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98,那一首真的爱你
小镇的人和蔼可亲,让高翠兰和二师兄产生了逗留的念头。他们把马车寄放在一户农家,对方非但不受他们一分钱,而且还免费帮忙喂养马匹和清洗马车。前后他们在小镇逗留了一个礼拜,临走时寄放马匹的那户人家送给他们一些当地特产。 如果以后你有幸遇到这样一个小镇,希望你一定不要惊慌。因为那里是个慢生活的地方,那里的人们善良而又聪明。他们知道什么才是生活的本质,他们知道什么才是最宝贵的东西。 离开小镇的那天,全镇一半的人来送行。站在小镇中心的广场上,无数人为二师兄跟高翠兰欢呼送行。他们世世代代在此生活,没有人想着离开家乡,更没有谁想要离开这座小镇。他们习惯了这里的生活,也习惯了对待每一个路过此地的人。 穿越树林和沼泽,跨越大山和高原,马车带着他俩进入一座奇特的小镇。小镇入口又一座宏伟雕像,那是一只看起来很奇特的乐器。当年在天界担任天蓬元帅时,二师兄亲眼见过这种乐器。 不过那东西特别金贵,除了乐师本人谁也不许碰。即便是玉皇大帝,也只能在乐师的指导下轻轻碰两下,其他人就甭想了。 走进路边一家餐馆,迎面而来的歌声打动了二师兄和高翠兰。饭馆不大人也不多,但是屋里的气氛十分浓烈。十几个人围坐在一起唱歌,每个人手里都有一件乐器。我不知道那玩意在那个世界叫啥,反正有不少在我那个世界已经没人会用了。 伴奏很好听,主唱也十分给力。一曲结束时我忍不住给他们鼓掌,倒把二师兄吓了一跳。我这才回过神来,从二师兄的耳朵里出来,坐到了他俩中间。我知道二师兄喜欢鼓捣乐器,只不过他已经好几年没弹过了。 这么好的环境,这么好的场合,不来一首怎么对得起如此美好的时光。让其他几人给二师兄伴奏,我当场教给了二师兄一首我最喜欢的歌。只有那首歌适合在那种场合演奏,也只有那首歌可以让其他人为之疯狂。 “无法可修饰的一对手,那种温暖永远在背后,就算啰嗦始终关注不懂珍惜太内疚。” “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 随着二师兄的歌声,其他人的伴奏声也随之响起。如此美妙的歌声,如此动人的旋律,如此感人的歌词。在这个世界唱起这样的歌,不仅感动了高翠兰和其他人,也让我产生了强烈的思念。 我想家了 想mama了 想家里那可口的饭菜 想mama年复一年的唠叨 想mama为我撑伞帮我拎书包的样子 书到用时方恨少,爱到浓时自然知。二师兄的歌声还在继续,但是我的鼻子却在发酸。手机早已经没电了,变不了实体的我,根本没办法寻找发电装置。即便是我有一脑子的知识,却没有足够的条件可以完成心中设想。 那一首经典的传世之作,让无数人翻唱和传唱歌曲,此时正在这家小饭馆里演唱。我很庆幸能够拥有这次穿越的机会,也诚心的感谢那个把我送到这里的家伙。 一首歌结束,众人围坐在一起聊天,二师兄成了中心人物。每个人都在向二师兄讨教关于音乐的知识,二师兄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他帮每个人解答了心中疑惑,也让很多人对音乐有了新的认识。 他的思维模式很超前,很多理念根本适应不了那个时代。但是也正因为他超前的思想理念,让他在帮人解答时平添几分神秘和高深莫测。 世人只知道二师兄好色贪吃,却不知他胸有大志,曾经梦想可以做了流浪歌手。带着心爱的乐器远走他乡,身旁跟着一位善良的心仪姑娘。一路上走走停停,最后在某一个地方建造一个故乡。 那里是家? 有家人,有朋友,有爱人随处皆可是家。 那里是远方? 起点不一定是终点,过客不一定是路人。每个人都在寻找心中的梦,只不过有些人一辈子停留在追梦的路上。 第二首歌我记不住歌词,只能把我知道的教给二师兄。饭馆里挤满了前来听歌的人,还有很多人站在饭馆外面。屋里实在是挤不下人了,不少人站在外面伸长脖子向里面张望。如果不是饭馆老板出面,恐怕用不了多久饭馆的房子就被挤蹋了。 饭馆老板引导众人离开饭馆,来到了小镇广场的大舞台上。我跟二师兄都没有想到,在这不起眼的小镇上,竟然有这么大的一个舞台。台下瞬间坐满了三分之一,然后便看到有人陆续进场。不出半个时辰人满为患,大家都在等着站在舞台边上的二师兄。 二师兄毕竟也是见过大世面的,不至于被面前的场面吓住。天蓬元帅麾下有八万海兵,比台下坐的人多多了。 高翠兰坐在台下最前排,那里是饭馆老板给她安排的。