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 游击首战告捷
林武那边果然已经没事了,探子来报,兽潮过去之后,尽管拉曼和大胡子仍在进攻营地,但收效不大,没有造成多大伤亡。 就是现在!林修认为现在大胡子他们经过连日作战,必定疲劳不堪,是自己这只黄雀出动的时候了。 虽然火枪只造好了几支,但林修认为暂时还不需要这种高级武器,有炸药已经足够。 由于炸弹的工序并不复杂,所以这玩意已经造了一堆出来,有百数个之多,威力强度足以炸崩任何营寨的护墙。 不过在这段时间研制火器的过程中,林修又发现了一个问题,就是自己部落的工人严重不足,生产效率低下。 虽然士兵职业化让部队的战斗力更强,但经济与科技发展同样需要青壮男丁,大家都去当兵了,因为工资高,还能立功。没人愿意当工人,就难以让部落的生产力提高。 比如现在,自己要带兵出去打仗,部落里就剩下几十个商人,几十个工人是青壮男人,其他都是做不了事的老者,火枪的制作进度就会大大下降。 但这个也是目前很难解决的问题,因为部落现在处于战斗不断的非常时期,没有能让他们安居乐业的资本,否则情况可能会稍微好一点。 医学的不发达,也会导致工人数量更少,那些在战场上受伤的士兵,其实完全可以回家更换职业;但由于没有得到有效的治疗,所以往往是稍微重点的伤情,便只能等死。 所以林修没有了亚瑟的阻碍之后,便下令马丁开设医馆,专门教授医学知识,希望在这一方面能够尽快取得突破。 一千两百名战士整装待发,此行,意义重大! 和林妻告别之后,林修头也不回地领着人走了,赶到那边需要差不多两天时间,希望不要出现什么变故才好。 打仗的过程中,林修最怕的不是失败,而是行军,这种耗体力而又无聊的过程实在是令人想死。 虽然身体素质经过一段时间的锻炼好了不少,但是坐在马上连续奔袭,还是有点受不了;不光是自己,那些强悍的原始人也累得不行,只是没说出来而已。 “难道你有什么更快的办法?”亚瑟听到林修诉苦,顿时来了好奇心。 林修发明了这么多稀奇古怪的玩意,再多一点亚瑟也不会觉得奇怪,所以他还以为林修又有了什么新的想法。 “办法倒是有,不过暂时很难实现。”汽车这个玩意,林修还真是一窍不通,最多能说出蒸汽机之类的术语,具体要怎么研制完全不懂。 其实如果坐马车就可以解决行路难的问题,但林修认为那有些做作,虽然自己也认为这个领袖的位置坐得很稳,但出于以前的吊丝心态,没有厚起脸皮来。 这一次,林修没有绕道而行,而是直奔大胡子的营地,听说他出动了不少士兵,那么营地防守必定空虚,说不定有偷袭的机会。 再加上这次出来,不仅带上了十架投石车,还有炸药这种高端武器,就算他留有士兵把守,也可以强攻试试看。 大胡子果然是个狡猾的角色,他的营地之内,竟然还有几百士兵! 派出卧底进城查探之后,亚瑟面色凝重地说:“他到底是从哪里来的这么多战士?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他的实力如此强大,我甚至认为他只是个不大不小的部落首领而已。” 这个营地发展得很不错,里面人丁兴旺,自给自足,防御工事也很齐全,可见大胡子不但有军事才能,在内政方面也不错。 可是,他的敌人是自己,一个掌握了超时代科技的人! 亚瑟带着人入城之后,便在护墙的角落全部安放了炸弹,这只是引爆用的,所以不用专人来点燃。 而真正开启大战的还是投石机,林修已经专门准备了油爆弹,这种代替了巨石的玩意一旦爆炸,方圆十米之内草木无存,曾经吓得莫顿和亚瑟脸都白了。 大军集结到营地前方五百米处就被发现了,他们立刻关闭城门,殊不知这根本是无用之举。 