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章 失鱼事件
鲍沙小店,是荒岭驿贫民区非常典型的小店铺。不大的铺面左边是一个柜台,摆放着一些简单日用品。右边靠墙放了两张小桌,兼营一些便宜吃食。 十五岁的妮可经营的非常用心,做的简易吃食又蛮可口,人也长的相当可口。所以虽然地处偏僻,生意也还不错。经常有附近的单身汉子懒得做饭,把这里当了吃饭的地儿。 十三岁的哈维今天点了两碗粥,两碟大大的咸菜,更是非常豪迈的叫了份豆花皮蛋。坐下对对面那位大头的小孩子道:“阿泽,虽然那天在河边你救了我。可这十天来我管你吃,管你住,还在义善堂冒险帮着你隐瞒,可不能再这样继续下去了。今天我请你吃一顿好的,你要嘛就和我一起去讨生活,有我帮扶,一天三顿饭还是可以的。不然就离开吧。我生活也不容易,是不是?” 哈维觉得自己和一个八岁孩子这么说话很有些丢人,毕竟十天前人家还救过自己,现在就翻脸不认人也实在不怎么样。可这些天这孩子话也不多的就跟着自己,也不说打哪来,也不说打哪去,平时不见人,到了饭点和晚上睡觉时,他就出现了,这让他很痛苦的。 阿泽很平静的点头,他可是清楚哈维这小子所谓的讨生活就是去当扒手,十天前自己悄悄游到岸边,他满头是血的晕倒在地,后来听他说也是被同行叫到河边修理了。因为当时自己人生地不熟,救这样一个半大孩子也好了解下情况,打打掩护。所以就给了他一点本命之气,恢复了过来。 “恩,这几天我可能有事,就不来了,你不用等我。” 哈维以为这小孩子面嫩,这样就是离开的意思了。脸上喜色一现:“来吃,阿泽,妮可姐做的豆花皮蛋很好吃呢。”说着一拍胸口,大气道:“以后有什么事直接找我就行。” “嗝!”一个巨大的酒嗝熏得阿泽皱眉不已。 “小屁孩,你在这里装什么大爷。”一个坐在矮凳,双腿伸得笔直,到了街上,背靠柜台的胡子拉渣的汉子半眯着眼骂了句,说着扭头对妮可道:“妮可,你以后可别再给好心了,你一天盛饭弄这么满干什么?不然有的小子真以为两三个铜板能管饱一天?嘿……你看看,现在被无赖子缠上了吧。” 说着把酒壶凑到嘴上使劲的道,滴出最后两滴,把酒壶往柜台上重重一搁:“妮可,再给我打壶酒来。” 妮可穿着洗得已掉色却很干净的淡黄色长裙,系着围裙,正在擦拭柜台,头也不抬的道:“昨天就已给你说好了,现在生意不好,一壶酒管两天。要酒就等明天吧。” 汉子嘴里嚷嚷,往里间走去道:“那我去睡一觉,明天酒来了叫我。” “吃点饭,你这样怎么行?饭在里间床边放着,你自去吃吧,不要在外边嚷嚷,有客人呢。” 汉子呵呵笑着:“还是妮可关心我。”晃悠悠的去了。 哈维有点尴尬,张口几下,鼓起勇气道:“妮可姐,你放心,我以后会努力挣钱的。” “你挣钱也是自己花,给我说什么?” 哈维脸一红,阿泽突然扑哧一声笑出声来,哈维有点恼了,踢了一脚:“小屁孩子懂什么,吃饭。” 阿泽却是喝着粥,头也不抬的道:“妮可姐你可不要不领情啊,人家是想你给他管钱呢。” 屋子里顿时一静,只留下阿泽呼噜噜的喝粥声。 这世上谁有资格给男人管钱?大家都知道。 “小混蛋。”屋子里传来酒鬼的骂声。 哈维的脸红得跟猴屁股似地,手足无措。拿眼偷偷瞅了眼妮可,对了个正着。见妮可虽有些尴尬,可并没有羞恼愤怒之色,胆子却反而大了起来。 “昨天我到莱斯酒馆去,你们猜我听到了什么?” 