舞台上工作人员正在忙着布置设备调试效果,再有半个时辰演出马上开始。 什么演出? 什么晚会? 都特么是什么鬼? 被硬拉来的二师兄一脸蒙圈的站在舞台上,没有人告诉究竟发生了什么。他只不过是心血来潮,在小饭馆唱了首歌。怎么就被弄到舞台上来了,而且台下还坐着那么多的观众。这特么哪儿像演出了,倒像是执行天条的现场。 一瞬间二师兄脸色煞白,执行天条四字脑海中不停闪现。他已经忘了自己身在舞台边缘,差点儿从台上掉下去。幸亏我提醒了二师兄一声,把他从回忆中拉了回来。我猜出了他的心思,故而希望他可以利用好这次机会。 在小饭馆吃饭的那些人,都是这个小镇的知名音乐人。他们每个人擅长一种乐器,在小镇组建了一只声名远扬的乐队。他们的乐队有一个响亮的名字,叫唐唐乐队。主唱是一个三十七八岁的大叔,其他成员也都在三十二三左右。 他们邀请二师兄一起参加他们的演唱会,而且还把主唱的位置留给了他。唐唐乐队的主唱有事外出,在小饭馆聚集的他们,就是在商量该找谁临时客串主唱。 一首真的爱你,征服了唐唐乐队的所有成员。让他们下定决心,无论如何都要让二师兄作为他们演唱会的主唱。 开场前一分钟,二师兄还在推辞不肯担任主唱。当第一个音节响起,全场一片寂静。随之安静的还有二师兄,他像一个久负盛名的歌手,安静的站在舞台中间。缓缓的闭上双眼,在第一个伴奏结束时突然出声。 “今天我,寒夜里看雪飘过。怀着冷却了的心里飘远方。” “一刹那恍惚,若有所失的感觉,不知不觉已淡化,心里爱。” “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那会怕有一天会跌倒,Oh,no~” “放弃了理想,谁人都可以,那会怕有一天只你共我……” 台下所有人一起挥舞双手,高喊着二师兄先前唱过的歌词。他们不停的冲着台上呐喊,现场气氛热情到了顶点。唐唐乐队的成员更是兴奋,敲击乐器的力道加重,空气中散发着一种叫做信念的东西。 不管是谁,不管来自何方,不管有何种经历。他们此时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为台上的乐队成员喝彩。为那个不知名的歌手喝彩,也为他们自己喝彩。 歌词中包含了每个人的经历,也适合把它放在每个人的身上。不同的姓氏相同的人生经历,让所有人为之癫狂为之呐喊为之情不自禁。现在有不少人冲到舞台边上,被维持治安的工作人员奋力拦下。 如果他们稍微松一口气,就会有不知多少人冲上舞台。现场一度处于失控边缘,好在二师兄很多调动大家的情绪,这才不至于让现场彻底失控。 预期为一个半时辰的演唱会,在现场观众的强烈要求下延长了两次。前后一共进行了四个时辰,唱到嗓子嘶哑,唱到手脚抽搐。每个人都在不停的呐喊,都在不停的喊着二师兄的名字。 有无数少女在台下对着二师兄抛媚眼,甚至有不少美娇娘含情脉脉看着二师兄。在演唱会即将结束之际,二师兄突然跳下了舞台。落在了高翠兰的面前,伸出手示意高翠兰跟他走,然后当着众人的面牵着高翠兰的手走上舞台。 他给不了高翠兰想要的生活,也不能释怀以前的过往。但是他必须做出选择,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既然他已经遁入空门,自然要遵循当初对师傅的承诺。高翠兰也应该有她的生活,应该开始她全新的人生。 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一切想说的话全在歌里了,一切忘不掉的情全在不言中了。长痛不如短痛,二师兄终于下定了决心。与其让两个人受尽折磨,不如就此别过互不打扰。 当她站在舞台上时,高翠兰已经想通了二师兄的话。或者说她已经释怀了,不再像之前那样执着。过去了就让它过去,我们总需要面对现在和将来。不能活在回忆里,更不能执着于回不去的时光。 二师兄劝她放下,以前的她不肯,但是现在的她想通了。既然二师兄已经选择了放手,她再抓着不放也没什么意义了。两个人在一起靠的全部都是缘分,既然缘分要断就该欣然接受。 演唱会结束后,二师兄谢绝了唐唐乐队成员的邀请,带着高翠兰连夜返回郡城。丢弃了马车一路飞行,希望高翠兰可以好好过日子。时光一去不复返,往事再好终是梦,虽然不舍却已接受,何必让两个人受尽煎熬呢。 站在城门前,看着高翠兰的背影,二师兄轻声说道“祝你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