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王府宴客
“翁大人,皇上可有其他的吩咐?”奕忻目光灼灼,皇上的这个诏书下得还真是及时,若非翁同龢通风报信,皇兄岂会对这边的情况知道得比自己还要清楚。更过分的是,皇兄竟然让那个已经罢了官的孙毓汶当这个议和大臣,把自己置于何地? 翁同龢回道:“皇上龙体欠安,不能立即回京,说王爷留守京城,劳苦功高,千万要注意身体,这次和谈的事情就不要再费心了。” 奕忻暗暗冷笑,翁同龢,你以为你是谁,本王岂是你可以支配的。我倒要看看你们这些书呆子能将和谈搞成什么德性,到时候可不要让本王给你们擦屁股! “翁大人,不如今天就由本王作东,请留在舍下小酌一杯。” 宴无好宴,翁同龢心知肚明,但苦于没有借口拒绝,只好答应下来。反正自己好歹是当朝大臣,恭亲王就算是真有异心也不至于敢明目张胆动手。 恭王府风景秀丽,萃锦园内斋室轩院曲折变幻,晚宴设在妙香亭内,周围遍植柳树,从小小的山坡望下去,满园灯火,映衬得波光粼粼,其中的富丽堂皇、诗情画意不足为外人道也。 翁家虽是满门高官,但家道也只算是小康,如此富贵景象也是生平仅见,除了皇宫内院差堪比拟,还真是不容易见到如此人间仙境。 “翁大人,不要跟本王客气,今晚,咱们就开怀畅饮,不醉不归。”奕忻难得如此好心情,他人本英俊,此刻一身白衣映衬下更是玉树临风。 翁同龢心下赞叹,怪不得传言京城中的女子都为恭亲王神魂颠倒,如此人物,连他都看得心旷神怡,不要说那些情窦初开的少女了。 “王爷,同龢量浅,不善多饮,还请王爷恕罪。” “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本王把翁大人当作知己,难道翁大人却对本王不屑一顾?”奕忻言辞锋利,一句话说得翁同龢不敢则声,只好酒到杯干,来者不拒,不用多久,翁同龢就有些不胜酒力,头昏眼晕。 “翁大人,酒是好酒,不过如此良辰美景,岂可没有美人酭酒?”奕忻见火候已到,合掌击了三下,紧接着丝竹声起,一个穿着紫色薄纱的美人儿怀抱琵琶,穿堂绕榭,迤逦而来。 翁同龢定睛看去,只见此女身材娇小苗条,薄纱内纤细的大腿若隐若现,及至走近,双眼细长,迷离若梦,竟是生平仅见的绝色佳人。灯下看去,只觉得此女艳生双颊,偏偏毫无烟视媚行之态,反而有一种出淤泥而不染的雅致,有一种看透世情的出世之感。 傅善祥遥遥坐下,倚着身后的红木阑干,轻启朱唇,唱道: 秦淮无限恨,佳节况中秋; 侠义梁红玉,高才秦少游。 花开三日暮,人到五更愁; 相见不相识,长江滚滚流。 直唱得缠mian悱恻,翁同龢听得呆了,细想歌词,其中寄托的寂寞哀思,颇堪回味。一时间竟忘记了身处何地,直到筷子掉到地上,发出一声脆响,翁同龢才猛然惊醒,想起自己刚才的失态,不由得汗流浃背。 “翁大人,怎么了,是不是这女子不堪入目,扰了兴致?”奕忻意有所指道,“如果翁大人不满意,本王再另换一人。” 翁同龢连连摆手,可要说出满意二字,又实在是有伤斯文,因此只是摆手不语,一张脸不知是因为酒气还是因为尴尬,涨得通红。 黄萧回到谢庄的时候,天色已经全黑,庄外守卫森严,这崇绮确实是个务实的人才,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指导下,将一座谢庄围得像个铁桶,要不是恰好王五当值,黄萧想要进来还要费上好大一番功夫。 恰好冯三保父女、崇绮三人正在讨论日后的打算,不过争论来争论去莫衷一是。恰在此时,黄萧走了进来。冯三保父女下跪请安,崇绮也恍然大悟赶紧叩拜,礼毕,众人重新落座又是一番折腾。 “大阿哥来得正是时候,我们也正在为以后犯愁。“崇绮已经知道大阿哥不同于寻常小孩,所以开门见山,直入主题。 “崇大人不必着急,朝廷的议和大臣三五天之内必有消息,我们如今只按部就班,按照既定的方针坐下去就可以了。