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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部队扩编(2)

    通过引进劳力、精简机关后勤人员以及允许妇女参加工作等一系列措施,极大缓解了国内劳动力不足的问题,使得D国后备兵力增加到了280万人。

    同时,通过大量引进人力,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D军先后组建成52个混编步兵旅,每个旅下辖6个步兵营和1个炮兵营,旅部直属有警通连、侦察连、后勤连、工兵连、防空连和医疗队,装备榴弹炮12门,全旅共约5000余人,其中D国人约占20%。

    为了加强指挥,这些混编步兵旅所有的军官及绝大部分班长都是由D国人担任,由于这些志愿者来自不同的地方,所以有说Y语的、Y大利语的、F语的、E语的等,所以尽量把同一语种的人编在一个作战单位,调配的D军指挥人员要求至少掌握一种以上外语的能力,当然,D国不缺乏这样的人才。反之,所有的志愿者入伍后都必须在短期内学会简单的D语口令,如前进、卧倒、射击、停止等。

    这些混编步兵旅组建后将全部部署在东线担任前沿警戒任务。

    同期,D国空军也在迅速扩编,按照计划空军将拥有作战飞机数量达1.2万架,其中过半数是战斗机,为了弥补战斗机飞行员不足,新任空军司令格莱姆下令抽调一部分轰炸机飞行员改飞战斗机,航空兵学校与陆军学校一样,也不得不大幅压缩飞行员培训的时间,每批缩减到只有9个月的培训时间,不足的飞行时数只能在部队完成。

    为了优先保证制空权,空军还规定今后65%的新飞行员将补充进战斗机部队,直到有新的通知为止。

    在战斗机生产方面,由于BF-109战斗机航程太短,很难满足护航和远距作战任务,D国最高统帅部下令从40年7月开始加大生产各主要性能均更优秀的FW-190战斗机,而前者将逐步减少产量。

    扩编后的空军将拥有6个航空队、3个独立空战师、3个独立重型轰炸机师和1个独立运输机师,每个航空队均大幅增加战斗机数量,以第一航空队为例:

    第1航空队下辖3×航空师,共编制各型飞机840架;

    航空师下辖3×战斗机大队、2×俯冲轰炸机大队、1×中型轰炸机大队、1×侦察机中队,编制有276架飞机;

    战斗机大队下辖3×战斗机中队,大队部2架,全大队共50架战斗机;

    战斗机中队编制有16架战斗机。

    所有这些航空部队都划分了驻防区域如下:

    第1、4航空队驻防东线;

    第2、3航空队驻防西线;

    第5航空队驻防南线;

    第6航空队大部、3个独立战斗机师、3个独立重型轰炸机师和1个独立运输机师均驻防本土。

    另外,第6航空队下属第27航空师驻防D麦,而3个独立战斗机师则分别驻防柏林、鲁尔工业区及汉堡,目的不言而喻,就是保卫这些重要目标的。

    相对于空军和陆军来说,海军实力一直都较弱,不过此次的扩军计划也相当可观。

    其实早在36年年初,D国最高统帅部就批准了代号为‘Z’大规模造舰计划,只是由于种种原因,‘Z’计划曾一度不得不停止,这一次只是重提该计划而已。

    D国最高统帅部很清楚,要想战胜Y国,就必须有一支可以与之抗衡的海军力量,按照海军司令雷德尔的要求,D国海军即使达不到与Y军正面对抗的能力,但至少要有足够的实力完成已经开始的‘破交’作战。

    也就是说,海军需要更多更大的舰艇。考虑到D国资源有限,又不得不削减大型舰艇的建造数量。这样,经过再三权衡,重新修改后的‘Z’计划包括:

