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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福兰

    玛茉儿从金鹅酒馆里走了出来。这时,已经下了一天的雨夹雪让整个费都宛若刚刚欢好过的女子,潮湿而且疲倦。

    夜已经很深,看不到一点星星,只有无数不断从苍穹漏下的,打得人生疼的雨点。

    即便是不夜城费都那氤氲在纸醉金迷中的喧闹,也渐渐的朦胧淡息了。

    刚刚走过绿玛瑙广场的玛茉儿,在街角停了下来,借着昏黄的魔晶路灯,痛惜地看着自己刚买的裙子,漂亮的层叠裙摆上,已经沾染了几处泥点。

    “该死的天气。”玛茉儿抱怨着,小心翼翼用手指慢慢擦拭,但只能让土黄色的污垢越来越大,这让她的眉头皱得越发深了。

    对于一个兼职着某些行当的吧女而言,这件裙子是她颇受欢迎的秘密武器之一。

    谁都知道,玛茉儿是金鹅酒馆最出名的招牌女郎,当她在酒桌上来上一支热辣的舞蹈时,男人们兴奋的嚎叫几乎能将屋顶掀翻。

    然后就会有某个酒客,对着老板说上几句,再悄悄塞上几枚银意奥,买来在酒吧楼上的小房间里,和她单独待上一段时间的权利。

    一般两刻钟,有时更长点,玛茉儿的荷包里,也会多上一把“叮铛”做响的东西。

    再干上几年,就能费都的郊外,买上一栋带后院的两层屋子,或者去更远点的地方,找个本分点的男人嫁了。每次玛茉儿在入睡前,总要数数今天的收入,美滋滋地盘算着。

    对这种不能浆洗的高档裙子,要花费的清洁用费,会让她的梦想再推迟好几天。

    所以,当那个男人走近她的时候,玛茉儿决定再做一笔生意。

    微弱的灯光让玛茉儿看不清楚男人的模样,但他脚上那踩得路面直响的长筒鞋子,手上细长的拐杖,以及停在身后的马车,都暗示着,这男人买得起她。

    如果是个绅士,那么她还有可能再去次宝钻大街的那家昂贵得叫人结舌的旅馆。

    玛茉儿只去过一次,那还是在半年前,一位年老的贵族,用一枚金恺撒,买了她整整一夜。

    贵族当然不会去楼上的小房间,于是她被带到了皇宫——对玛茉儿来说,那家旅馆奢华的装潢,和她想象中的宫殿,没什么区别。

    虽然老家伙软绵绵的东东使得玛茉儿的舌头辛苦了一晚上,才使他爽歪歪地心满意足,代价是自己的腮膀子在第二天又酸又麻。

    但玛茉儿还是很怀念在铺满柔软羽毛垫子的床上打滚的感觉。

    舔舔自己丰满性感的嘴唇,玛茉儿将身子斜靠在路灯的柱子上,轻轻旋转着雨伞的伞柄,尽量将自己修长健美的腿从裙子下露出来,那挺拔的胸部,骄傲地在衣服下描绘出伟大的曲线。引诱男人的功夫,她可不差。

    很快,玛茉儿就后悔自己的贪心了。

    当男人扬起一直藏在身后的手时,那把尖刀在灯光下闪烁的寒光,叫玛茉儿媚眼迷离的双眸,变得惊恐绝望。

    难以抑制的剧痛将所有的思绪与感知撕扯得粉碎,很快,她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巡警队的探长莱姆骑士,是在清晨接到报告的。

    灰白色的雾气让绿玛瑙广场显得憔悴,这座有些年头的老广场,此刻被一队巡警骑兵封锁了。不时有早起的居民,好奇地探过来想知道发生了什么,马上被士兵们斥退。

    莱姆慢慢揭开盖在尸体上的黑布,那具无头的身体呈现在他面前,是个身材非常不错的姑娘。

    因为寒冷,血液还没完全凝固,将潮湿的路面染上一层粘稠稠的红色。

    “赶快查明她的身份。”莱姆吩咐着下属,顿了顿后,他看着那条放荡的裙子补充道,“去酒吧和流莺街问问,有谁失踪了。”

