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文学 - 科幻小说 - 末世之我是流氓我怕谁在线阅读 - 第五十九章 如果他有舌头的话

第五十九章 如果他有舌头的话

    那边在辛辛苦苦的打着野狼,这边莲花跟连奕悠闲的聊着天。

    “喂,你的手下都快被打死了,你不管吗?”莲花躺在连奕的肚子上,无聊的问着。

    连奕朝战斗的方向撇了一眼,不在乎的嘁的一声。自己会跟那些低类的狼混在一起,也是生活所迫,不然他堂堂雪狼族的狼王怎么可能当这些低下的种族的头头。

    而且现在不是有‘朋友’了吗,那就更不用要他们了。所以他们的死活与我何干。

    “那我们就等他们收拾完了再回去。”没有好玩的,她才懒的动手呢,麻烦死了。

    连奕也没有反对,只是调整了一下姿势,让自己更舒服一点。

    等众人来到的时候,就看到了这样一副画面,莲花躺在一头浑身雪白的狼身上,睡的很熟,嘴角还带着浅笑,阳光打在他们的身上,渡上一层金光,只有两个字“好美。”他们不禁有些看的呆了。

    连奕早就听到有人过来了,懒懒的睁开眼睛,扫了众人一眼,“这些应该就是小莲说的她的那些朋友了吧?嘁,长的还不赖嘛,跟自己有的一拼。”

    莲花这时也睁开了眼睛,还有点迷糊,声音软软的,“都收拾完了吗?”只有在最信任的人面前,莲花才会毫无防备的睡着。

    “恩,都收拾好了。”白兰不喜欢莲花对那只狼的信任,那是属于自己的呢。

    “mama。”天赐跑到莲花身边,盯着连奕直看,意思是这是什么?

    “我像大家介绍一下,这是我的朋友,连奕。”莲花摸着连奕雪白的毛发像众人介绍。

    然后又指着众人给连奕一一介绍,白兰、纳兰长风、莫南、莫北,最后指着天赐说:“这个小家伙是我儿子天赐,以后要好好相处哦。”然后又把连奕身后的小红扯过来,放到连奕面前,介绍道:“这是我的手下,小红。”

    连奕最先感兴趣的也是这只红骷髅,那些鲜亮的颜色,想不让人注意都难吧,再看到小红额头上的印记,暗想道:“没想到小莲竟然还会契约召唤术。”莲花手背上的契约印记平时都是隐藏起来的,所以别人都看不见。

    “你们好,我叫连奕。”连奕开口跟众人打着招呼。

    这不开口还好,这一开口,几人都重重的摔在地上,好不容易才爬起来,指着连奕,一脸的惊恐:“他,他,他……”竟然会说话?

    最高兴的当然还是天赐,蹲在连奕面前,一脸高兴的看着连奕,“小狼,你好漂亮哦。”

    “对啊对啊,好白好白。”小红附和着天赐的话。

    连奕翻了个白眼,纠正道:“我的名字叫连奕。”不叫小狼,什么小狼,难听死了。

    “我知道,小狼,以后我们就是好朋友了。”一手拉着小红,一手拉着连奕的前蹄。

    “我说过我的名字叫连奕。”笨蛋,听不懂狼话啊。

    “我知道啊,小狼,那我们一起去玩吧。”

    连奕快抓狂了,这个小子怎么回事,气死了,头一偏,决定不理你了。

    莲花被天赐逗的抱着肚子笑倒在地上,“宝贝真是太可爱了,哈哈。”

    连奕白了莲花一眼,“笑笑笑,笑死你。”

    “小狼,我们还有一个朋友哦,不过泪儿修炼去了,要过几天才能回来。”到时候他就有三个好朋友了。(妖:话说,天赐小朋友你是肿么回事?肿么交的朋友不是动物就是骷髅,难道没有人可以做朋友了吗?天赐:这不是你安排的吗?而且我还有mama啊。妖:貌似是哈,尴尬的遁走。)

    连奕已经无视了天赐的称呼。

    众人也都恢复了正常,不正常不行啊,谁让那个人是莲花呢,她的身上总是会发生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要习惯、要习惯,一定要学会习惯啊,不然这小心脏,说不定哪天就超负荷运转,一不小心就爆掉了,用了小命着想,不习惯也得习惯。

    接下来的几天里,大事没有,小麻烦不断,这也是正常的,在末世里要是没点事情的话那才叫不正常呢。只要不是成群的丧尸或凶猛的动物攻击,一般都让小红给解决了,这孩子的地狱火焰那可不是开玩笑的。其他人也乐得清闲,要不是末世的话,这些人还当是出来旅游的呢。

