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血疗
被斩去头颅的林麟趾的身体,并没有像之前同样是被他给扯断头颅的兰斯·茨密希以及布鲁赫氏族的陈杰一般,脖子断口处血流不止。而是包括右臂的断口,流血都是很快就自行停止。 维基就像是手里拿着的并不是林麟趾的脑袋,而是一个篮球,他惬意地将其抛起来,然后接住,然后又抛起。 林麟趾在被斩断头颅前心脏没有受创伤,所以此时并未死去,他的头脑还清醒着,只是失去了与自己身体的联系。在被维基抛来抛去的过程中,他虽然是感觉头晕眼花,却也渐渐习惯了目前这种奇妙的状态。 “维基,我头晕恶心,你要是不怕我吐你一脸,最好还是停下来!”被维基抛在空中的林麟趾的头,开口说话了。 “我倒是很期待,你准备怎么吐我一身。”维基戏谑地说道,不过他还是停了下来,并没有继续欺负只剩下一个头的林麟趾。 林麟趾撇撇嘴,说:“维基,你别告诉我,我以后就只能作为一个头而存在。” 维基耸耸肩,说:“很不幸,你猜对了!” “瞎扯!”林麟趾自然是不信,问道,“快告诉我,我该怎么才能恢复原状。” 虽然林麟趾看似很平静,但维基还是能看出来他心中的忐忑,没有再捉弄他,说道:“用血疗术就可以!” 林麟趾等了半晌,却不见维基继续说下去,不由恼道:“你能不能先解释一下这该死的血疗术它是个什么东西。” “嘿嘿!”看到他终于是急了,维基这才贱笑着说道,“就是将断肢断口接在一起,然后用自己的血液去浇接合处,使之愈合在一起。” 林麟趾还想再仔细问问,却听维基一句“注意!接住了,摔到我可不管”,就将他的头颅朝着他躺在地上的那具身体扔了过去。 “我……”身体根本无法动弹,让他怎么接住自己的脑袋,林麟趾刚想爆粗口,脑中却突然升起一股莫名的感觉,仿佛随着距离的接近,他与自己的身体重新恢复了联系。 只见地上那具断臂的无头身体,突然动了,他伸出左手,稳稳地接住被维基扔过来的脑袋。 “维基,帮帮忙,我就一只手,你让我自己怎么接!”林麟趾叫道。 维基摇摇头,表示爱莫能助,说道:“林,你还是自己解决吧,要知道并不是任何时候,都能有外人帮助你的。” “也不是任何时候,我的脑袋会被人给斩掉!”林麟趾没好气地说。 “哈哈!”维基在那一个劲的大笑,却就是不准备帮忙。 一只手要接合头颅确实有些困难,林麟趾考虑之后,选择先行接合同样被斩断的右臂。虽说是脑袋与身体之间有了联系,但从以往的亲密无间变成如今的存有隔阂,配合的默契也是直线下降。 费了好大劲,他的左手才捡起右臂,将其与肩膀的断口接合了起来,然后他又立刻将左手伸向另一边的脑袋处,用嘴巴狠狠地咬开手腕,再用流出的血液,浇起结合处来。 渐渐的他与右臂的联系也重新建立了起来,然后林麟趾如法炮制,又成功地接上了自己的脑袋。 “维基,这笔账先欠下,我迟早也要让你尝尝脑袋被人砍掉的滋味。”林麟趾爬起身来,活动着还很僵硬的右臂和头部,咬牙切齿地说道。 维基嬉皮笑脸地说:“那种感觉我早就尝试过了,林,我这也是帮你体验一下,免得以后万一你脑袋掉了,也不至于不知所措不是?” “这么说你还是好心喽?”林麟趾撇撇嘴,哂笑道。 “那当然!”维基这家伙脸皮也不是一般的厚,说出这话来一点都不害臊。 林麟趾现在可是失血过多的伤员,他站在那有气无力的,根本懒得跟维基打嘴皮子仗。 维基也看出来了他的虚弱,说:“走吧,先回酒店了,回去好好给你补补!” 林麟趾自然是没有意见,应道:“嗯!” “要不要我背你回去?”维基倒是难得发起了善心。 “哼,不用!”林麟趾冷哼一声,很有气节地说道,“我可不给你赎罪的机会,我要让你一直为把我搞成这个样子而内疚不已!” 维基翻着白眼,笑道:“你就是不让我背,我也不会感到丝毫的内疚!” 林麟趾不理会他,伸手从自己中裤的大口袋中掏出来一瓶红色果酱,咬开后有滋有味地喝了起来。 “咦?”维基奇道,“我说,你什么时候偷偷在身上装了瓶这玩意?” 林麟趾好似做了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趾高气昂地向着酒店的方向走去。一瓶红色果酱很快就被他给喝光,就像是变戏法一样,他在中裤的另一个大口袋中,又掏出一瓶来。 身后的维基看得是一阵无语,突然他想到了什么,眼中闪过一道精芒。 “林!”