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太监,原因如下!
刚看到某位起点的书友在书评区评论,说我的书抄袭人家,连汤水也没换,一样的午夜电台,一样的鬼吹灯。 于是特意问了一下读者群的读者,这才知道原来《我真是大明星》很早就写过类似的。 说实话,我有一个习惯,就是写什么题材就不再看同类型的书,我是2011年开始写娱乐文,也就是说这个类型的话五年没看过,而且我也不可能在发书之前把起点所有娱乐文翻一遍,那不现实。 不过既然撞车,而且又是人家先写的,我要脸也要自尊,也不想被人反复的那这件事情说事,所以果断太监。 作为一个作者也好,写手也罢,既然入了这行首先必须要尊重自己,尊重别人,这一次的事情是一个疏忽,我没想到冷门的电台主播和有声小说居然也有人写,看来自己的脑洞还是弱了点。 这本书太监,接下来再开一本新书,虽然一直都是扑街,但这种让人戳脊梁骨的事我是永远也不会做的。
能写我就写,写不出来我就不写,我的字典里永远没有抄袭这两个字。 另:谢谢支持过这本书的朋友,下本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