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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章 青石桥之战【二】

    辽水之战,在燕北的酣酣沉睡中悄然打响,战场在辽水西岸。

    夜里的箭矢在芦苇荡中穿行,随着细微的破空之音穿破简易皮甲的阻挡,钉入每一颗跳动的心脏。

    “中郎将,敌人的斥候已经摸过辽水,正在河畔的芦苇荡里与我部斥候交战。”

    燕北睡了,因为燕北认为他在这场战争中的意义在清晨才能显现;但是孟益没有丝毫睡意,子夜时分大马金刀地端坐在中军大帐之外,听着斥候一次次传回的暗报,估测着战局。

    孟益要在明日清晨之前率领麾下万众出现在辽水东岸,他要在早上听见那些叛乱分子的哭嚎,他要在明日看见叛贼燕北的首级死不瞑目!

    如果不是抱着从斥候的战斗力上猜测燕北部下的战力之想法,孟益可以现在便传令大军压上青板桥,让这场战斗在现在便正式打响。

    正因为带着这一点谨慎,孟益才能在纵横南北二十年戎马生涯中累功升迁中郎将,独自领军。

    这天下本就不公平,好似公孙瓒那般年纪轻轻便任幽州都督的青年才俊终究少数,更多的则是像孟益这般,一步一个脚印地踩出自己的路子。

    放在二十年前谁能想象呢?一个陷陈队里籍籍无名的小胖卒子,如今却拥有了自己写着孟字旗号的大纛。

    他不再年轻了,两鬓染了白霜,头顶不曾散去的阴云令他的胳膊与膝盖隐隐刺痛,年轻时在身上留下的伤疤到了这个年纪总是毫不留情地向他翻着后账。

    虽然发皱的皮rou下肌rou依旧坟起,但孟益清楚,这些肌rou就像他一样,表面上威风凛凛,实则力不从心。

    不过他并不担心,很多年没有亲上战场了……比起那些冲阵的武艺,现在对他而言更重要的常年领军的谨慎与智慧更加重要。

    孟益眯着眼睛,缓缓揉着右腿膝盖问道:“伤亡几何?”

    斥候首领高昂着头,年轻的脸庞在夜里的火把映照下显得自信满满,带着些许不屑说道:“回中郎将,敌军斥候在我部下不堪一击,只比那些胡人好上一线,他们根本称不上是斥候,就是一群背着弓箭的农夫罢了。”

    他没有说谎,比起汉军的制式长弓,那些叛军手里提着只有塞外胡人才会使用的轻弓,八十步外个根本连皮甲都无法穿透,除了近身rou搏时可圈可点,其余根本没有任何能让他高看一眼的能耐……但他没有给那些叛军斥候近身交战的机会。

    人们使用弓弩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敌人死在进攻的路上,不然为什么要使用弓弩?

    “收起你骄傲的嘴脸,老夫在问你伤亡几何……就算是一群懦弱的农夫,你也无法在毫无伤亡的情况下将之击溃,这件事有张角为证!”

    孟益的脸上依然平静,但他的心里却无端有些恼火,观一叶而知秋,就连斥候首领都如此轻视敌人,可见麾下各部校尉都会抱着什么样的心思去应对叛军……黄巾之乱的开始,汉军就因为这种骄傲而死去了多少好儿郎?

    “额……回中郎将,我部,我部伤三百余,阵亡七十。”

    孟益闭上眼睛,轻轻点着头,挥手让斥候首领下去了。

    又七十个,他在心里默默念着。从军越久,越不愿认识新的人,因为那些与你相熟的脸庞不知会在哪个本该与家眷团圆美满的夜里便走的毫无声息,到了白日里便成了堆在排车上其中之一,运向别处。

    这大概是北方最后一场叛乱了。孟益抬头四处望了望,虽然只能望见四面似乎是一样的旌旗军帐,可他知道,他举目四望的地方便是洛阳的方向。

    平定了这场叛乱,他就回家,前些日子的家书上写着,他最小的儿子给孟氏添了个孙子,等他回家,就该会叫大人了。

    回家!

    “将军,青石桥南北的斥候撤回来了。”

    随着部下的拜倒,孟益的思绪被拉了回来,想快被大风扯断线的纸鸢,猛地拽直了线,带着些许了然之色的灰败问道:“怎么,不适合搭桥么?”

    部将垂首,顿了顿摇着脑袋说道:“辽水太宽,斥候跑马两个时辰都没发现适合的地方,若想在此地搭桥,至少要一旬时间才有可同行三千兵马的浮桥……这个时间,足够叛军发现我等并发动袭击了。”

    尽管斥候战上他们占了一点优势,可谁都不敢掉以轻心。乌桓军没有斥候,只有前锋与中军之分,所以他们的斥候还留下不少,但在主力作战部队中,他们这万余兵马足有三分之二是新招募的乡勇,他们的战斗力令人担心。

    孟益轻轻点头,花白的胡须被晚风拂过,带着一股子沙场老将的自信与煞气,抬手环刀杵地道:“传令吧,准备一个时辰后渡河!”

