

    异变突生,一处坟头突然炸了开来,泥土翻飞中,一直僵尸跳了出来,扑向秦胄,气势凶猛。秦胄吓了一跳,但是这样的情况他早有意料,虽惊不乱,往边上踏一步,躲避了攻击,再看这只僵尸,面容丑陋,苍白无血,带着隐隐的青色,身体并不完整,有大半身躯腐烂了,无数的蛆虫在上面钻来钻去,阵阵恶臭飘散在空中。这只僵尸穿着破烂的衣服,可能是在泥土里面泡的太久了,已经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了。长长的指甲像一把把锋利的刀子,闪着寒芒。秦胄查看了一下属性。

    腐尸:等级13,生命1950,散发着腐尸毒气,每秒掉血13点。

    原来不是僵尸,只是腐尸,难怪这么丑,电视里面看到的僵尸都挺完整的,秦胄暗道,哥百毒不侵,你的毒气对我无效。通过刚才是闪避,秦胄已经判断出腐尸的敏捷比自己略低,不慌不忙地吟唱咒语,发出了一个‘延缓’。

    法杖一指,一道半透明的灰色气流准确没入腐尸体内,立刻看见腐尸的动作慢了下来,再发了一个虚弱,腐尸只能慢腾腾地移动着了。

    “骨刺。”

    一根筷子大小的白色骨刺扎在腐尸的胸口,飘起一个-24的数字,秦胄有些脸红,这样的攻击好像太弱了吧。还不如自已拿着匕首戳呢。

    “风刃”

    一个拳头大小月牙形的风刃割在腐尸身上,飘起一个-27的数字。秦胄翻了翻白眼,这还是借助法杖提升了20%的效果,否则恐怕都不能突破20点攻击。

    平均攻击是25点,差不多要78次才能清空腐尸的生命,每次吟唱时间是3秒,算下来234秒,差不多四分钟才能杀一只腐尸。

    这样的杀怪显然不能让秦胄满意,想起南宫小可隐藏职业的强大,秦胄立刻吟唱起来异界召唤的咒语。

    随着咒语的吟唱一条信息在脑海产生,上面介绍了了各种召唤生物的特征,最低级的骷髅小兵,骷髅大兵,高一点的骷髅战士,还有骷髅骑士,骷髅骑士秦胄勉强能召唤,但是存在的时间会很短,消耗的精神力太大。更高级的信息完全是一片灰色,看不见,说明他目前还没有能力召唤。秦胄选择了骷髅战士。

    天空突然裂开一条缝隙,接着,一只持着镰刀浑身雪白的骷髅战士从缝隙中掉了出来。虽然只是一副骨架子,然而骨架高大,近乎两米,比秦胄还要高出一头,气势沉稳,很厉害的样子。

    骷髅战士:异界的不死战士,拥有强大的战斗意识。从被召唤出来开始,持续消耗生命15点每秒,一直到死亡。

    秦胄用的是生命召唤。

    时间就是生命,秦胄不敢迟疑,立刻命令骷髅战士攻击腐尸,以他强大的生命在不吃药的情况下也只能让骷髅战士村长67秒,一分钟多一点而已。如果是普通玩家,10级的生命应该在200-300之间,也就够折腾20秒时间,所以不能浪费一点时间。

    骷髅战士脚步一动,空气中掠过一道虚影,已经到了腐尸面前,秦胄甚至没有看清楚它是怎么过去的,速度之快,根本不是他能够比拟的。半人高的镰刀砍在腐尸身上,立刻一个巨大的伤亡数字飘了起来-356

    骷髅战士的攻击频率快的惊人,一秒钟能发出五次攻击,仅仅两秒钟,腐尸身上冒出一道灰色的光芒,身体炸开,掉落了几枚铜板。

    碰,碰,碰

    秦胄刚刚把铜板捡起来,又是三只腐尸出土了,扑向他。秦胄一边后退,一边命令骷髅战士攻击距离最近的一只,同时自己也吟唱起了咒语,对最远的一只发了一个‘虚弱’,之后,迅速左闪,躲开了第二只腐尸的攻击。

    等他的风刃堪堪落到最远的一只腐尸的身上的时候,骷髅战士已经解决了第一只,向第二只杀去,一片刀光闪过,第二只腐尸也挂了,骷髅战士毫不停顿,立刻杀向最后一只腐尸,速度快的让秦胄汗颜。腐尸根本不是骷髅战士的对手,仅仅两秒,就挂掉了。

    乱坟岗似乎被触怒了,泥土翻滚,一只只腐尸从坟墓里面跳了出来,尸气大盛,光线愈加黑暗,仿佛已入深夜。

    秦胄粗略数了一下,差不多有三十多只腐尸跳了出来,后面还有陆续出土的,被前面的挡住了,暂时看不见,他担心被包围,立刻命令骷髅战士全力击杀,先发制人。而他自己也没有停息,吟唱咒语,又召唤了一只骷髅战士出来,两只骷髅战士一起,如虎入羊群,一道一道灰光升起,杀的腐尸溃不成军。

    秦胄躲在后面,轮流释放骨刺和风刃,练习熟练度,争取早日把法术提到满级,否则这么低的攻击力,还真不好意思说自己的法师。每隔六七秒喝一瓶红药,以补充流失的生命,一边躲避漏网之鱼的攻击,顺便还要捡起爆出的物品和金钱,在这样的环境杀怪,十分考验反应能力。

    这一片乱坟岗极大,坟墓更是多的惊人,杀了几十只之后,腐尸的数量不仅没有减少,反而涌来更多,似乎因为动静太大,惊醒了美梦,纷纷从坟墓里面爬出来,手臂伸直,一跳一跳的,口中发出极其难听的声音。

    因为秦胄是跨越3级杀怪,有3倍经验加成,所以才能这么快升级。迅速把10点自由属性加在了生命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