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文学 - 军事小说 - 龙组龙王在线阅读 - 第329章 吉姆―爱德华(五更!)

第329章 吉姆―爱德华(五更!)

    血族,这种藏匿在欧美暗夜世界的黑暗生物,就像幽灵。

    无情,残忍,嗜血,噬杀的他们曾在大地上掀起无数腥风血雨,也因此几乎遭到了灭顶之灾。

    毕竟,这个世界一半是光明,一般是黑暗。

    光明的世界,属于教廷!

    在教廷的打压之下,血族公会苟延残喘,没想到多年之后,终究是死灰复燃了。

    血族的发展,是一个艰难的、漫长的过程。

    即便是培养一个相当华夏暗境武者战力的男爵,也需要超过百年的时间。

    要成为至高的亲王,则至少需要千年!

    但好在,培养相对低级的吸血鬼,还是比较容易的。

    侯爵以上的血族随便下一窝,就能产生成千上万的种子,虽然这些种子的成活率极低,但血族的发展基数还是足够了。

    公、侯、伯、子、男,这五个爵位等级,便是那成千上万的种子在存活下来之后,在不断进阶中划分的等级。

    相当暗境的男爵,相当化境的子爵,相当孕丹境的伯爵,相当化丹境的侯爵,相当养丹境的公爵,组成一个天然的金字塔。

    塔的顶端,便是亲王。

    正如华夏武者的等阶中丹境是一个分水岭一样,进阶侯爵以上之后,血族除了能够孵化大量的“种子”,还有一次通过“初拥”转化一个血奴的机会。

    除此之外,血族的血液便只有毒的功能,除了将普通人变成听命于血族的行尸走rou,并不能真正扩大他们的族群。

    但即便如此,血族也足够恐怖了。

    身为华夏人,身为龙罚队员,青曼对肮脏的血族有着天然的厌恶。

    所以,青曼的攻击也很迅猛。

    相对而言,不过男爵等阶的爱丽丝的战力比吉姆可就差远了,而变幻莫测进退如电的蔓藤又极大地弥补了青曼在速度上的劣势,这番战斗,几乎是毫无悬念。

    “该死!”

    眼见爱丽丝慌乱之中被青曼的蔓藤刺穿了胸膛,正与金戈激斗的吉姆眼睛变得赤红一片,竟然爆出半寸多的血光。

    吉姆抬头长嚎了一声,口中的獠牙显得那么的森然。

    但源自于血族的冷血却没有让吉姆失去理智。

    在狠狠看了一眼青曼之后,吉姆忽然向金戈扑了过来。

    金戈冷笑,挥剑。

    每一剑,仍是直指吉姆的两大要害。

    吉姆的速度虽然极快,但金戈却是以静制动,死死封住了过道,还有旁边的安全门。

    然而,吉姆却没有跟金戈死磕的意思。

    他的速度,竟然暴增了三倍!

    就算是速度暴增三倍,吉姆也没有死战,因为他发现,他的攻击落在金戈的身上,根本难以造成致命的杀伤。

    金戈就像一个金属人,吉姆的爪子最多只能破开金戈的皮rou,却伤不到金戈的筋骨,更不要说损及内里了。

    这是等阶上的差距。

    刹那间,吉姆的速度发挥到了极致,竟然从金戈的身旁掠了过去,直扑安全门!

    他要逃!

    甚至,为了争取逃跑的时间,金戈都没想着去攻击机尾的青曼,因为他能够爆发的极速也只有一次。

    “糟糕!”

    金戈暗叹了一声,连忙追击。

    如果让有着极速、同时又有着极大破坏力的吉姆从这里逃走,后果是不可想象的。

    要知道,他可是子爵级的血族啊,如果让吉姆窜进黑夜里的城市,让他的毒血蔓延出去,那将是一场灾难!

    而在开阔的环境中,想要制服一个血族,又岂是那么简单?

    就算是同样有着异能的金戈,也没有那个把握。

    “该死的华夏人,你们给我等着吧,我会回来的!”

    不知是否看过当年风靡整个华夏的那个动画片,吉姆狂躁地喊叫了一句经典台词,就准备冲出机舱、远扬而去。

    但是,他极速奔逃的身体,却在刚刚冲到安全门的时候,就静止下来了。

    由极速产生的巨大的冲量让吉姆的身躯在脑袋静止下来之后仍在向前冲去,但却撞在一个如山一般坚硬、伟岸的胸膛之上!

    吉姆的双目爆睁,脸上是不敢相信、满是惊骇的疯狂表情。

    他不断开合着嘴巴,上下犬齿“咔咔”的交击声很是清脆。

    疯狂挥舞的双臂、不断踢踏的双腿,踢在对面来人的身上,却如孩童撼树,无从着力。

    “居然是两只吸血鬼,难怪这么嚣张哩!”

    单手掐着吉姆的脖子将他提起,吉姆的脑袋狠狠撞在安全门的上方,将铁门都撞出一个凹陷,而吉姆脑袋也破开一条口子,污秽的血也流了出来。

    吸血鬼的身体并不是太强悍。

    而吉姆与云飞的实力差距又太大了。

    完全不在一个档次的碰撞,高下立判!

    “你,想跑么?”

    任凭吉姆的爪子将自己衣袖抓得稀烂,云飞的胳膊肘却不见半点损伤。

    虽然并不担心吉姆的毒对自己造成什么损害,但云飞还是小心地用鳞甲移动铠将自己的双臂完全覆盖了。

    颜色经过幻化的鳞甲移动铠看上去跟体表的角质层差不多,也不用担心被人发现什么端倪。

    虽然经过幻化的移动铠在坚硬程度上会下降几个百分点,但对付一个伯爵级别的血族,还是够了。

    “轰隆!”

    狠狠地将吉姆掼在地上,云飞如影随形,踏上了吉姆的胸膛,居高临下地看着不断吐血的吉姆:

    “告诉我,谁让你们来的,我可以给你一个体面的死法!”

    云飞的脸上挂着寒霜,眼里充满了不屑,看着吉姆的目光,和看一只蚂蚁也没啥区别:

    “或者,你愿意在紫光灯照射个三五年之后,再去见你们的该隐始祖?”

    “不,你不能那样对我!我是吉姆爱德华,我是爱德华家族的成员,你不能那样对我!”

    领教了云飞的力量和速度,吉姆知道,他已经没有逃走的希望了。

    但是,他的眼里却充满了疯狂。

    “哈哈哈,你不敢杀我!我是爱德华家族的成员,杀了我,你就会面临无穷无尽的追杀和不择手段的报复!你,承受不住爱德华家族的怒火!”

    “爱德华家族,有意思!可是,不知你是否听说过华夏有句古话,叫做‘远水救不了近火’?”

    云飞笑了:“至于杀你,我觉得,跟捏死一只蚂蚁没什么区别!不过,却不是现在……在杀你之前,我还想从你嘴里知道一点信息哩!”

    “不可能!想要逼我说什么都不可能!我是爱德华家族成员,我是不会向你们这些卑微的家伙屈服的!”吉姆咆哮起来。

    云飞冷笑:

    “不,你会的,请相信我!说不定,到时候你会求我早点杀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