    一支精锐部队能够扭转战斗的局势,但与之相对的是,往往军队中最弱的部队会带来恐怖的溃败。

    ……

    燕北在凌晨醒来,坐在榻旁深吸了口气,他清楚这场仗已经有过第一次交锋了。

    “来人,着甲!”

    燕北眯着眼睛饮下一碗清水,在部下的服侍下穿戴整齐的甲胄,这才抱着兜鍪走出营帐。四下里天光仍旧一片黑,但大营中却被林立的火把与篝火盆映地宛若白日,他的铠甲也在火光下反射着光亮。

    这位叛军大将今日的甲胄确切来说有些配不上他的身份,若非胳膊上露出犀皮甲用朱砂画着精致的红色花纹,通体玄色的铁大铠根本无法显现出属于将军的威仪。

    但是燕北不在乎威仪。

    见到将军出帐,立在一旁的武士连忙拱手,一名孙轻部下统管斥候的副将作揖说道:“将军,我部斥候在辽水西岸与敌军斥候交手,伤亡五百有余……半个时辰前,斥候已尽数东奔,目下已于青板桥两侧隐蔽。”

    “斥候撤回来了?”燕北转了转眉头,忽而抓着副将问道:“已经半个时辰了,麹义动了没有?”

    这场心目中的大战已经筹备了太久,为了这一次硬碰硬的交战,燕北率领两万兵马流转于中原以北足有半年,正因为这一战所做了太多的绸缪,才使得如今辽水以东握足了主动权的燕北心里仍然带着些许紧张。

    “麯校尉已经率三千兵马前往青石桥拒敌了。”

    沉沉地点头,随后燕北没再多余的动作,攥紧腰间悬挂的汉剑,摆手喝道:“将战车拉过来,传令准备进军!”

    做将军,是这个时代男儿的终极梦想,那是掌中攥着兵马大权,生杀予夺的成就感。随着燕北一声令下,传令骑手翻身上马,呼喝声在片刻间便传遍整座大营,转眼间骏马嘶鸣、人声鼎沸。

    驷马战车在优秀的御手中滚滚而来,尖锐的轴翻滚着闪烁寒光,骤然亮起的火把仿佛要将黎明来临前最后的黑暗刺破。

    目力所及之初,都将被称作战场!

    披甲执锐的武士跃上战车,随后燕北登上战车向西眺望……那个方向现在还没有传出喊杀之音,燕北在车兵临行之间余光扫过脚下行色匆匆地一队队武士,每个人都仅仅抿着嘴唇仿佛大敌当前。

    谁不喜欢那些故作豪迈的勇士,在大战来临前狂笑饮酒,视千军万马于无物。

    但那并不是战争的常态,波及人数成千上万的大军阵作战,个人勇武对战局的影响小到微乎其微。人类拥有无数种行为,而战争是最为危险的一种,在这种人为浩劫中无论是何等身份,世勋贵胄还是寻常百姓都逃不过环刀箭簇。在这场属于男人的游戏中,或许有故作轻松,但没有绝对放心。

    只有少数人,才能成为行家里手。

    身披甲胄的沮授登上战车,立在燕北右侧,腰间悬挂环刀、后背负着箭囊,手上提一张大弓,举目远望,却只能看到己方部下的一队队火把在夜空下显得分外耀眼。

    兵马行进间,燕北扶着车辕深吸了口气,黎明来临前的空气总是清澈无比,仿佛只有这时才能驱散兵甲带给人们那些并不存在的冰冷感,他问道:“沮君,为何作战要登在战车上,据说这种武器早在几十年前就完全退出战场了。”

    还有些话燕北没问,幽州不像冀州,整个中部土地相对平整。在幽州最多的就是山脉与密林,这种笨重的战车完全比不上骏马所能起到的作用。

    “将军,车战的确已经渐渐退出战场,但它更显眼……部下军士近半都是尚未经历过真正战争的普通兵卒,在战场上他们只有能看到您,才会感到安心。”

    沮授拱手轻笑,相对单骑,沉重的战车更加庞大,能够保证部下在任何时候都能在军阵中第一时间发现将军所在。虽然他的脸上故作轻松,但心底却不比燕北放松多少。

    这也是他第一次亲身参与如此规模庞大的战争,哪能心如止水?

    车轮滚滚,马蹄轰隆,燕北率领高览的三千骁牙军离作为第一战场的青石桥越来越近,天边的光也越来越亮了。

    虽然满是阴霾,但燕北知道他一定能撑到云开雾散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