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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三十一章 招降

    厮杀就在这宽阔的山谷里惨烈的进行着,怒吼与惨叫,刀光与鲜血充斥霄汉,

    这是一场决战,这更是一场死战,

    李自成身陷死地,困兽犹斗,

    吕世为决后患,必须抓住这难得的机会全歼强敌,

    所有的人都在为自己的目的忘我厮杀,

    郝摇旗,李自成手下最勇猛的大将,在催战的鼓声响起的刹那,挥舞着大刀,第一个砍倒了紧紧跟在自己身边的婆姨,然后在李自成大声赞叹中,红着眼睛带着自己的亲兵冲向了敌阵,

    一股黑色的洪流转眼间冲向了一个红色的横队,那是吕世骑兵的一个小队,火红的战袍,闪亮的马刀,双层的藤甲,整齐的队形,无不显示着这是一支训练有素的人马,

    但是,这些人马身上具备了无穷的战意,却少了一些血腥强悍,这血腥强悍不是训练中能得到培养出來的,是百战之后,在无数死人身上才能感染的,而郝摇旗这些人马的身上就有这样的杀气,

    一个小队,转眼间便在郝摇旗等的冲击下瓦解崩塌,

    郝摇旗忍不住得意的哈哈狂笑:“吕世小贼,号称精兵无数,不过如此,”然后对身后兄弟大喊一声:“儿郎们,随我冲,冲破敌阵,杀了吕世,杀进陕西啊,,”

    身后的儿郎被一战胜利所鼓舞,呐喊着紧紧追随自己的将主,杀向了敌阵,

    但是,刚刚杀散了一个小队,迎面又是一个小队,依旧是火红战袍,雪亮马刀,密实的藤甲,依旧满身战意的迎击而上,沒有半点犹豫,

    杀散他们,这是郝摇旗等所有人的想法,

    但是,这队杀散了,或者说是人家根本就沒心情与自己等缠斗,但转头看看自己身后的儿郎,却已经死伤近半,

    杀气可以震慑敌胆,但不能取代机器般的精确与效率,在这样的效率下,当郝摇旗冲过第三道火红小队的时候,他已经浑身刀伤,再看身后,儿郎们已经死伤殆尽,

    抬头看去,又一队火红小队冲了过來,

    当郝摇旗冲破不知道多少小队的时候,就只剩下孤单一人了,抬眼看去,前面依旧是层层叠叠的敌人,而那万红之中一袭白衫,离着他依旧是那么遥远,遥远的似乎就在天边,让他无论如何也难以触碰得到,

    而又一个小队迎面冲上的时候,他再也举不动他手中那四十斤的大刀,

    田建秀看准机会,他的目标是那个年轻而显得文弱的吕世,擒贼先擒王,这是所有的人都有的共识,但田建秀想的更多,

    他知道,按照自己的力量,是无论如何也杀不到吕世身边的,他需要助力,

    刘芳亮的长枪,在战马之上,使唤的如毒蛇一般,虽然敌人的狡猾让刘芳亮的战绩几乎等于零,并且在战斗中,刘芳亮莫名其妙的身受几处刀伤,但这沒有挫伤他半点昂扬的战意,

    杀出去,这是刘芳亮等所有人的共识,一往无前的杀出去,才是求生之道,虽然大家都知道对面的,是自己的同气连枝的同道,但这时候,已经走到了这个地步,哪里还有半点退步,

    “护着我,杀向吕世小贼,”刘芳亮正酣战的时候,耳边传來田建秀稳健的声音,

    在闯军里,刘芳亮最佩服田建秀,因为,不但田建秀带人平和,而且足智多谋,成为李自成大闯王身边不是军师的军师,这是一种绝对的崇拜,信任,还有依赖,

    有时候,刘芳亮都想,如果事事大闯王都听下田建秀的建议,是不是大家就不会走到今天的地步,

    但是,现在已经沒有了如果,现在,面对吕世,只有厮杀,不死不休的厮杀,

    “保护我,杀过去,”耳边再次响起田建秀的声音,

    刘芳亮看到了田建秀那宝剑所指,是的,那个方向上,是一身白衫的吕世,

    在万马千军里,在一片火焰般的战阵之中,一身白衣的吕世,就成了鹤立鸡群,就成了万众瞩目,

    对,杀了他,才是扭转战局的关键,杀了他,

    杀了他是不是很可惜,刘芳亮的心里突然有了这种可笑的想法,

    自己很早就了解到吕世的所作所为,其实,在人前背后,刘芳亮等都在想,自己打打杀杀的,为的是什么,还不是活下去,安安稳稳的活下去,或者,为追随自己的兄弟父老安安稳稳的活下去,那么,自己打拼了这许多年,自己给自己身边的兄弟父老了什么,

    什么都沒有,只有颠沛流离,只有不断死亡,不断的苦难,其实,真的就像吕世那样,打下一片天地,让大家父老安稳,这不好吗,

    百姓被裹挟上了战场,是因为强大的势力让他们不得不低头,一路杆子上战场,是因为,他们已经举起了反旗,他们已经沒了后路,一个个杆子头领的前赴后继的厮杀,那是因为,他们的心又无奈,但更多的是yuwang,

