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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四章 阿姆斯特丹

    对于闻人君适才说的那几句话庞刚实在是太熟悉了,李自成也就是靠着这些话才忽悠了数十万流民攻下了北京城,建立了他那短命的大顺王朝。//无弹窗更新快//

    庞刚淡淡的问道:“吃他娘穿他娘,闯王来时不纳粮!真能如此吗?这句话肯定是李自成手底下的谋士提出来的吧?”

    闻人君躬身道:“大人说的不错,自打李自成攻下湖北后,天下震动,有许多科考无望的读书人都投奔了他,其中以三人为首,他们分别是李岩、牛金星和宋献策,其中又以李岩为首,听闻是此人提出了那些口号,也正是他命人来我衮州府搞破坏的。可笑如此荒谬的话语竟然也会有人信,真真可笑之至。”

    闻人君有些想不通,为什么这么明显是骗人的话也有人信,哪朝哪代不纳粮啊?老百姓不纳粮当官的吃什么?朝廷怎么运作?老百姓不纳粮了难道闯贼们吃自个么?

    仿佛看穿了闻人君心中所思似的,庞刚沉默了一会,才轻叹道:“这些没什么好奇怪的,老百姓没了活路,此时只要有人站出来振臂一呼,即使他们明知是谎言,他们也会犹如溺水之人抓救命稻草般牢牢抓住不放的。”

    俩人慢慢的在内院走着,鞋底踏在积雪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口鼻间不时喷出白雾。

    闻人君搓了搓几乎冻僵的手道:“昔日,卑职在家中读书时总是不明白,为何这天下盗贼总是如同地上的韭菜般割了一茬又会长出来一茬,莫非他们就不想好好过日子么?直到卑职名落孙山后游历各地才知道,不是百姓不想好好过日子,而是官府和朝廷不想让百姓活啊。

    听说在天启年间,宫中有珍珠灯,高四五尺,全用珍珠穿成,每一颗珍珠有一分多重;华盖和飘带皆用众宝缀成,带下复缀以小珠流苏。一尺多高的珍珠灯。据说一共有四十九盏。官中各殿都有极贵重之彩灯数盏,殿陛甬道,回旋数里,全有白玉石栏,石栏外边每隔数尺远有雕刻精致的龙头伸出,颌下凿有小孔,专为悬插彩灯之用。无殿陛石栏处,立有莲桩。每桩悬挂琉璃灯一盏。紫禁城中各处所悬各色花灯,共有数万盏。遇宫女成群嬉耍,碰落几盏,顷刻间就有太监拿新的换上。如此太平豪华景象,转眼间己成陈迹!如此骄yin奢侈,百姓如何不反呢?”

    庞刚微微一笑:“闻赞画,你这番话若是让朝廷听见就是有十个脑袋也得掉了。不过适才你所言虽然没有错,但却不能成为那些贼寇四处掳掠的理由。那些流寇岁自称义军,但所幸之事比起官军来更加令人发指。例如那贼寇首领刘宗敏非常好色,总抢劫几十位美人陪伴。而有的流贼首领专门吃人心,常常吃的两眼通红。

    在本官看来。那些流贼不过就是一群有组织的盗贼,没有丝毫正义可言。李自成虽然看起来善纳下属建议,作战时也异常刚猛,但此人只可共患难不可共富贵,为人反目无情。这些流贼一辈子信奉的只有手中的马刀和暴力,即便是做了天下也只会任凭百姓生活于水深火热之中。”

    在庞刚这个后来人看来,李自成他们的下场那已经是可以预见的,也是他们必然的宿命。事实上李自成统领的流寇也是明朝末期军纪最差的一支队伍,他们是走到哪里就抢到哪里。历史上他们之所以屡屡被清兵打得大败。主要也是不得人心之故。流贼之间也是相互憎恨,残杀不断,视人命如草芥。这些原因主要是出于无知,他们看不起有学问的人,只信奉强者为王。因此成也于斯。败也于斯,这就是恶奴革命的实质。虽然他们起义也属于迫不得已,但华夏民族也确实是因为他们的存而将这个民族的发展引领到一条错误的道路上。

    历史上满清对于前明归顺的官员的处理办法都是原职留用,但惟独流寇例外,当时的摄政王多尔衮曾经下了密令:凡归降的流寇驻军皆可先斩后奏。由此可以看出,就连满清鞑子都鄙夷他们的所作所为。

    看着嘴里呼出去后瞬间变成白雾的气体,庞刚喃喃的说道:“再过几个月又要开始打仗了......”

