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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六十一:入红尘(一)人靠衣装马靠鞍

    慕容家的龙阳劲共分九重境界,这九重境界又分为大小两个境界。前面七重是小境界,修为每提高一重,体内的功力便增长十年之数,一旦修炼到第七重,体内功力达到七十年的地步,便可算作登堂入室。当初,慕容家的家主慕容克的修为就在第七重真龙劲的初期,堪堪达到武林中一流高手的的水平。

    如今,秦孝停留在第三重山水境有相当长一段时间,正尝试着冲刺第四重炎阳境。前三重,秦孝修炼起来颇为顺利,一路下来顺风顺水,让他信心大增。只是在冲刺这第四重炎阳境之时,不知为何,秦孝忽然觉得体内似乎有一股无形的力量在压迫着自己的修为。无论他体内的那一点元阳之气如何做小周天循环,丹田之中的龙阳真气却一点都不给面子,不能增加哪怕一丝一毫。

    秦孝又坚持了许久,这才颓然的放弃冲击第四重炎阳境的想法,他明白自己定然是遇到了修炼的瓶颈。

    冲击炎阳境不成,秦孝便不再强自修炼龙阳劲,重新拿出那一方金丝手帕,开始练习与之配套的拳法,沧浪游龙拳。

    世间武学分内外两种,内练精气神,外练筋骨皮。外功修炼,上手容易,不用担心走火入魔,寻常之人只要不是资质太差太懒惰,往往一两年下来就能初窥门径,若是练上七八年,只要资质不是太差的,都能小有所成。

    然而,外功虽然入门简单,但是想要在小有所成之后再有进步,那非得资质过人,而且有恒心能坚持的人才能达到,江湖常有言:外功一路,想要登堂入室,难于登天。也正是如此,江湖上会几手外家功夫,甚至能够开帮立派的二三流高手那是多如牛毛。但是,真正能够自成一家,自立一宗,并且被称为宗师的外家大高手,那是寥寥无几。

    相比于入门容易的外功,内功修炼起来就要困难的多,修炼内功,最讲究的就是悟性和资质,其次才是恒心和坚持。若是你空有一颗坚定不移的心,却资质不足,那即便修炼上几十年也难有所成,甚至连入门也不能。

    内功虽然修炼艰难,而且修炼时如果心境不稳,还会有走火入魔的危险,但是只要你一旦能够窥得内功修炼的门径,得其门而入,那就好比发现了一片新的天地,往后的修炼只要自己多加小心,控制心境和体悟,进境将会比外功快上许多。当然,内功一路,也是越到后面就越是进境艰难,但相对于外功的难如登天,就要好上不少。

    内功分两种,一种是内功口诀,修炼之后可以增长体内真气;另外一种则是内功武学,内功武学可内功口诀相配合,才能将一门内功发挥出最大的威力。譬如说秦孝修炼的龙阳劲,如果光有体内真气,而不懂怎样激发真气的招式,那就相当于守着一个宝库却奈何不了宝库里面的宝藏。而如果把龙阳劲这一门内功配合他以前所修炼的长拳,使得体内的龙阳真气有了发挥的手段,这才能发挥这门内功的威力。当然,要发挥其最大的威力,必须要有与之相匹配的内功武学,金丝手帕上记载的沧浪游龙拳,便是能够和龙阳劲相契合的内功武学,只有施展沧浪游龙拳,才能十层的发挥龙阳劲的威力,而不会大打折扣。

    这沧浪游龙拳原本就是跟龙阳劲相契合的武学,有了体内龙阳真气的辅助,秦孝习练起来便不十分困难,比之修炼龙阳劲,轻松不知凡几,一十九式沧浪游龙拳便被他习练得纯熟。

    沧浪游龙拳果然是慕容家的家传武学,自己之前所修炼的残缺版长拳与之比起来,完全是天壤云泥之别。秦孝十分自信,如果现在再遇到什么江万平之类的,不出几招自己就可以将其轻松制服。