“黄萧的一句话说得其余几人眼里浮起了无数的问号,这既定的方针是什么? 黄萧也不解释,问道:”我要的那些人都挑好了么?“ ”大阿哥,您说的是……?“冯三保是三人中唯一亲耳听到的,因此这话也是他在问。 ”没错,就是我说的那三类人,怎么样,挑好了吗?“ “回大阿哥,识文断字的已经挑好了,其它的还没有。“崇绮答道,”大阿哥,微臣无能,老毛子看起来都差不多,实在找不出什么样算是清秀文弱的。“他说的是实话,要让他从英国人里面挑人,就好像是从一群猪里面挑出一只与众不同的一样困难。中国人看外国人长得都差不多。 ”罢了,那明天咱们一起去挑。“黄萧说这话的时候忽然想起那天闻到的狐臭味,不由暗付也许真的挑不出来,毕竟长得像詹姆斯.邦德和贝克汉姆一样的英国人并不多。 ”今天不早了,大家还是先回去休息。“说到这儿,黄萧想起自己还没有住的地方,于是问道:”这些天,不知大家都是怎么休息的?“ 崇绮道:“所有的人都住在百姓的房子里,平均每家都有几十个人。“ 冯三保道:“大阿哥不如就住到我家,婉贞的房间比较大,大阿哥和翁小姐都住过来也住得开。“他想的是大阿哥再聪明,也只不过是五岁孩子,弄不好在宫里的时候还要奶妈陪着睡,和自己的女儿住一间屋并无不妥。
黄萧自然是求之不得,有一大一小两个美女陪自己睡觉,何乐而不为?虽然吃不到嘴里去,逞逞口舌之欲也是好的。 冯婉贞的闺房确实很大,冯三保疼爱女儿,将女儿的闺房设计的不逊于大户人家的小姐。只是因为冯婉贞不屑于大小姐的那一套,所以闺房里并没有多少无用的摆设,清清爽爽的,散发出一股杏仁的甜香,冯婉贞每天都会在熏炉里放上杏仁,取其安眠、健脑的功效。久而久之,房间里就有了这股会之不去的清香之气,比之浓郁的胭脂水粉,味道要好得多。 三人洗漱完,黄萧兴高采烈跳上chuang,拍拍左右两边,调侃道:“两位美女请,小生这厢有礼了。“ “什么不伦不类的话,看我不收拾你。“翁珍儿天真灿漫,再加上年龄尚小,对身份差别并不是很顾忌,和黄萧两人闹成一团。 冯婉贞无奈苦笑,看来今晚是不用睡的消停了…… 清晨,心怀鬼胎的黄萧早早睁开眼睛,昨晚诡计没有得逞。原本他想要睡到中间,谁知道被翁珍儿那丫头一把就推到了最里面。更凄惨的是,人家大小美女盖一床被子,而他自己盖一床,根本就没有享受到大被同床的乐趣。只有时不时飘入鼻中的淡淡女儿甜香,稍稍可以弥补缺憾。 翁珍儿和冯婉贞睡得正熟,两女一个是含苞未放的花骨朵,一个是开得正盛的山茶花,各有其动心处。黄萧看的心头发热,偷偷分别吻了两人一下,一只手更是不规矩地伸到被子里,摸着翁珍儿的身体大肆轻薄了一番,反正已经摸过一回,不在乎再多一次。至于冯婉贞,因为黄萧已经有所打算,朋友妻不可欺的古训不得不遵守,所以只好”望峰兴叹“而已。 早饭毕,黄萧一行人来到英军大营,他们仍旧住在帐篷里,除了那一百个负责捕鱼做饭的,其余的人都被关在帐篷里面,所有人的手都用绳子捆着,一个帐篷里的人穿成一串,每个帐篷外面都有四个兄弟轮流负责把守,防止有人逃跑。 所有的俘虏都垂头丧气,耷拉着脑袋,就连进来人也没有一个人有兴趣看一眼。黄萧一言不发,示意身后的士兵一个个抬起他们的脑袋来看,说实话,确实都不怎么样。外国人毛发发达是众所周知的,这些人从被俘后就没有刮过胡子,一个个都长着满脸的络腮胡,鼻子嘴巴统统看不到,只能看到一堆胡子上面两颗无神的眼睛,这样的人实在无法用清瘦文弱来形容,那就好像用西红柿的形容词来形容一只黄瓜。 算了,反正中国人看外国人都差不多,干脆随便找几个好了。于是黄萧没有兴趣再耽搁下去,还是先看看那些识文断字的,水平究竟怎么样?如果好的话,就立刻……,嘿嘿,少儿不宜呀!要不,怎么能送进宫里去呢?嘎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