    将从尸体上找到的钱袋掂了掂,听着意奥与铜子碰撞的清脆响声,莱姆低声咒骂了几句。

    每次都残缺了肢体。

    每次尸体的切口都整齐毫不凌乱。

    每次被害者携带的贵重物品都没有丢失。

    他知道,那家伙又出现了。

    午夜屠夫,这是巡逻队内部,对那家伙的称呼。

    ※※※

    也许费都比起千塔圣城安诺,少了一丝神秘和美感;也许费都比起永恒王都坦丁,逊了几分庄穆和大气,但哪怕是游历最广泛的流浪诗人,都无法否认,不夜城费都是他们见过的,最奇妙的城市。

    阴霾冬天的寒意似一层重雾拥抱着整个城市,天也灰蒙蒙的看不到阳光,厚重黯淡的云层在中午时分终于破开了口子,持续了数天的阴雨在休息了半日后,又淅淅沥沥地织出银丝般的雨幕。

    福兰.弗莱尔站在公寓的石砌门厅里抱怨着鬼天气,这是个身体修长的年轻人,嘴总是紧紧抿成一条薄线,与头发同是棕色的瞳孔让他显得略微冷漠。

    按俗语里的词来形容,就是天生的“冷脸子”。

    “弗莱尔啊,是个俊小伙,就是看上去太酷了些。”不少姑娘都这么说。

    坏天气让费都的交通业出奇的紧俏,一辆辆载着客人的马车川流不息,车轮将坑洼的泥水绞得飞溅,马车夫奔放的cao纵着车子躲开各种障碍,在不算宽敞的道路上飞飚。

    一辆破旧的马车停在福兰面前,“爵爷,您要去哪里?”马夫恭敬地说道。

    对这位贫穷得连私人马车都没有,沦落到在老城区居住的勋爵。在这里讨生活的人们有着善意的宽容。毕竟在自己身边有位真正的贵族居住,总归是件让人觉得自豪的事情。更何况这位爵爷彬彬有礼,有着不同于平民的教养和风度。

    “去金鹅酒馆,麻烦您了。”福兰拉住车厢外的提手,跨上了马车。

    车驾驶得很稳,只是冷雨夹杂着冰粒从车蓬破损的裂口灌进来,福兰打了个寒颤,把衣领向上提了提。

    大概一刻钟后,目的地到了。

    红色的屋顶,夸张的大招牌,酒徒高声的喧闹不断从窗户里传出来。

    金鹅酒馆大概是绿玛瑙大街上最热闹的地方,那里有廉价美味的啤酒,热情放浪的吧女,以及最著名的小房间。虽然粗俗,但每个正常的男人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乐子。

    福兰从荷包里拿出一枚银奥意递给车夫,看着他在兜里翻来覆去的找零钱,那双红肿的手生满了冻疮。

    如果不是为了生计,有谁愿意在大冷天里出来拉活受罪呢?

    福兰不忍心地摆摆手,示意车夫不必找零了。然后转身走上两步的台阶,推开酒馆有些班驳的红漆木门。

    酒馆里暖和的很,福兰活动了下有点僵硬的身体,向几个朝他打招呼的熟人点点头,朝着角落里那群东方商人聚集的桌子走去。

    费都虽然地处边境,但一百年前,穿过波涛汹涌的死寂之海,带着载满贵重货物船队的马摩尔克商人,很快使这个边陲渔村发展成整个拜伦帝国最繁华的商业城市。

    连接东西方,被称为香料航道的行商路线在西方的第一站,就是费都。

    玻璃、香料、调味品,还有许许多多前所未闻的稀罕物,只要能毫无损失的运到费都,马上可以换取十倍的利润。

    把这里出产的胡椒、羊毛运过去,一样能得到足以让任何贪心商人满意的报酬。

    这就是无数商人趋之若骛,宁可冒着生命危险转返于两地的原因。

    黄金角海湾,商人们以这富贵的名字,来命名费都所处的这条平直宽阔的绝佳入海口。

    “你……们好,我是委托人福兰。”福兰结结巴巴的用东方语言向他们打招呼。

    看着商人们有点警惕的眼神,福兰掏出了一张字条。

    这是阿里夫,转返于香料航道的商人中,最有实力的大人物,开给他的提货单。

    一位看来是领头的商人接过提货单,仔细瞧了瞧,露出了一丝微笑。

    对这位特别的顾客,他们早有耳闻。

    他总是要求购买一些很怪异的植物,甚至只需要某些根茎或者叶子,虽然并不算奇珍异草,但收集起来很麻烦。

    所以也只有像阿哈默德麾下的大商队,才会接受他的定单。很大程度上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香料之路第一商人的名誉。

