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笑
阿飞看着那柄飞刀,沉默了良久,坦白的说,他现在还很感谢韩文,虽然不如李寻欢,但那个男人,曾经真的帮助过他,突然间,他回了身,这才看到荆无命。 上官金虹走了,韩文也走了,他……又变了。 荆无命却似乎根本没有发现有人进来,他虽然就站在阿飞身旁的那张大桌子后面,却仿佛是站在另一个世界里。 他眼睛虽是在瞧着上官金虹,其实却是在瞧着他自己。上官金虹的生命就是他的生命,他就是上官金虹的影子。生命若已消失,哪里还有影子? 无论在什么时候,只要荆无命在那里,每个人都会感觉到一种无形的威胁,无形的杀气。但现在,这种感觉已不存在了。 阿飞走进这屋子里的时候,甚至根本没有感觉到有他这个人存在。他虽然活着,却已只不过剩下一个空空的躯壳而已,正如一柄无锋的剑,就算还能存在,也已失去了意义。 阿飞又不禁在暗中叹息,他很了解荆无命此时的心情。因为他自己也曾有过这种经验。 也不知过了多久,荆无命忽然走过来,用一只手托起了上官金虹的尸首。他还是没有看别人一眼,慢慢地向外走,眼看已将走出门。 阿飞忽然道:“你不想复仇?” 荆无命没有回头,连脚步都没有停。 阿飞冷笑道:“你不敢?” 荆无命脚步骤然停下。 阿飞道:“你腰上既然还有剑,为何不敢抽出来?难道你的剑只是摆摆样子的么?” 荆无命霍然回身。尸体己落下。剑已出手!剑光一闪,刺向阿飞的咽喉。他出手还是很快,甚至还是和以前同样快。但也不知为了什么,这一剑距离阿飞咽喉还有半尺时,阿飞手里的竹剑已先到了他咽喉。 阿飞削了三柄剑,这是第二柄。 他凝注着荆无命,缓缓道:“你还是很快,但不能杀人了,你可知道这是为了什么?” 荆无命的剑垂下。 阿飞道:“这只因你比别人更想死。当然就杀不了别人。” 荆无命本已全无生命的眼睛里,忽然露出一丝沉痛凄凉之色,又过了很久。才黯然道:“是。” 阿飞道:“我却能杀你。” 荆无命道:“是。” 阿飞道:“但我不杀你。” 荆无命道:“你不杀我?” 阿飞道:“我不杀你,只因你是荆无命!” 荆无命的脸忽然扭曲。他已忆起这几句话正和那天他第一次遇到阿飞时完全一样,只不过那天他说的话,现在却变成阿飞在说了。他仔细咀嚼着这几句话。眼睛里似有火焰燃起。就像是一堆死灰复燃。 阿飞凝视着他,忽又道:“你可以走了。” 荆无命道:“走?” 阿飞道:“你给了我一次机会,我也给你一次……最后一次。” 阿飞瞧着荆无命走了出去,心里也不知是什么滋味。 “以牙还牙,以血还血!” 荆无命以前所给他的,现在他已同样还给了荆无命。一个人的心若已死,只有两种力量才能令他再生。一种是爱,一种是恨。阿飞自己就是靠了爱的力量而重生的。现在,他却要以恨的力量来激发荆无命生命的潜力。 他想要荆无命活下去。假如这也算报复。那么这种报复只怕就是世上最伟大的报复了,假如世人的报复都和他一样,人类的历史必定更辉煌,人类的生命必将永存。 无论如何,报复总是愉快的。 但阿飞现在真觉得很愉快么?他只觉很疲倦,很疲倦……他手里的剑已掉了下去。 孙小红一直静静地瞧着,直到现在,才忍不住轻轻叹了口气:“要杀一个人很容易,但若要他好好地活着,就难得多了。” 这是李寻欢说的话。 无论对什么人,对什么事,他的出发点都是爱,不是恨,因为他知道恨所造成的只有毁灭,爱却可令人永生。他的心胸永远是那么宽阔,人格永远是那么伟大。 现在,孙小红发现阿飞也几乎变得和他完全一样了。 她忍不住瞧了他一眼。 李寻欢仿佛也很疲倦,疲倦得连话都不想说。 孙小红凝视着他,良久良久,忽然笑了笑,道:“世上武功最高的两个人已被你们击败了,天下势力最大的一个帮会也已在你们手中瓦解,你们本该觉得很开心、很得意才对,但你们看起来却连一点高兴的样子都没有,简直就好像败的是你们自己一样。” 李寻欢沉默了很久,才叹了口气,缓缓道:“我本不该胜利的……一个人胜利之后,总会觉得很疲倦、很寂寞的。” 