    1、继续建造未完工的2艘航空母舰,分别是‘格拉芙·齐柏林’号及‘彼得·斯特拉塞’号,该级舰标准排水量24500吨,首舰‘格拉芙·齐柏林’号早先已完成85%,但是原设计舰载机太少,最多只能载50架飞机,为了增加舰载机数量,把原来配备的8座双联装150毫米主炮全部撤掉,改装后的航母腾出了宝贵的甲板空间,机库也进一步得到改装,使得舰载机的数量提高到了62架,其中24架ME-109T型战斗机、30架JU87C俯冲轰炸机和8架Fi167双座侦察攻击机,该舰将于41年6月份完工。

    后续舰‘彼得·斯特拉塞’号航母早先也已完成60%,舰载机可达70架,该舰将于42年6月完工;

    2、继续建造俾斯麦级战列舰‘提尔皮茨’号,该舰标准排水量48794吨,其火力与已服役的首舰‘俾斯麦’号相当,主炮为8门381MM炮,6座150MM双联装副炮,8座105MM高射炮,8座37MM高射炮和20门20MM高射炮,该舰将于41年9月份完工;

    3、继续建造希佩尔海军上将级重巡洋舰‘塞德利兹’号,该舰标准排水量14596吨,有4座双联装203MM舰炮,6座双联装105MM高射炮,12门37MM高射炮,8门双联装20MM高射炮。该舰将于42年6月份完工;

    4、建造80艘36B型驱逐舰,该级舰标准排水量2559吨,装配有5座单联装127MM高平两用炮,4座40MM博福斯高射炮,15座单联装20毫米机关炮,60枚深水炸弹,将于43年6月前全部完工;

    5、建造100艘海鸥级雷击舰(不久后把雷击舰改称为护卫舰),该级舰标准排水量924吨,装配有3门单联装105MM高平两用炮,另加装2座单联装20毫米机关炮,32枚深水炸弹,主要用于执行反潜和防空任务,将于43年6月前全部完工;

    6、建造280艘VIIC型潜艇(即7型潜艇),排水量水面769吨/水下871吨,将于43年6月前全部完工;

    7、把邮船‘欧罗巴’号、‘波茨坦’号改装成轻型航母,将于41年1月前全部完工;

    8、建造大批坦克登陆艇、坦克运输舰、快艇和其他辅助舰艇。

    除了这些正在建造或计划建造的新舰外,D军还缴获了一批未完工的军舰,其中有F国的2艘战列舰‘克莱蒙梭’号和‘加斯科因’号,H兰的2艘轻型巡洋舰‘恩德拉赫特’号和‘普罗文森’号以及3艘驱逐舰‘杰拉德.卡伦伯格’号、‘切克·希德斯’号、‘阿尔蒙德’号,这7艘军舰于6月18日和20日已分别被拖到D国基尔造船厂和威廉造船厂继续建造,这些舰艇计划于41年6月全部完工。

    另外还缴获各类舰艇共56艘,这些舰艇都被立刻编入了D国海军。

    在上述舰艇全部服役后,D国海军实力将极大提升。

    为了如期完成新舰的建造任务,D国各大船厂均开足马力投入生产,全部都24小时不停工。

    在众多新舰服役前,为了使得水兵们能尽快掌握舰艇知识,熟悉自己手里的武器,同时也时为了缓解各船厂劳动力不足的问题,D军最高统帅部于7月26日下令,所有海军新兵上舰服役前,首先要完成4个月的新兵基础训练,接着必须到造船厂从事为期9个月的低技术含量的工作,这段期间叫‘磨合期’,‘磨合期’期满后,才能分配到小型战斗艇或辅助舰艇服役,成为正式的水兵。

    在这些舰艇服役一年之后才能调到大中型作战舰艇,这样就保证了海军全部大中型舰艇的船员都是有一定经验的老兵.

    为此,D军还修改了船员的服役时间,将之延长至6年,而陆军则延长至5年。同时,由于需要有更多的熟练工人,所以各船厂都大量招募了身体状况还较好的退休工人重新投入工作,一些文职工作也更多的交给女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