    就在庞刚正在为即将到来的战争做准备时,在海上漂泊了大半年的林峰带领的舰队终于抵达了荷兰的首都阿姆斯特丹。

    十七世纪的阿姆斯特丹还不是是荷兰的首都,但它却是荷兰最重要的港口,此时的荷兰正是它最辉煌的时刻,它的商船数目甚至超过了欧洲所有国家商船数目总和,被誉为“海上马车夫”。荷兰在世界各地疯狂的建立殖民地和贸易据点。这段时期在荷兰被称为“黄金年代”。得益于此,现在的阿姆斯特丹也是世界金融、贸易、文化中心,它那人头涌涌的港口和如同蚂蚁般不断在港口驶进驶出的商船就是最好的证明。

    詹姆士.伍达尔是“老人号”的一名水手,今年二十五岁的他正是人生中最年富力强的时候,他在“老人号”上已经呆了七年了,在这七年里他已经走遍了半个世界,无论是英格兰、普鲁士还是法兰西,都留下了他的足迹,而他的愿望就是在有生之年走遍全世界。

    就在昨天,“老人号”的船长终于将他提拔当了“老人号”的大副,欣喜若狂的詹姆士拉着船上的十多名水手来到了一间酒馆尽情的畅饮,喝到最后他也不知道被谁带到了房间。

    迷迷糊糊的詹姆士慢慢的睁开了眼睛,感觉到胸口很沉闷的他低头一看,看到了一头长长的红发,一团柔软的躯体正伏在自己身边睡得正香,詹姆士认得这个人,她是这家酒馆老板的女儿莉莉安.皮兹切尼,也是自己的女朋友。

    “哦。”詹姆士坐了起来,捶了捶自己还有些昏昏沉沉的脑袋,伸手在女朋友那肥大的臀部用力拍了一下,发出了“啪”的一声脆响。

    “莉莉安,起床了,我该回船上了,否则老罗伊该骂人了。”

    “亲爱的,再陪我睡会吧,老罗伊昨天去和他的情人约会去了,不会这么快回去的。”一个略带沙哑的声音响起,一张略带雀斑的脸蛋出现在詹姆士面前。

    “哦亲爱的,这可不行,你是知道的,我刚刚升为大副,全船的事情都在等着我去处理呢。你为了早日和你结婚,我不得不加倍努力工作啊!”

    很显然,对于热恋中的女人来说,对于男友的甜言蜜语的抵抗力向来是等于零。

    听了男友的话后,莉莉安满心的怨气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她伸出了玉臂搂住了男友给了他一个长长的热吻,这才笑道:“好吧,看在你这么热心赚钱的份上我就不留你了。”

    “亲爱的,那我先走了。”

    詹姆士赶紧站了起来,开始穿衣服,此时的他是在二楼,这里也是莉莉安的房间,透过窗户他还可以看到远处的港口上几只海鸟飞来飞去。

    边穿衣服边欣赏景色的他笑道:“宝贝,今天天气不错,咱们的运气也一定会很好的,要是下过两个月能顺利的从普鲁士回来我就会赚到一大笔钱,说不定就不用这么辛苦了。”

    身后的莉莉安好奇的问道:“你不是说要去英格兰么,怎么又去普鲁士了?”

    詹姆士大笑起来:“哈哈,那是因为......那是因为,哦上帝,那是什么........”

    詹姆士的脸色突然僵硬起来,伸出了手指着窗外,手指开始哆嗦起来,此刻在他的前面出现了一根高高的桅杆,随即一个巨大的身影出现在他的眼眶里,在它的周围是七八艘大船。

    在海上漂泊了大半年后,林峰率领的舰队在奈恩少校的引导下终于来到世界上最繁华港口之一的阿姆斯特丹港。

    此时,这支舰队上包括商人、陆军士卒在内的所有人都来上到了甲板上,看着他们经历了无数次狂风暴雨后才抵达的目的地。

    “奶奶的,总算是到了。”

    站在甲板上的林峰看着甲板长长的吐了口气,此时的他早已没有了半年前的痴肥,明显瘦了几圈的他此刻看起来虽然显得有些小胖,但完全已经属于正常人的范围。

    “是啊,总算是到了,要是在不到陆地老子就要疯了。”站在林峰身旁的孔林也苦笑了起来,这短路程是他这辈子所走过的最艰难的路了。

    “当当当当........”这时,前方突然响起了一阵急促的钟声,随即前方开来了几艘战舰,看得出来,这些战舰是仓促间出来的,有的战舰风帆还没完全升好。

    “不好,这些红毛鬼要开战!所有船只展开战斗队形,炮位全开!”

    一路打过来经验已经很丰富的水师副统领莫辉一看对方的架势就知道这些红毛鬼来者不善,立刻就下了准备作战的命令。