孙小红道:“为什么?” 李寻欢道:“因为他已经完全胜利,完全成功了,已没有什么事好再让他去奋斗的,一个失败了的人精神反而会振作些。” 孙小红咬着嘴唇,悠悠道:“这么样说来,成功的滋味岂非也不好受?” 李寻欢又沉默很久,忽然笑了笑,道:“虽然也不太好受,但至少总比失败好得多!我突然想起韩文的一句话!” 孙小红道:“什么话?” 李寻欢怅然道:“天下无敌!谁不寂寞?” 孙小红愣了愣,道:“所以他走了?” 李寻欢点了点头:“嗯” 胜利和成功并不能令人真的满足,也不能令人真的快乐。真正的快乐其实是在正向上奋斗的时候。只要经历过这种快乐,就没有白活。 ....... ....... 长亭。自古以来就是人们饯别之地,离别总令人黯然神伤,这使得“长亭”这两个字的本身就仿佛带着凄凉萧索之意。 雨已住。荒草凄凄。 长亭外,小道边,正有一双少年男女在殷殷话别。 英挺的少男,多情的少女,他们显然是相爱的,他们本该厮守在一起,享受青春的欢愉。为什么要轻言离别呢? 少男的身上负着剑,但无论多锋利的剑也斩不断多情儿女的离愁别绪,他眼睛红红的。仿佛也曾流过泪:“送到这里就行了,你回去吧。” 少女垂着头,道:“你什么时候回来呢?” 少男道:“不知道,也许一两年。也许……” 少女的泪又流下。道:“你为什么要我等这么久?为什么一定要走?” 少男的腰挺得更直,道:“我早就说过,我要找到那些人,将他们击败!” 他凝注着远方,眼睛里发着光,接着道:“那些在兵器谱上列名的人,韩文上官金虹、李寻欢、郭嵩阳、吕凤先……我要让他们知道,我比他们更强。然后……” 少女道:“然后怎么样?我们现在已经很快乐了,你将他们击败后。我们难道会更快乐?” 少男道:“也许不会,可是我一定要去做。” 少女道:“为什么?” 少男道:“因为我不能就像这样默默无闻地过一辈子,我一定要成名,要像韩文和李寻欢那样有名,而且我一定能做到!” 他紧握着拳,显得那么坚决,那么兴奋。 少女望着他,目中带着叙不尽的柔情蜜意,终于轻轻叹息了一声,柔声道:“我知道你一定能做到的,无论你要去多久,我都等你。” 他们心里充满了离别的痛苦,也充满了对未来幸福的憧憬。他们当然不会注意到别人。林下却有人一直在注意他们。 直到那少年昂首阔步,踏上征途,孙小红才叹了口气,悠悠道:“这少年若知道上官金虹的结局,只怕就不会离开他的情人了……” 一个人成名后又怎么样呢? 孙小红凝视着李寻欢,目中似也有泪,悄悄接着道:“他想和你一样有名,可是你……你是不是就比他快乐?我想……你若是他,一定就不会像他这么样做的。” 李寻欢的目光还停留在那少年的身影消失处,过了很久,才沉声道:“我若是他,也会这么样去做。” 孙小红愕然道:“你?……” 李寻欢道:“人活着,就要有理想、有目的,就要不顾一切去奋斗, 至于奋斗的结果是不是成功,是不是快乐,他们并没有放在心上。”,他嘴角带着微笑,眼中发着光,缓缓道:“有些人也许会认为这种人傻,但世上若没有这种人,这世界早就不知变成什么样子了。” 孙小红目中忽也充满了和那少女同样的柔情蜜意,她也和那少女一样,正为她的男人骄傲。 阿飞站在更远些,现在才慢慢地走了过来。 但孙小红还是紧紧拉着李寻欢的手,没有松开,她并不害羞,因为她觉得她的感情并没有羞于见人的地方。她简直恨不得将她的感情当着全世界的人表露出来。 阿飞突然道:“我想她一定不会来了。” 他们本是在这里等林诗音的。 林诗音和李寻欢发生了什么事,他们并不知道,正如上官金虹的遭遇,那少年也不知一样。有些事不知道反而比知道好。 现在只要知道,李寻欢突然爱上了这个孙小红就好。 听到“她”,想到林诗音,孙小红的手才不知不觉移开,但她立刻又握紧,握得更紧,道:“她跟我约好,一定会来。” 阿飞道:“她不会来!” 孙小红道:“为什么?” 阿飞道:“因为她自己也知道,她已不必来。” 这句话本是孙小红问他的,但他在回答的时候,眼睛却在凝视着李寻欢。 李寻欢也没有放开孙小红的手,以前他每次听别人说起林诗音,心里总会觉得有种无法形容的歉疚和痛苦。那也正像是一把锁,将他整个人都锁住。