    …………

    慕容家自从被灭门以后,到如今已经过去了五六个年头,原本繁花似锦的慕容家高墙大院已经被清理完毕,依着它的格局,取而代之的是另外一座府邸。这座府邸也极为豪华,相比起原来的慕容家,也不逊色分毫。

    这一日,在府邸西北面的一座小院落里,青石铺成的地面上,忽然传出一丝轻微的响动,小院落中间的一块青石,突然毫无征兆的向下下沉,随后露出一个黑魆魆的洞口来。一个衣着阑珊,胡子拉碴,头发蓬乱的汉子从洞口钻了出来。汉子一手挽着个包裹,另一只手遮住双眼,嘴里发出“咦”的一声,他正要走向院子门口,忽然门外由远及近传来一阵脚步声。汉子一个闪身闪到门的背后,等脚步声去的远了,这才悄无声息的打开院门,贴着墙壁向北而去。他熟练的穿过几间庭院,来到一处小门口。

    这一处门口边坐着一个看门的小厮,小厮不学好,正有一口没一口的抽着烟。汉子从包裹里掏出一锭白花花的银子,手上一使劲,丢到了小厮身后不远处。

    这小厮真百无聊赖,耳朵倒十分灵敏,他听到声音,连忙转过头去,等看见地上的东西,两眼立刻瞅得发直。他小心翼翼的四下里环顾一周,见里外都没有人,腾的一下就从椅子上站起来跑去捡掉在地上的东西。

    趁着小厮转身的这个时间,汉子一个闪身,就从门里遛了出去,等小厮乐呵呵的捡了银子揣进自家的兜里时,那汉子早跑得没了踪影。

    汉子脚程极快,片刻间就绕过这座大府邸西边长长的弄堂,来到外面的街上。

    街上热闹非凡,这汉子看着川流不息的人群,忽的愣了一下,随后眉眼中露出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一甩肩上搭着的包裹,大踏步走进人群。

    这个汉子似乎像刚进城的乡下人一般,这里看看,那边瞅瞅,对街上的东西都表现出一副很感兴趣的样子。只是他衣着陈旧,人又看起来邋里邋遢的,只要走到一家摊子边上,摊子的老板就会放下手头的东西把他轰走。“哪里来的乞丐,滚到一边去,别挡住了我做生意。”

    汉子对摊子老板辱骂的话不以为意,仍旧我行我素。一旁有个坐在地上乞讨的家伙见了,眼中射出一股怒火,他气冲冲的从地上爬起来,连职业道具也不顾了,跑过去一下抓住汉子的胳膊,把他拽到边上,劈头就要打:“哪里来的小子,难道不长眼睛吗?这一片是大爷我的地盘,想要抢……哎哟,我的胳膊!快,快放手,大爷,好汉饶命,小的有眼不识泰山,请大爷饶了小的,这片地盘就让给大爷你了。”

    汉子看着正痛得眼泪汪汪,杀猪也似大喊大叫的乞丐一阵无语,他甩掉乞丐的胳膊,头也不回的走了,留给那倒在地上的乞丐一个坚毅高大的背影。

    汉子转过一条街,见到一家陈衣铺子,他暗自嘀咕两句便钻进了铺子。一个在铺子里干活的伙计见一个乞丐居然想进来要饭,脸上带着些许的嫌恶,就要把他轰出去。汉子也没有怪他狗眼看人低,变戏法似的掏出一锭银子,面前那张满脸厌恶的脸立刻来了个三百六十度大转变,笑得眉眼都快挤到一处去了,真是个认前不认人,见钱眼开的家伙。

    汉子在铺子里挑了一套衣服,问掌柜的借了个屋子把衣服换了,顺便把自己的外表梳理了一遍,出来时,哪里还看得出刚才那副落魄穷酸的模样,简直就是一个气质出众,相貌堂堂年轻人,说是青年才俊也不为过。

    正所谓:人靠衣装马靠鞍,狗配铃铛跑的欢。便是这个道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