维基疾行几步,与林麟趾并肩。 在伤后立即补充到鲜血,这让林麟趾的精力得到了很大的恢复,已经没有了之前的虚弱。他看到维基走过来,连忙躲了一下,似乎是怕他要抢自己手中的红色果酱。 维基哭笑不得,说:“你至于吗?” 林麟趾点点头,很认真地说道:“至于!” “好吧!”维基一副被你打败了的样子,说,“咱们说正事,林,你有没有发现这红色果酱的妙用?” “妙用?它能有什么妙用,不过就是一般的人造血罢了!”林麟趾有些莫名其妙。 “正因为它是人造血,便于携带啊!”维基情绪微微有些激动,说,“你想,如果我们是在跟敌人战斗,当双方都已经拼到最后满身创伤时,你突然拿出一瓶人造血来喝下,那……” 林麟趾神色一动,叫道:“对啊!即使不在战斗中使用,在战斗结束后第一时间喝下它,那身体也就能立即恢复,这简直就是红水啊!” “红水?”维基一愣。 “就是血瓶。”林麟趾解释道,“在很多网络游戏中,都有能立即给角色补充血量的血瓶这种道具,因为它们大多被设置成红色,所以也被叫做红水。” 维基还是满脸的茫然。 “嘿!我忘了你是个电脑白痴,当然不懂网游是什么啦,嗯……就当我没说!”林麟趾摆摆手说道。 靠,遭鄙视了。 这让维基很是不爽,一路上都在恶狠狠地盯着林麟趾,搞得他是寒毛直竖,生怕这家伙脑子不对劲又发起飙来,他可不想这么快就再享受一次身首异处的感觉。 终于是相安无事地回到酒店,林麟趾又喝了两盒红色果酱,这才彻底缓过劲来,不过他还是感觉自己的右臂和脑袋非常别扭,它们似乎跟整个身体还没有很好的兼容起来。
“我说维基,你今天是发的什么疯,下手这么狠!”在酒店中维基无法动手,所以林麟趾理直气壮地质问了起来。 维基躺在另一张床上,说:“还不是你咎由自取。” “你倒是说说我怎么就咎由自取了?”林麟趾不乐意了,坐起身来,他决定这笔账要好好跟他算算。 “你越来越多疑了,在T市你就杀了在慢摇吧起冲突的那个人,而现在又不放过钱老三,你总是觉得与你起冲突的人会威胁到你的亲人,那么长此以往,是不是凡与你有矛盾的人你都要赶尽杀绝?”维基也是坐了起来,说道。 “我承认,在T市那次杀人确实是有些太过冲动,但那也是为了云冰好,事情是我惹出来的,如果在我离开后她因为此事而遭到什么伤害,这是我无法接受的。”林麟趾正色道,“至于这次的钱老三,就更该杀。” 看着维基皱眉,林麟趾没有给他说话的机会,继续说道:“你先别急着反驳,听我给你说,首先我的身份已经暴露,跟钱老三同车的那个小子,他认识我,准确的说是我跟他有一个共同的朋友常小强,而他显然也是知道这点。我能肯定,老常他是不会出卖我的,但他的隐瞒却会给他自己带来危险。” “你或许是觉得我危言耸听,那是你不知道钱家在C县的名声,他们家在这里根本就是土皇帝,人人都得仰其鼻息。就拿钱老三来说,那家伙几年前杀过人,当时轰动全县,但结果怎么着,一年之后,还不是开着个沙漠王子,在大街上继续横冲直撞。这样的人,即使他不会威胁到我,我杀他也毫不手软。” 维基沉默,照这么说来,那个钱老三确实是个危险的人物,如果被他查到林麟趾的底细,在找不到林麟趾本人报仇的情况下,很有可能就会对其亲人下手。 “嗯……林,我承认我有些误会你了!”维基很诚恳地说道。 林麟趾撇撇嘴,幽怨地说道:“头都被你砍过了,现在说这话还有什么用!” “嘿嘿!来,再喝一瓶,好好补补!”维基谄笑着起身递过去一瓶红色果酱,巴结着说道。 林麟趾满意地点点头,接过来咬开,浅浅喝了一口,说:“其实钱老三都是个小人物,关键是他们家那个老爷子,那可是个传奇性的人物。听说他们家有好几座金矿山,而守矿的人拿的武器是德国造的mp5冲锋枪,虽说真假还有待商榷,但足见其家族的势力。” “那个老头子的护短也是特别有名,要是真被他查到我头上,我自己倒是不怕,但我们家……嗯?”林麟趾正说着,脸色突变。 “糟糕!” 他虽然是杀掉了钱老三跟刘山鹞,但还有其他很多小混混们可是见过他的,而且与他一起的维基是外国人,这太过明显。顺着这个线索,钱家很容易就能查到他们入住的是哪家酒店,而即使是他们立即离开这里,但酒店的入住记录,还是会暴露出来他的底细。 林麟趾这样想着,手中一抖,盒装的红色果酱掉落在床上,顿时将床单染得一片血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