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公务员的工资福利(转贴)
唐代的官员俸禄一般由禄米、人力、职田、月杂给、常规实物待遇和特殊实物待遇几部分组成。以唐前期京官正三品(相当于今******各部部长、北京市市长级别)为例: 每年禄米400石(粮食的容量单位“石”,当时的一石,今制不到100斤),职田9顷,防(杂役)38人,每日发常食料九盘(细米二升二合,粳米八合,面二升四合,酒一升半,羊rou四分,酱四合,醋四合,瓜三颗,盐、豉、葱、姜、葵、韭之类各有差;木橦、春二分,冬三分五厘;炭、春三斤,冬五斤),大概约合每月8000文;每日可享受免费工作午餐,每年元正冬至各赐绢5匹、金银器、杂彩不等(包括夫人),依据品级国家配发至少五种不同场合的服装(包括全套衣帽鞋带配饰);本人或祖父母、父母亡故,给营墓夫60人役使10天,按品级配给丧葬所需一应器物,赠绢、布、绵等100段,粟百石。遇有特殊情况,还有赏赐。一般官吏每三年考核一次,业绩突出者可加俸禄,反之则减扣。 当然,官吏还有其他待遇,如亲属免役、住房、乘车、受田、子孙享受优先入学和做官等优惠和特权。每年可享受公休假(汉朝是5天一休,唐朝是10天一休)。家里父母亡故,享受“丁忧”一年。并规定:“诸职官年及七十,精力衰耗,例行致仕。”(也就是说七十岁了可以退休)而古时候平均寿命不长,70岁退休,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基本上是等于终身制了。而且对退休官员还要举行欢送仪式,与现在发一个“光荣退休”的证书,虽然形式不同,但意思是一样的。三品以上官员致仕后,仍恩准在朝廷行走,参与国家大事。五品官以上致仕者给半俸,功臣元勋经皇帝特批,退休后可保留全薪。如名相房玄龄致仕时,皇上特批均赐全禄。六品以下官员退休,则赐给一定数量的田地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