他总认为自己必将永远负担着这痛苦。但现在,他的痛苦却似已不如昔日强烈。是什么力量将他的锁解开的呢? 他和林诗音的情感是慢慢累积的,所以才会那么深。孙小红和他的情感虽较短暂,但却经过了患难、折磨,经过了出生人死的危险。 这种情感是不是更强烈?这时林诗音已离开他们很远了…… 世上本就有很多无可奈何的事,无论谁都无能为力。这种事虽痛苦,但一个人若要活着,就得想法子将这种痛苦忘掉。他们都决心要好好地活下去!因为死也不是解决这种问题的好法子──死根本就不是解决任何事的法子。 长亭中又有人在饯别。 这次要去的是阿飞。他说他要到“海上”去看看,找找是不是真有长生的仙草,不死的神仙。 他说的当然不是真话。但李寻欢也并没有阻拦他。 因为他的身世始终是个谜,甚至在李寻欢面前,他也从来不愿提起,但每当李寻欢说起沈浪、熊猫儿、王怜花、朱七七。这些传奇人物的传奇故事时。他脸上总会现出一种很奇特的表情。 难道他和这些前辈名侠有某种很奇特微妙的关系?他这次要远游海外,为的就是要去寻访他们? 李寻欢并没有问。因为他认为一个人的身世并不重要──人既不是狗,也不是马,一定要“名种”的才好吗?一个人要成为怎么样的人,全都要看他自己。这才是最重要的。 朋友间的离别总少不了祝福,也免不了伤感,但他们的离别却只有祝福,没有伤感。因为他们确信彼此都会好好地活着。确信以后还有见面的日子。 尤其当阿飞看到李寻欢的手时,他觉得更放心了。 李寻欢的手还是和孙小红的紧紧握在一起。这双手握刀的时候太多。举杯的时候也太多了,刀太冷,酒杯也太冷,现在正应该让它享受温柔的滋味。 世上还有什么比情人的手更温柔的呢? 阿飞知道孙小红一定会比任何人都珍惜这双手的,这双手上纵然还有剑痕,也一定会渐渐平复。 至于他自己,他当然也有过剑伤。 但他不愿再想。 “过去的,全都已过去……” 这句话看来仿佛很简单,其实真能做到的人并不多。 幸亏李寻欢和阿飞全都已做到了。 阿飞忽然道:“三年后,我一定会回来。”,他微笑着,瞧着他们的手,又道:“我回来的时候,你们当然要请我喝酒。” 李寻欢道:“当然,只可惜三年未免太长了些。” 阿飞道:“我要喝的那种酒很特别,不知道你们肯不肯请?” 孙小红抢着道:“你要喝什么酒?” 阿飞道:“喜酒。” 是啊!无论是为谁守丧,三年也足够了。 孙小红的脸红了。 阿飞道:“我什么酒都喝过,就是没喝过喜酒,只希望你们莫要令我失望。” 孙小红的脸更红,垂下头,却又忍不住偷偷去瞧李寻欢。 李寻欢的神情很特别,“喜酒”这两个字,似乎令他有些不知所措,过了很久,他才缓缓道:“我什么酒都请人喝过,就是从未请人喝过喜酒,你可知道为了什么?” 阿飞当然不知道,李寻欢也不想要他回答。 李寻欢自己说了出来,道:“因为喜酒太贵了。” 阿飞怔了怔,道:“太贵?” 李寻欢笑了笑道:“因为一个男人若要请人喝喜酒,那就表示他一辈子都得慢慢地来付这笔账,只可惜我又偏偏不愿令朋友失望。” 孙小红“嘤咛”一声,投入他怀里。 阿飞也笑了。 他已有很久很久没有这么样笑过。 这一笑,使他骤然觉得自己又年轻了起来,对自己又充满了勇气和信心,对人生又充满了希望。 就连那凋零的木叶,在他眼中都变得充满了生机,因为他知道在那里面还有新的生命,不久就要有新芽茁长。 他从不知道“笑”竟有这么大的力量。 他不但佩服李寻欢,也很感激他。因为一个人能使自己永保笑音,固然已很不容易,若还能让别人笑,才真正伟大! “画蛇添足”不但是多余的,而且愚蠢得可笑。 但世人大多烦恼,岂非就因为笑得太少? 笑,就像是香水,不但能令自己芬芳,也能令别人快乐。 你若能令别人笑一笑,纵然做做愚蠢的事又何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