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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 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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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冬时节,细雪纷飞。

    春城是千年古城,前朝厚德皇帝便因爱此地山水,于此处兴建数座行宫,连绵十数里,耗费的人力金银不知凡几。

    到了丰朝,皇室宗亲,世家大族,偏爱此地风雅,古老的城池,也焕发了新生,商旅渐多,城中的那些历经百年风尘的烟雨楼台,有着连大庸皇城,都比不了的独特风韵。

    顾婉坐在一匹毛色鲜亮的黑色小叫驴的背上,让齐长关牵着走到了云来楼的门前。

    云来楼在春城这等地处,也是排的上字号的酒楼,大门高且阔,里面一楼有十几排,三四十个散座,二楼则是左右两排雅阁。

    雅阁中陈设典雅,绿竹做的窗户,珍珠串成的垂帘,墙壁上山水风景画,俱是名品,临窗远眺,烟雾笼罩着的大雾山,形如仙乡,似有灵兽珍禽奔走飞翔。

    顾婉却是看也不看一眼,手里捧着一个巴掌大的绣绷,飞针走线,那七彩的丝线在阳光下流光四溢,衬得大红的缎子,更加鲜亮,色泽也更柔和迷人。

    齐长关依旧沉默寡言,伸出胳膊,让顾婉踩着下了驴。

    顾婉在大门口立着,他也便立在顾婉身后一臂长的位置,一语不发,并不催促。

    云来楼的掌柜的好奇,店小二也好奇,大堂的客人们看着这一双男女,着实更好奇——那男人低着头,看不见脸,但只见他身形单薄。一身黑色,衬得他的手更瘦,本是纤细修长的手,看起来却骨节突出。难看的很。

    而那女子,虽然大约只有十二三岁的年纪,却是生得一副好相貌。眉如柳叶,明眸善睐,琼鼻樱唇,肌肤如雪,那一身装扮,也是极好的,雪白的。堪称名贵的裘皮斗篷,越发衬托得她姿容不俗。

    站了许久,顾婉才吐出口气,抬头看了云来楼的招牌一眼,道:“今天能吃上一顿安生饭了吧?”

    齐长关一语不发。好在顾婉也没指望他能回答,举步进去,择了一个临窗的雅座,招呼店小二过来,笑道:“把你们酒楼的招牌菜各上一份儿,再来一壶女儿红,要二十年陈的。”

    店小二眼睛一亮,知道这是大主顾,高高兴兴地应了一声。

    不多时。菜蔬摆了一桌子。

    如今人们饮食简单,这时节又是初冬,更没什么好菜可吃,但云来楼不愧是百年老店,这一桌子饭菜,哪怕搁在大庸。也算是值三四两银子的好席面。

    顾婉不是个很娇纵的,虽然吃不惯如此清淡,缺少调味料的食物,可还是细嚼慢咽地吃了不少,吃到半饱,才拿起酒杯浅酌细饮。

    齐长关只吃了小半碗儿的米饭,数着米粒吃,不像是吃饭,到像是吃药,眉头紧蹙,脸色铁青,似乎下一刻,就要把胃里的东西统统吐出来一般。

    半个月的行程,让他们俩走了两个半月。

    这两个半月来,齐长关吃的东西还没有顾婉十分之一那么多,一开始顾婉心里有气,并不理他,只是时候久了,却有些担心——这人本就瘦,但初见时,他虽然瘦,却瘦的很有型儿,让人怜惜,也好看得很。这才区区两个多月,这人就已经瘦得不成人形了,形容枯槁,不似活人,连那一双眼,也成了死鱼眼珠子,一点儿活气都没有。

    顾婉知道,他这是自虐呢,吃不下,睡不着,赶路还不肯骑马,只肯步行,翻山越岭,天寒地冻,还得打发各路人马,一路折腾,这人没自己折腾死自己,已经是万幸了。

    顾婉心下叹息,却也不知该怎么劝他——他挟持了自己去大庸,自己还不知道能得个什么结果!

    一杯酒尚未饮尽,忽听邻座有个粗粝的声音道:“沐家世代忠良,怎也成了乱臣贼子……乱臣贼子……这年头,乱臣贼子着实多,世道越来越坏了。”

    他似乎喝醉了,声音很大,震得整个酒楼都静了三分,人们循声望去,便见说话的是个中年男子,看他衣着打扮,身穿朱色服饰,头戴紫金冠,大约也是皇室宗亲,不过,丰朝宗亲多,并不稀罕。

    客人们并不想惹麻烦,这里毕竟已是朝廷能掌控的地盘,没人愿意去随意得罪一个可能的皇亲国戚。

    却是坐在顾婉身后的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睁着一双浑浊的眼,随意一扫,冷笑一声,漫不经心地道:“是啊,沐家是乱臣贼子,人家乱臣贼子的地盘今年所征收的赋税,一共不过一千万贯,丰朝如今只剩下半壁江山不到,一年所征的赋税,居然足足七千万贯,比去年还多出两千万贯,据说就是因为太子要在洛城修宫殿,纳美女,供他享乐。”