守株待兔?老子让你们知道什么叫做高科技! 林修得意洋洋地命令部队继续前进,以达到投石车的射程,他们不敢出城迎战更好,自己可以随心所欲地调整角度和距离。 林修现在还没有要冲锋的意思,这一战,就是要实验新型武器的威力! 十颗带着黑色浓烟的油爆弹从天空划过,瞬间掉入了敌营之中,接着,一幕本不该在这个时代出现的场面,震惊了整个岛屿! 巨响如同雷鸣般震耳欲聋,油爆弹本身的爆炸场面就够大了,还引爆了那些**,敌营瞬间变成了火海,被炸死炸残的更不在少数。 守城战士已经完全蒙了,他们哪里见过这种场面,心里唯一的想法便是,这难道是受到了神灵的惩罚? 同样惊讶的还有亚瑟,他连说话都不连贯了:“这……这……真是厉害啊!” 火器作为改变了人类军事模式的武器,这种说法绝对不是夸大其词,冷兵器进化到热武器,这是一种质的飞跃。 两种武器能带来的效果,一个天一个地,完全没有办法比。 而热武器也将帮助人类成为宇宙之中的高等生物,这种改变不是因为身体、思想的进化,而是力量的强大,足以站在食物链的最顶端。 也许现在大胡子唯一能扭转局势的做法,便是集合所有兵力冲出营地,破坏投石车,并与林修决一死战。 但很可惜大胡子不在营地之内,而且就算他在,也没有这种勇气! 他照样也是个原始人,怎么能理解这种高端的武器,所以肯定也会和现在营地里的那些人一样,跪地向上天祈祷,吓得魂不附体,完全没有了战意。 林修此战就是为了立威,所以丝毫没有留情,投石车不断地装填着弹药,但已经改成了石弹、油爆弹轮用,这样是避免杀害太多的无辜民众。 尽管如此,现在大胡子的营地已经彻底不能成为安家之所了,所有房屋都已经燃烧着熊熊大火,而护墙也炸开了几道口子。 接下来,便轮到步兵进攻了! 一袭黑色军服的士兵以最快的速度冲向敌营,投石车也在这时暂停了攻击,以免误伤己方士兵。 连续行军两天,士兵们都没有得到休息,但林修已经放话,只要攻下这个营地,便可以大块吃rou大碗喝酒,狂欢庆祝! 士气再度被激发出来,面对这些已经意志崩溃的敌人简直如同大人欺负幼儿园的小孩。 林修没有留在后方指挥,而是跟在队伍的后面,也不急不缓地参加到了攻城的行列之中,现在已经没有守兵在墙头抵抗,所以基本上是很安全的。 况且,林修手中拿的可是正儿八经的火枪! 这把火枪刚研制出来的时候,林修已经拿着去打猎练习和实验了,现在虽然说不上是个神枪手,但至少能完美控制后坐力,并且能时不时对目标造成伤害了。 亚瑟对火枪可是眼馋不已,但由于出来得匆忙,所以没有得到这个福利。现在营地内制造一把火枪,需要两天左右的时间,这还是十小时制工作的结果,所以他暂时只能看着林修威风,自己还是拿着长矛。 这火枪仍处于初级阶段,所以后坐力的问题暂时没有解决,林修在地上开枪是没有什么问题,但坐在马上就不行了,连马儿都会因此受惊。 由于兴奋过度,林修的第一枪没有命中目标,那个可怜的家伙算是躲过一劫,马上转身跑掉了! “靠,这么不给面子!”林修怒骂着装填弹药,同时也在寻找下一个可怜虫。 终于一个已经胆子稍大的敌兵企图做最后反抗,林修双手举枪,瞄准了他的胸部,岂料砰的一声,却射中了他的大腿,这准度简直令人汗颜。 “是距离的问题!”林修再次安慰自己,那离自己足有一百多米,能打中就不错了。 第三次开枪,林修终于准确命中了目标,而且是正中心脏,对方立刻毙命。 火枪这种武器,即使能量产,看来也必须经过长期训练才能真正地发挥其威力,否则浪费的弹药都不知道能否负担得起。 硫磺、硝石这些火药的原料,虽然好找,但是可惜量不大,在实验的过程中,就浪费了大半。现在制作火枪,可以说是在用着最后的储备。