    是的,是yuwang,原先一介草民沒有的yuwang与贪婪,

    那么,自己这些追随他们的将领的目的呢,

    还好,沒有做为人上人的贪婪与yuwang,残留的还有起事的初衷,为民,为父老,

    不过,现在呢,已经沒了退路,似乎,吕世根本就不想放过大闯王,似乎就是想将大闯王赶尽杀绝,

    “好吧,杀过去吧,杀了他,我们就可以逃出生天,”刘芳亮大喊一声,花枪闪动,在如火的火墙里,杀开了一条通路:“活擒了吕世,大家讲和,”刘芳亮的心突然有了这样的可笑的想法,

    在刘芳亮的保护下,田建秀终于冲到了吕世的面前,

    吕世就那么看着混乱厮杀的战阵,面色沒有喜怒哀乐,他的心现在已经沒了思考,有的只有悲哀,无尽的悲哀,

    当刘芳亮田建秀冲到自己面前的时候,吕世笑了,田建秀,字玉峰,李自成部将,性仁厚,有儒将之风,从李自成征战,多有大功,与李自成自北京败退,

    逃至湖北,接受南明何腾蛟招抚,复降清将佟养和,李过南下时复归李过,旋又降清,多尔衮下令,被杀,

    但是,吕世从來不认为田建秀的反复投降是懦弱,看他的投降都是在一种无奈的坚持,养精蓄锐,再举义旗,

    沒人理解田建秀,但吕世理解,这是吕世在了解的李自成的部将里,心情最是贴近的人,虽然两个人相隔几百年,但是,就似乎自己早就与他相亲相近,看着冲过來的田建秀,吕世沒有逃跑,更沒有挥剑杀上,而是将双臂张开,满面欢喜的大声喊道:“欢迎您,我的玉峰兄弟,”

    所有的人都诧异吕世的举动,认为这是吕世发癔症了,吕世的身边所有的兄弟一起端起弓弩,面对冲近了闯王的敌人,

    大出所有人的意料,

    田建秀冲到吕世面前,在十几步远的地方勒住战马,仔仔细细的看了看吕世,看了看吕世张开的双臂,然后突然滚鞍下马,跪倒尘埃:“末将田建秀,愿意归降闯王,”

    这一句,如惊天巨雷,不但惊呆了吕世身边所有的护卫,更惊呆了保护田建秀杀过千军万马的刘芳亮,

    “为什么,”面对跪倒尘埃的田建秀,刘芳亮竟然有点不知所措的喃喃问道,转而大吼:“为什么,为什么,”

    田建秀扭头,看着已经痴了的刘芳亮,低声道:“不为什么,只为我起事时候的诺言,无论谁能给追随我们的百姓以温饱,无论谁让我们的百姓活下去,我便追随谁,”深深吸口气,然后肯定道:“现在,我找到了,因此,我无怨无悔,”

    这才是田建秀的性格,这才是田建秀的本意初衷,

    刘芳亮不理解田建秀的所作所为,虽然他的信念和追求与田建秀一样,但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田建秀的作为,第一,他从來不认为自己追随的李自成是错误的,第二,在骨子里,他深深的坚守一个为人的坚定品行,忠臣不事二主,这是一个味将,为臣子的最基本的cao守,这不能改变,而田建秀在闯营里的表现也是这样,对李自成忠心耿耿,对军伍事情兢兢业业,沒有半点差池背叛,尤其,就在刚刚,是他召唤自己,与他并肩战斗,要生擒了吕世,

    啊,是了,这是诈降,是在引诱吕世上当,

    想到这里,刘芳亮双眼发亮,紧紧的握住了手中的银枪,只等田建秀暴起发难,自己立刻上前接应,

    看着吕世飞身下马,一点防备都沒有的,以坦荡的胸襟拉起田建秀的时候,所有的人都在为吕世担心,在吕世的身后,已经有人大呼不可,已经有人飞身扑上,更多的是端起了弓弩,只要田建秀一个细微的动作让大家认为对闯王有威胁,千百箭矢会让田建秀立刻死无葬身之地,

    但是,沒有出现人们想象的那样的结果,就在吕世几步走到田建秀面前的时候,田建秀的头低的更低,

    在吕世拉起他的时候,他谦恭而谨慎的接受了吕世安抚,

    田建秀,李自成一等一的战将谋士,真的投降了,

    “这不可能,这不是真的,”刘芳亮的信心彻底的崩溃了,嘴里喃喃着,将战马一步步倒退,

    田建秀转回身,对刘芳亮大声道:“兄弟,投降了吧,看看吕闯王的所作所为,看看现在的陕西翻天覆地的变化,在品味品味那震古烁今的城门宣言,只有在吕闯王这里,我们才能真的做翻事业,才能真的实现我们的理想,”

    刘芳亮看着向自己劝降的田建秀,轻轻的摇头:“你说的对,你说的都对,但是,我不能投降吕世,”然后深深吸口气,大声而坚定的道:“因为我有我为人的原则,”

    说完,一拨战马,再不回头,直接杀如如火的军阵,转瞬间便被那无边的火焰焚化的无影无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