    “身为乱臣贼子的沐家,在定州三拒达瓦族骑兵,挡住了蛮族铁骑,而丰朝的丰功伟绩也不小,上个月东安的郑大帅出兵楚州,杀了楚将军楚廷,连楚家襁褓中的婴儿都没有放过,还斩首两万三千人,哈哈,那头颅挂的满城都是……足足两万三千人,比欧将军率大军苦战三个月,诛杀的塔塔尔族士兵都多,真是了不起,战功彪炳,只不过,我怎么不知道,小小的楚州,居然有两万多的叛逆,要真有这么多,楚州怎么居然还没有改天换日?”

    顾婉的手一僵,连齐长关的神色都略微变了变。

    楚州楚将军是沐延昭招揽的,半年前便准备发兵定州,助沐家军一臂之力,这事儿本是私密,可顾婉和沐延昭在一起久了,这些消息,多少还是知道一点儿。

    齐长关显然也知道。

    一将功成万骨枯,说的果真不错,这个世界每向着天下太平迈进一步,踩踏的都是累累白骨。

    那貌似皇亲国戚的中年男子,却听得瞠目结舌,脸色涨红,咬牙切齿半天,怒道:“无论你们如何狡辩,沐家不顾君臣之义,起兵谋逆,乱臣贼子这个称呼,总当得起!”

    那老者只是冷冷淡淡地摸着手中酒杯,道:“国不正,民起攻之,理所应当。”

    酒楼里的气氛,一时间凝滞,老掌柜吓得直哆嗦,好半天才颤抖着手指了指墙上莫谈国事的牌子,满头大汗地道:“二位,二位,您两个都是来吃酒的,可别给小老儿我惹祸啊!”

    中年男子哼了声,低下头去,继续醉生梦死,那老人也意兴阑珊,没了说话的意思。

    顾婉一杯酒喝完,又取了绣绷继续绣。却听楼下传来一阵异常沉重的脚步声,顾婉耳力惊人,医术也不错,一听见这脚步声,就搁下酒杯,笑道:“麻烦来了,就是不知是你的麻烦,还是我的麻烦……”

    这里已经临近大庸,想来是属于顾婉的麻烦大一些。

    齐长关轻轻搁下筷子,走到顾婉身前,低声说了句:“得罪。”然后便一弯腰,把顾婉抱了起来,一闪身,就到窗前,毫不迟疑地跳了下去。

    他虽然瘦,手臂却有力的很,把顾婉抱得稳稳当当,就连落地时,也没有让她感觉到半丝颠簸。

    酒楼下停着一辆很豪华的马车,马车里坐着一位双十年华的俏丽女子,齐长关一撩车帘,一把将那女子拽下,把顾婉送了上去。

    这一通动作,如行云流水,顺畅自然,那俏丽女子甚至没回过神,只能眼睁睁看着马车消失在长街尽头,才想着来尖叫。

    顾婉靠在厚厚实实的皮垫子上面,哭笑不得,咕哝了句:“齐公子,你这抢劫的手法真是专业,你以前莫不是做强盗的?”

    以后齐长关若是缺钱,就去干这无本的买卖,肯定日进斗金!

    齐长关沉默片刻,声音虽然很迟疑,可是居然开了口:“我以前是杀手,挣钱不少,够我生活,不用做强盗。”

    听闻此言,顾婉怔了好半天,眨眨眼,支支吾吾地道:“杀人可不是什么好行当。”

    车外静了下,齐长关点点头:“我已经答应子羽,再不以杀人为业,我答应他的……”齐长关忽然戛然而止,再也不肯开口。

    顾婉心里一叹,她知道齐长关想说什么,他想说,他答应沐延昭的每一句话,都做到了,可他说不出口,那是因为,他终于要做一件对不起朋友的事,终于要辜负朋友的信任,可人生在世不称意,总要面临取舍。

    对于齐长关挟持她的原因,顾婉已能猜出大半,既然是往大庸去,那必然是和沐延昭有关,想必是大庸有人要齐长关抓住自己,威胁沐延昭!

    随着马车摇摇晃晃地在颠簸的道路上行走,顾婉忍不住苦笑,她还是忘了,在这个乱世,和沐延昭那样的英雄扯上关系的女人,就免不了上演荡气回肠的狗血戏文,一般来说,她这样的女人,都是为了谱写英雄悲歌而存在的,属于非常重要的道具!

    顾婉咬咬牙,又拿出绣绷,继续飞针走线:“齐长关,到下一个集市,别忘了再给我买一些针线。”

    大概是她命中有这一劫,偏偏在她积分花去绝大部分,如今只剩下一个零头的时候,遇上这种事!现在只看,她努力绣了两个半月,弄出来的刺绣,能不能换一些有用的东西,好帮助她脱离困境了。r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