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旧时怨
柳易生拿在手中的是一支做工精美的凤头银钗:“如果我没记错,这是去年长乐公主生日时,皇上送她的礼物。” “为了确认这一点,我拿着这钗的图样去问过公主,她说是她丢的。”赵剑秋补充道,她去府衙不光是为了接触莫忘尘。 “是又如何?”莫忘尘失态不过一瞬间。 “这是我在街上的首饰店无意中发现的,公主的发钗怎会在民间的店里?请容我讲完,”柳易生止住莫忘尘的分辩,“我问过店伙计,他形容的那个送发钗修理的人正是唐立武,公主的发钗怎么会到唐立武手里呢?” “公主说过,发钗丢了,可能是唐立武捡到了,也可能就是唐立武偷的,他敢偷库银自然敢偷发钗。”莫忘尘淡淡答道。 “是啊,敢偷库银自然敢偷发钗。”柳易生同意这一推论,“可长乐公主向来不喜欢唐立武这个人,发钗又是公主心爱之物,她怎能让唐立武接触到,当然,未来驸马就不一样了…” 莫忘尘冷笑。 “以下是我个人的推测,说错了还请莫知府更正,”柳易生一语双关,“唐立武是男人,对首饰的迷恋程度不会太大,尤其是别的女人的首饰,我想看中公主这支发钗的是唐立武的爱妾,当然,唐立武一定哄过她,要送一支更好的给她,可女人对首饰的坚持就在于她非要那一只而不是代替品,唐立武很宠爱这小妾,尤其这小妾又怀了身孕,于是他张口向莫知府讨要。莫知府一开始自然不同意,因为以公主的脾气心爱的首饰丢了不知会怎么闹呢。可唐立武那边的女人也会闹,所以争执到最后,唐立武赢了。” 柳易生虽然没亲眼见证这件事,但他对女人心理的了解更胜过赵剑秋:“如果我没猜错,莫知府又给公主买了支钗子,才安抚住她。”对情窦初开的女孩而言,心上人给的礼物更比父亲给的珍贵。 “我想你猜得没错,”证实他猜测结果的是赵剑秋,“我问公主发钗丢失经过时,她不仅不懊恼,反而不时摸发间的一只梅花簪,那应该就是莫知府补偿公主的。”当时公主一脸幸福小女人的娇羞,哪有身为失主的伤心。 夏天带梅花簪,不符合身为公主的品味,但心上人的礼物却另当别论,柳易生不由得叹息自己怎么这么懂女人。 “公主丢了心爱的发钗,我不忍她难过才另送她一支,怎么这也成了罪过?”就这样莫忘尘怎肯服气。 “我还没说完呢,”柳易生又道,“你在唐家翻箱倒柜,其实找的就是这支发钗吧,没想到唐立武的小妾不小心弄坏了它,被唐立武拿去修理了。” “你现在说完了?”莫忘尘不屑,“你可以抓我,但只是推测的理由能做为公堂上的证据吗?或者你们打算屈打成招?” “这些人证物证当然不能定你的罪,但你杀汪浩时,我们也有人证的。”柳易生看看时间,“他们该来了。” 他们?!莫忘尘心一紧,那天难道还有不只一个活口?! “来了,来了。”江天暮终于带着三个和莫忘尘类似打扮的黑衣人登场,“莫知府,你早到了小半个时辰,这几位现在才下班。”所以不是他们来晚了,是莫忘尘来早了。 “没关系,我们聊得正好呢。”说不介意的人是柳易生。 “那就好。”江天暮笑吟吟的开始介绍,“这三位别看打扮不怎样,可都是大内数一数二的高手,我保证就是三个莫知府加起来也打不过他们其中任何一个。当然,我不是带他们来打架的,他们的任务是保护长乐公主,从长安到杭州,一共五人十二个时辰不间断,莫知府明白这意思吗?”其余两人没来自然是在公主身边了。 十二个时辰不间断?莫忘尘心沉下去了。 “看来莫知府明白了,没错,当日长乐公主被汪浩绑架,他们三个可是亲眼看到的,之所以没出手,是因为皇上曾吩咐,不必要时就不暴露自己,让公主知道些民间饥苦也是好事。他们一直在公主附近,莫知府你杀汪浩和其同伙时,他们看到了,你当时要是蒙面就好了。”江天暮惋惜,如果莫忘尘当时也是夜行人的打扮,这些大内高手也不会上去扯他的面巾,那样就指证不了他了。 那是因为他还必须以知府的身份去找公主,来不及换衣服,莫忘尘无奈的笑了。 “对了,你要不要看看他们的腰牌,他们脸要保密,腰牌不用。”江天暮怕他不相信,提议道。 “不用了。”莫知府摇头,“库银是我拿的,唐立武和汪浩他们也是我杀的。”反正他早就被怀疑了,反正…他也累了。 “为什么?”看他认罪,赵剑秋只觉得痛惜,“为什么做这种事?”以莫忘尘的才干,就算没有公主喜欢,位极人臣也是指日可待的事,他干什么要自毁前程? “这些,你们自己慢慢猜吧。”莫忘尘可不打算什么都说。 “你并不姓莫吧?”江天暮注视着他。 “那你说我姓什么?”莫忘尘反问。 “姓陈。”江天暮居然真的给出了答案,“如果我没记错,十八年前杭州知府就是姓陈,你坚持到杭州任职,为的就是这个吧?” 莫忘尘第一次认真看江天暮:“我原以为你是个不学无术的富家少爷,入朝只为混饭吃,看来是我看走眼了。” “也不算走眼,我入朝做官就是混饭吃,”江天暮很坦诚,“但混饭吃不等于白吃饭不干活,这样会连饭碗也保不住的。” “有道理。”莫忘尘点头同意,“看在你这么坦诚的份上,我可以告诉你,十八年前的陈知府就是我爹。” 十八年的杭州知府出过什么事,赵剑秋和柳易生都不知道,所以只能看着江天暮和莫忘尘对答。 “十八年的陈知府陈志就因为偷盗三百万两财物被斩,其家属流放充军已经是先帝法外施恩了,你又何必重蹈覆辙?”江天暮不赞同,一错岂可再错?
“谁说我爹偷盗三百万两财物了?”莫忘尘悲愤填膺,“当年瑞王破不了苏杭一带富户被杀的案子,就栽赃给我爹…” 瑞王,就是现在的宣和帝,难道当初真有冤案存在?赵剑秋皱起眉头。 江天暮只盯着莫忘尘:“当年你不过三、四岁,是谁告诉你这是冤案的?” “你想干什么?斩尽杀绝吗?”莫忘尘冷笑。 “我只想告诉你,那案子是人赃俱获,陈知府他是罪有应得。”江天暮如是说。 “我爹是个文弱书生并不会武,他又是寒门学子无靠山背景,他哪有本事杀人劫财,他要那些财物干什么?”记忆中,全家人的衣服是补了又补,饭菜少见荦腥,就是有人捧着白花花的银子上门,也会被父亲怒斥赶走,这样清廉正直的一个人,莫忘尘怎么能相信他会谋财害命? “当时陈知府只承认他与江洋大盗协同做案和分赃,可财物至少有八CD找不到了,这案子真正结束是在四年后‘劣王之乱’,陈知府是劣王的人,深受其提携之恩,其不择手段谋求财物就是为了给劣王做军饷。这些都是在查抄劣王府邸时发现的文书,你爹,在劣王的功劳簿上排名第一,如果劣王登基,便追封他为忠义王,子孙世袭。”江天暮清清楚楚的讲述案情。 没有哪个皇帝会无缘无故封皇室中人为劣王的,劣王原封为逸王,是宣和帝同父异母的兄长,因谋反才贬为劣王。 这点在场人都知道,但莫忘尘知道的更多些,他母子流放充军的生活,所得到的照顾的确与逸王余党脱不了关系,原以为是同病相怜,现在看来,难道父亲真参与谋逆之事?!莫忘尘有点动摇了。 “不对!十八年前,你也没有出生吧?这些又是谁告诉你的?”莫忘尘质问江天暮,他不能凭人三言两语就怀疑自己的父亲。 江天暮难得严肃:“十八年前,杭州有家姓江的富户,其年轻的主人以祖传的一支碧玉色珊瑚礼聘新娘,拜堂当晚更是把珊瑚取出向到场宾客展示,耀富的结果是第二天晚上就让人灭了门,包括珊瑚在内的不少财宝都没了,那人是我爹分家单过的二弟。” 一支碧玉色珊瑚?!莫忘尘忍不住声音发颤了:“那支珊瑚可有什么记号?”他家中确实有支碧色珊瑚,可娘说那是不值钱的仿制品,因为是爹送给娘的礼物,才一直珍藏着,想来也是,他家里怎么买得起真品,可如果… 看他的表情,江天暮就知道这珊瑚有着落了:“我爹说,珊瑚的第二个分枝下刻了小小的三点水,正是江字的起笔,我们江家因为名字的关系,对珍珠、珊瑚这种江河湖海的宝贝最感兴趣。” 莫忘尘绝望的闭了闭眼,他一直把自己当苦主看待,可现在真正的苦主就在眼前,他如何再正义凛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