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文学 - 历史小说 - 贤王在线阅读 - 第148章金马门待诏(二)

第148章金马门待诏(二)

    甘延寿说的很对,与敌搏杀,务求一击而中,用最简单的方法杀死对方,保存自己的实力,这才是真正的搏击。

    因此,苟参觉得能够从甘延寿的身上汲取的东西,太多了,看似鲁莽粗鄙的朱博都知道关键时刻借用从苟参这里听到的诗句来唬弄人,何况苟参又是一个心事重重的异世来客。

    除此之外,苟参还非常想练习射箭,不光因为射箭是君子六艺之一,而且弓箭在这个时代就是最有效的远距离杀伤武器,所谓的艺不压身,多学一点本领,对于安身保命总是好事,这是那天看到甘延寿的射技之后就生出来遏制不住的念头。

    只是这时候在杨家做客,条件不允许,况且,有很多事情,苟参也不愿意让别人知道,也不可能让别人知道。

    国之利器不可轻易示人,藏拙和保守秘密从来都是苟参为人处事的一个原则,苟参觉得在平时汲取别人的长处,转化了为我所用,增加自己的本领,在这个时代里,非常有必要。

    第三天,苟参仍旧在宣室殿外静候了一天,下午回到杨恽住处,杨恽又是酩酊大醉,苟参依旧的如同往常,洗漱,吃食,回去练功。

    第四天,长安普降春雨。春雨贵如油,这场雨对于缓解春种的旱情有着很好的作用,不过苟参在宣室殿外看着雨丝淅沥,懵然的站立,如同一个雕塑一样。

    这场雨持续了两天,到了苟参在未央宫宣室殿外的第六天,天色放晴,整个的一天苟参都觉得空气很清新,远山如黛,青天白云。如是而已。

    接着是第七天,第八天、第九天……

    苟参觉得自己可能即将成为了未央宫宣室殿外一个比较稳妥的附属物的时候,在第十天的午后,天子刘询终于有了诏书给他。

    大汉天子诏:颖水县令苟参为金马门待诏。

    苟参接诏,小黄门接着说道:“陛下诏你不必回颖水去了,随着到待诏署办理交接即可。”

    雷霆雨露皆是君恩,苟参听了默然,接诏谢恩,随即和小黄门到了未央宫的金马门待诏宦者署,交付印鉴完毕,就被告知今日可以先行回去了,明日因为是告日,也就是休沐日,也不必来,后天来此处待诏即可。

    西汉时官吏休假叫做“告”,《汉律》规定:“吏员五日一休沐。”

    休沐的意思就是休息、沐浴,因为汉代官吏供职期间,一般居住在官府修建的房舍中,是不与家人同住的,所以官员每五天就休息一天回家和亲人团聚。

    不过上有规定,下有对策,具体的怎么cao作,也不能一概而论,比如在颖水,寇德海就让小妾和自己同住县衙,苟参就让花红和丙女和自己在一起,也没人能管得住。

    那个小黄门已经离开了,苟参办完事出了待诏宦者署,面无表情的走在有些空荡荡的路上。

    “刘询依旧没有召见自己,甚至都不让自己回颖水去了,他是要做什么?”

    苟参一路心事重重,直到了一个拐弯处,懵然就听到有人在低声说话:“……恭喜啊,陛下……敬武公主……富平候……”

    苟参心里一动,轻轻的凑近了些,听到是两个人说话,其中的一个说:“……馆陶公主温软秀丽,你不是早就心动不已了吗?”

    “……那敬武公主国色天香,你不是也心仪已久……好了,不说了,咱们出去再谈……”

    听着脚步声逐渐的远了,苟参从墙角往出一透,远远的看着两个人正在朝宫外走,一个看着像是廷尉于定国的儿子于永,另一个,像是富平候张勃的儿子张临。

    苟参站在高大的宫墙跟,抬起头看着两道宫墙之间的一线蓝天,心思飘渺——“待诏金马门是个什么东西?有颖水县令做的爽利么?”

    一会张临和于永的脚步声终于听不到,苟参正要走,忽然听到头顶有异常的动静,就往一边退了几步,结果,一个东西就从空中掉了下来,正巧落在他面前。

    这是一个制作的活灵活现的鸢鹞。这木头的鸢鹞也不知从哪里飘过来的,看样子是因为风大,系着的绳子断了就掉了下来。

    苟参看看前后安静无人,忽然的恶从心头起,心里一股邪火怎么都按捺不住,一脚就将这个栩栩如生的木鸢鹞踹的支离破碎,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

    今天回来的早,杨府门卫刚刚给苟参说了句:“老爷请县令到前堂叙话……”

    就听到前堂闹哄哄的人声鼎沸,苟参只听到什么“恭喜”,什么“同乐”的,正在思量,一个洪亮的声音就在屋里喊:“金马门待诏回来了,快快进来!”

    苟参立即脸上带笑,朱博和几个人就从屋里出来,对着苟参说:“恭喜金待诏,贺喜金待诏,我等特在此等候老爷,讨个彩头。”

    苟参一看,甘延寿、张猛、杨恽都在,还有两个人不认识,一个面如冠玉,气质高雅,另一个白胖少须,年纪比较轻,不知都是谁?

    苟参苦笑说:“喜从何来?卫士令又在取笑苟参了。”

    朱博一摆手:“谁跟你说笑?先不说你,给你引见一下,这位,西域将军、水衡冯都尉之子,大汉才俊,曾任太子中庶子、当阳县令、砾阳县令、夏阳县令,名冠长安的左冯翊冯野王冯君卿是也。”

    【根据史书记载,唐朝及之前公主拥有一定程度的婚姻自由。

    公主离婚或夫死再嫁是极为平常的事,皇帝并不阻止。

    公主甚至因为自己的身份而拥有一定特权。

    一直到了唐宣宗时,宣宗以诏书的形式规定公主和县主有子而寡,不得再嫁,此后,历代关于公主再婚问题才条条框框的有了很多谨慎。

    根据汉制,皇女皆封县公主,仪服同列侯。

    和后世不同的是,西汉长公主并不一定是皇帝的姐妹,如汉文帝长女馆陶长公主刘嫖和汉武帝长女卫长公主,均是在其父在位时加号长公主。但由于史料缺乏,仅知诸公主中有尊宠者,可加号为长公主或大长公主,是否形成定制则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