没人鸟他。 哈维咳嗽了两声:“我听说啊城外那条小河中的鱼这十天之内很诡异的消失了,只剩一些比手指头还小的鱼苗!你们说奇怪不奇怪?那里的鱼可是以前几个大酒店从其他界移植过来的,其他人根本不敢去捉的。现在大家都怀疑是有隐藏的怪兽出现。听说从明天起沿河一带要安排几个修士去埋伏呢。” 说着撞了阿泽一下:“阿泽,你这小子天天往河边跑,也不知道有什么吸引人的。不过我可告诉你,最好别去,像你这样说不出来历的,被他们逮住了可不是闹着玩的。” 妮可现在又在认真擦着柜台,好像什么也没听到似地。哈维有些灰心,抓起旁边的大檐帽盖在头上(这是为了遮住四处乱瞅,专看人兜的眼睛),从兜里数出十块铜板:“给,妮可姐,饭钱。” “怎么这么多?” “今天不是有份豆花皮蛋吗,何况鲍沙大叔说得对,我以前不是,有了点钱就在外面乱花,倒这吃饭却给的不多,我保证以后不会了。”说着也不等妮可答复就跑掉了。 “哈哈”阿泽捧腹大笑:“妮可姐,你可要小心咯,那小子看样子越挫越勇啊。要我说,刚刚你其实就该狠狠拒绝他,骂他,踢他,你不说话那小子以为你有啥想法了呢。”
“去,小孩子乱说什么?”妮可脸一红,把抹布砸向阿泽。 阿泽躲过了,把抹布放在桌边,脸上没了笑意的道:“妮可姐,哈维那家伙虽然好逸恶劳,懒了点,不过这些天我也多承他照顾,也多说两句。 这家伙孤儿一个,谁的话他也不听。那小子也就唯独认你了,你要是对他有点好感,不管那事你答应不答应,我都希望你劝劝他。不要再做扒手了。这个来钱虽容易,可危险也不小。 而且这个地方修士这么多,如果遇到一些嫉恶如仇的,那小子怕就要倒霉了。就是让他一天给你守个店,接点外快什么的,也比去扒人兜强,是吧?有时间你给他说说吧,要其他人说这话,他怕是还要把人家给恨上了,以为瞧不起他呢。” 说着拍拍屁股:“好了,我也走了。” 妮可看着阿泽消失的背影发呆,实在不知说什么好,这话,是个八岁孩子说得出口的?怎么感觉反是他在教训人似地? …… …… 阿泽走到城外僻静处掀开一块石头,取出压在下面的一件黑色长袍,披在小小的身上。就见阿泽人慢慢的变高,到一米八左右停下来。不过黑袍看上去却像披在衣架上似地,空荡荡的。接着黑袍就像慢慢吹起来的气球,变得饱满了起来,从黑袍衣袖处伸出两只手,两只完全有血液组成的的手,控制着血液组成的五指屈伸,无不如意,比真正的手更灵活。 “还好脑袋本就长的大,这倒也省了很多麻烦。” 脸始终要露出来的,不可能如遮在衣服下般,完全由血液直接凝成。所以只能控制血液在脸上皮肤以下,稍微改变一下脸颊形状,使得看上去线条尖锐,轮廓清晰,不像婴儿脸般太过圆润。他还打算在这里潜伏,并不想暴露。不过这样控制的难度大了许多倍,稍不小心就可能伤害到脸。 “虽然我对这些血液控制如意,但这样的全身控制却还是非常消耗精神,现在只能支持两刻钟,不过速度快点应该够了。”心里想着阿泽就向城中一处极显眼的建筑跑去,那里有着高耸数十米的巨塔。一边带上一双白色的手套。 这些行头都是阿泽这十天闲暇时拼凑起来的,要说他去当扒手绝对比哈维有前途。能自由控制的血液可以流进任何封闭的钱柜将钱取出来,很容易的他就凑足了一百枚金币。不过这些他是不会贸然拿出来的,现在也是要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