为此,林修已经命令商人,有机会要多收集点这些东西,自己可以高价购买。本来不给钱也没事,但那样就过于霸道了,民众会闹不满。 林修不知道自己其他方面做得好不好,但是在民心这一块,还是非常注意的。 既要让他们感受到自己的威严,又要和他们显得很亲近,不是高高在上的统治者,而是真正的一家人。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在任何地方都应该是适用的。 战士们对付这些已经丧失了信心的敌人,可谓是痛打落水狗,手下丝毫没有留情,除了老弱妇孺一概杀无赦! 这是一曲胜利的奏鸣曲,在敌营的上空徘徊不去! 两个小时过后,敌营之中已经血流成河,林修站在最中间,仍会感觉到反胃,不过比以前已经好多了。 大胡子的战士很强,他们只是被高科技给吓傻了,打击了士气,否则绝不能如此快解决战斗。 尽管如此,己方还是损失了十几名战士,那些负隅顽抗的死忠者发起狠来也十分难缠。 留下人打扫战场之后,林修便走进了大胡子居住的屋子里,这个地方不算豪华,原始人首领都爱的珠宝首饰,这里偏偏没有。 填满整个屋子的,是很多羊皮。 这一般是记录重要信息的载体,林修对此并不陌生,不过上面的文字确实很难看懂。 上次林德给自己看的那个,类似于象形文字,但这上面的,却是自成一体的某种文字,书写方法像拉丁文,但却极其有规律。来来回回总共才十几个字母,而且重复之处甚多。 “你认识大胡子多久了?”林修抬起头问站在旁边,同样也研究着这些东西的亚瑟。 “准确地说,我并不认识他,只见过几次面。” “那大胡子的部落存在于这个岛屿有多久了?” 林修之所以这样问,因为这些羊皮纸的年代看上去十分久远,说有几百年也不夸张。亚瑟作为岛屿上的老住户,应该懂得一点对方的历史。 “不久,他们是一个新兴的部落。听我母亲说,当时她都没有听说过对方,大胡子应该是在我刚成为首领那时候,才聚拢了一些族人,建造起这个营地。” 原来如此,那这羊皮纸,记载的应该不是他们部落的事情,文字自然也不是他们的。 大胡子莫非能看懂它们?否则他怎么会将其放在自己的屋子之内,这可是最安全的地方。 林修呆在屋子里,就一直没有出来,直到亚瑟来通知,庆祝已经开始了。 除了必须巡逻的战士,所有人都加入到了狂欢之中,整个营地点上了十几堆篝火,上面靠着各种食物,酒水和翩翩起舞的美女当然不会少。 整个时代,人类还处于很愚昧无知,并且不懂得自我价值,及其人格尊严。 就比如自己现在占领了大胡子的部落,他族内的女人现在来陪舞,竟然也是喜笑颜开的,这就是没有信仰及愚昧的表现。 换句难听的话来说,有奶便是娘! 只要不杀死他们,并且给一口饭吃,他们就不会思考其他的事情了。 林修虽然觉得他们可怜,但也暗自庆幸,若非如此,那么每一个族群的安抚工作都是项大工程。 而现在,只需要将他们转移到自己的营地,加以教化,给予信仰,便能彻底收服,使之成为自己的子民,相对来说简直没什么难度。 也许乱世之中的人都是如此,生死已经难保,又何必在乎跟随的是谁? 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英雄,作为普通人,所需要的,只是生存而已。 既如此,就让我来结束他们的无知吧! 林修喝了口酒,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很快便融入到了欢快的气氛之中,这当然也是掌握民心的一部分,与民同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