    这些天相处下来,白兰对莲花的照顾可畏是无微不至的,莲花也不是没有感受,只是他不确定这份热情能持续多久,所以她不敢轻易接受。

    白兰也不逼她,觉得这样相处也挺好的,最起码自己可以每天跟她在一起,总有一天她会接受自己的,因为他相信这是命中注定的缘分,谁也逃脱不了。

    而且最近几次做梦,里面的人,面容也渐渐的变得清晰了,相信不久就可以完全看清楚,虽然不知道这些梦代表什么,但是他知道肯定是对自己非常重要的事情。

    这天大家都有点走累了(其实就是无聊了,想偷懒而已),找了一处宽敝的草地休息,休息的时候难免就得吃点东西什么的,大家都已经习惯了向莲花要各种吃的、用的,这次也不例外,莲花从空间里拿出一些水果,各种各样的,考虑到了每个人的喜好。

    因为这些水果都是空间里种的,所以多多少少的都带着灵气,所以不但人喜欢吃,小红跟连奕也特别喜欢吃,可是水果是一天一次,没有多少的,这就养成了,每次吃水果的时候都要发生一场混战,你争我抢的,谁抢的多谁就吃的多,倒不是莲花供不起他们吃,只是莲花的恶趣味而已,看着他们争来抢去的,你不觉得很好玩吗?

    “连奕,你个混蛋,又偷我的苹果。”莫南愤怒的咆哮。

    连奕甩了莫南一个白眼,一副你是白痴的样子。

    气的莫南直跳脚,不甘的扑进莫北的怀里,“北北,连奕那个混蛋又欺负我,呜呜……”

    莲花看着莫南的反应,心里YY道:“莫南你的小受本质发挥的淋漓尽致啊,看这娇撒的。”这边还没平息,那边又起风波。

    “啊,小红你个死骷髅,又偷吃我的橘子。”纳兰长风拨开橘子之后,看到只剩下皮了,朝着小红吼到。

    小红则得意洋洋的朝纳兰长风‘吐舌头’,如果它有舌头的话。

    他们的偷食伎俩其实就那么两招,可是却让人防不胜防,小红每次都是放出一根丝线,偷偷的就把别人身上的水果给吸干净了,神不知鬼不觉,每偷一个之后他还会嘿嘿嘿嘿的直笑,慢慢的大家都知道了他这个毛病,所以每当看到小红jian笑的时候,就知道肯定又是谁的水果被偷吃了。

    而连奕会法术啊,偷点东西那还不是眨眼的工夫,一个偷星换月就把人家兜里的水果换成了石头,你说你偷就偷吧,你干吗还得给人家换成石头啊,你说你换也不要紧,你也给换点软的呀,哎……莫南就吃过这石头的苦,看也不看,拿起来就吃,用力一咬,那还不把牙给隔掉了啊。

    所以后来大家都养成了一个习惯,吃东西之前一定要看清楚了,到底是不是能吃的东西,不然牙得遭殃啊,而且只要发现石头就知道是连奕偷的。小红和连奕这两个惯犯,没少被其他几人追杀。

    莲花就从来到尾的看着他们你追我打的,好高兴呢。

    一路上磕磕绊绊,打打闹闹的,也不知道行了多少天了,这天傍晚来到了一个小镇上,还以为镇上没人呢,却没想到这小镇出奇的热闹。

    “哇,这堪比小型基地了吧?”莫南看着小镇热闹繁荣的景象做了一番感慨。

    “恩,能形成这样的规模已经非常不错了,不知道是什么人组建的?”不过一定是个很有魄力的人,也是个聪明人。

    “还等什么,进去看看吧。”纳兰长风首当其冲的往前走,都快饿死了,这些人还在外边磨蹭,总得先找住的地方啊。

    “小狼,跟上。”天赐往前跑着还不忘叫上连奕。

    连奕甩甩尾巴一个跳跃就到了天赐前边,连奕已经习惯了天赐对他的称呼,虽然还是有些别扭,不过时间久了,倒觉得挺亲切的呢,而且这个小家伙也蛮可爱的。

    这个小镇叫“黎明小镇”一看就是末世后重起的,代表着希望吧。莲花几人在小镇里逛了一圈,小镇的规模虽比不上基地,但是麻雀虽小,但也五脏具全呐,酒楼、茶楼、旅馆等,是简陋了些,但也是有模有样的。

    还有很多人都在街道上摆地摊,形形色色的,卖什么的都有,有卖猎物的,有卖稀奇花草的,有卖首饰的,也有卖衣服的……

    逛的差不多了,他们就到“黎明旅馆”要了房间,其实就是居民楼换了个名词而已,房间不多,只能两个人一间了,莫南莫北肯定住一间,纳兰长风跟白兰一间,莲花跟天赐还有连奕一间,小红不能大摇大摆的上街,所以早就让莲花给收起来了。

    “我说,我们是出去吃呢?还是自己做呢?”纳兰长风看来是真的饿了,不然也不能光想着吃的了,他还是很希望自己做的,反正是莲花做饭,而且貌似也不是她做的,就像连奕似的,一瞬间就变出来了,省事又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