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初遇完颜萍
第二十八章初遇完颜萍 剑寒们一直赶路向襄阳,剑寒见天色已晚,就准备找个地方休息,用精神力感知了一下四处,只见前面有一个大镇,剑寒对着大家道:“前面有个村子,我们去找个客栈住下吧!” 不等大家说话,剑寒拍了拍马背,就向前面的大镇跑去,来到镇门口,只见门墙刻着龙驹寨三个大字,剑寒在门口等了一阵,没多久人全部来齐了。 剑寒抱着小剑下了马,牵着马就向镇子里走去,这时一个面色苍白的漂亮女子从一座府邸里冲了出来,一下子撞在剑寒身上,剑寒神功护体当然没事,可是那女子却撞到在地,剑寒准备去扶起女子,那女子却传来一阵阵哭泣声,剑寒暗道:“不会撞伤了吧!” 剑寒快步来到那女子身边扶起女子问道:“你没事吧!” 那女子站起身来摇了摇头,就挣开剑寒的手,缓缓的向镇外走去,可是没走几步,那女子软软的倒在地上,剑寒来到那女子身边用手把了把脉,这时小龙女过来道:“怎么了,她没事吧!” 剑寒扶起女子道:“没事,就是气急攻心,你来扶她吧!我们去找个客栈住下。” 剑寒们很快找到一个客栈,小龙女帮那女子治疗了一下伤势,杨过从药店买了一些药材,就这样大家辛苦了一夜。 第二天一大早,剑寒的门外传来一阵敲门声,剑寒打开房门,只见一个美貌女子站在门外。 那女子对着剑寒道:“谢谢公子救了我。” 剑寒摆了摆手道:“不用了,要是其他人也会救的。” 那女子立马跪了下来道:“小女子得报父母深仇,永感大德。” 那女子今早起床见杨过正在练习重剑之法,武功之高,那女子立马就起了拜师之心,杨过却道:“我这点本事还不及我师父的两成了,你去问问我师父吧!也就是昨天救你的男子。” 女子得到指引来到剑寒门外,就发生了拜师这一幕。 剑寒用真气扶起那女子道:“我是不会在收徒了,你叫什么?你父母又是怎么死的?” 那女子伤心的道:“我叫完颜萍,我父母是被耶律楚材杀死的,我三番四次去刺杀他,可是学艺不精,至今刺杀未成。” 剑寒听到‘完颜萍’三字就呆在那里,知道完颜萍说完,剑寒才反应过来,剑寒见完颜萍眼睛红肿,面色苍白,不忍这么美得女子失去对生活的信心,就对完颜萍道:“其实你的事我也有所耳闻,你三安四次刺杀耶律楚材,可是他们一而再再而三的放过你,你知道他们是什么用意吗?” 完颜萍摇了摇头,剑寒又道:“这就是一个朝代和朝代的战争,不是你和耶律楚材仇恨,如果你真的想报仇就报在蒙古身上吧!你回去想想吧!明天这个时候再来找我。” 完颜萍失神的向自己房间走去,剑寒看着这么一个单薄的身影,却要背负上两个朝代的仇恨,心里不由的一叹。 剑寒站在房前呆呆的看着天空,小龙女走向剑寒身边也学剑寒一样看着天空,剑寒道:“龙儿,这个世界太多的仇恨了,把天空都变得肮脏了。” 小龙女没有说话,只是柔情的看着剑寒,剑寒道:“你明天也教她武功吧!只是不要把《久阴真经》教给陆无双和完颜萍就好。” 小龙女点点头,剑寒伸出右手挽住小龙女的腰。一个妖冶的白衣男子挽着一个极其美丽的白衣女子站在早霞下,令人不由的祝愿他们。 剑寒带着小龙女三女和杨过四男来到客栈的大厅,剑寒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这时一男一女走进客栈,完颜萍见到两人后手不由的紧了紧,而那两人见到完颜萍后对着她点了点头,完颜萍却把头转到别处,全当没看见,剑寒也注意到三人的动作,剑寒打量了一下那男子点了点头,暗道:“这就是耶律齐吧!” 耶律齐仿佛感受到剑寒的目光,对着剑寒点了点头,剑寒拿起酒杯对着耶律齐道:“耶律兄过来坐坐吧!”
耶律齐带着耶律燕走过来拱了拱手道:“这位兄台,你怎么知道我是谁?” 剑寒笑了笑指着完颜萍道:“她你应该认识吧!耶律兄多次放过完颜姑娘而不计较刺杀之过,剑某就想结识结识,不要光站着,坐吧!” 耶律齐闻言不自觉的坐了下来,心里一惊,这人不是普通人,一身上位者的气质,连我都不由自主的听从于他。 耶律齐道:“完颜姑娘只是为了报仇,无过之有啊!想来剑兄不是普通人吧?” 剑寒温暖的笑道:“耶律兄说笑了,来,一起喝喝酒吧!” 耶律齐大笑道:“恭敬不如从命。”端起一杯仰头送入嘴中。 剑寒大笑道:“好,今天有幸遇到耶律兄,喝个痛快。” 几轮过后,两人没有丝毫异样,这时,一个身穿青衣女子走了进来,那女子脸长得甚是难看,没有一点神色,就像僵尸一样,剑寒暗道:“这就是程英吧!” 那青衣女子直接走向陆无双对着陆无双高兴的道:“表妹,我还以为不是你了,原来真是你啊!” 陆无双见这个女子极丑,但是声音确实格外熟悉,就对青衣女子急忙的说道:“你是表姐?,为什么你脸会这样。” 只见青衣女子手伸向脸,一块人皮面具就撕了下来,一张美丽的脸庞出现在众人面前,剑寒倒是没被迷住,他对着小龙女温柔的笑了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