    如果没有现货,就会先收取一半的订金,在下次返回时再来拿货。

    付清余下的货款,商人回到房间,片刻后,递给他一个鼓鼓的小羊皮袋。

    为了这里面的东西,福兰不但等待了四个月,还拿出了整整二十个金奥意,这足够一个普通家庭衣食无忧的生活半年。

    如果不是卖掉了父亲遗留下来的一块琉金画框,福兰还真拿不出货款。

    把小羊皮袋系在腰间,福兰找了个靠墙的空位,点上一杯啤酒,朝还在看着他窃窃私语的商人们遥遥举杯示意后,小口小口地抿了起来。

    “爵爷,几天没见啦。”有谁附在福兰耳边腻声唤道,某条滑腻的东西在他耳垂上飞快的舔了下。

    吓了一跳,差点把酒杯打翻的福兰才发现,一个金发的年轻吧女无声无息地站在他身后,笑得像只狡猾的小猫。

    这是个充满活力的姑娘,两只如最上等玛瑙般的绿眼睛总是忽闪着使人爱怜,微小的淡淡雀斑点缀在鼻梁周围,让整个人更加俏皮起来。

    “安玫,别吓唬人了。”福兰没好气地挥挥手,掏出手帕将刚才溅在袖口的啤酒擦拭干净。

    “咦?好漂亮呀。”安玫飞快地抢过手帕,仔细看了看上面的百合花纹和蕾丝绣边,然后堂而皇之地放入了自家的腰包。

    福兰无奈地耸耸肩,在这只小野猫面前,不能拿出任何精致点的东西。

    镶嵌银箔的鼻烟盒、造型漂亮的打火机、别致的领扣……不知多少小玩意,就这么换了主人。

    这种近乎打情骂俏的抢劫,是他和安玫经常玩耍的一种小游戏,也是两人熟黏的象征。福兰也挺乐意用这种方式,送她一些小礼物。

    “怎么啦,想我呢?”安玫环着福兰的脖子,在他耳边轻轻呵着气,“如果现在就去小房间,可是要钱的哟。”

    “现在可不成,下午还要工作。”福兰掏出一枚刻着天坪的黑色胸徽,得意地朝安玫晃了晃。

    安玫睁大漂亮的绿眼睛,兴奋地用身子大力蹭着福兰,“你升到检控官呢?”她尖叫着。

    “现在还只是见习,不过再打上几场官司,相信离正式也不远了。”福兰自信的炫耀道,感染着安玫的喜悦,他心里也暖和得很。

    毕竟在利益至上的费都,真心为他祝福的,也只有这个姑娘。

    福兰的家族,是从很早以前,就开始衰败的贵族世家。

    从祖父的子爵,到父亲的男爵,当传到他时,除了最低等的勋爵头衔,家族中再也没有任何产业。

    这也是他卖掉祖宅,搬迁到老区居住的原因。

    亏对律法颇有研究的父亲生前写有大量的笔记,熟读了这些的福兰才在一位远亲的帮助下,勉强在法院找到了工作。

    从十六岁到二十三岁,七年时间里,福兰已经将法典背得滚瓜烂熟,也积累了大量的经验。有时候,一些资深法官在庭上还得靠他悄悄提示一下律法条文的内容。

    “第七庭的活法典”,大伙都这么亲切地称呼他。

    凭借着这股聪明劲,他的职位一升再升,从最先开始的记录员,到书记官,再到见习检控官。如果好好的为几场官司做出适当的裁决,福兰相信,很快会去掉前头的见习两个字。

    “等酒馆打烊了,记得来接我。”安玫漂亮的小脸红通通的,她撅着俏皮的小鼻子说,“送你件礼物来祝贺,免费的哦。”

    福兰清楚那已经送给他很多次的免费礼物是什么,很多孤寂的夜晚,那份柔软娇艳的礼物,在他破旧的小公寓里,点燃着热情。

    “嗯。”福兰爱怜地拍拍安玫的脑袋,小声对她说,“再等些时,我坐上了检控官的职位,就能养活你了。”

    片刻后,金鹅酒馆的某个角落,传来了桌子被掀倒的嘈杂与围观者的口哨,酒台里的老板,望着拥抱着跌倒在地的两人,大声嚷嚷,“爵爷,楼上的小房间现在要用的话,给你打个八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